- 2021-04-1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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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入细致的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教卫联动和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到位,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文学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一把手校(园)长和相关科室长为成员。同时,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相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 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平台、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全面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学校(幼儿园)布置体育与健康寒假作业,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增强体质,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活动戴口罩,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引导师生假期不要前往武汉和疫情严重地区。 (二)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应按照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特别是在师生返校前,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治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三)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属人群密集区域,即日起全面停止春节假期补课。春节假期后是否复课,将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培训机构要做好家长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加强值班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 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禁违规补课,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确定具体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并做好排查登记。师生不要去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到过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返校时要严格健康监测,未经健康检测或检测不达标者严禁返校。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应及时逐级报告。 (五)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人力配置。健全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师生的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2、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红外额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四、加强宣传引导 把握舆论导向,遵守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信息统一由县卫生健康部门发布,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教体局全体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适时适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及时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教体局成立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业务指导组、物质保障组、舆论宣传组、督导检查组,并在全面摸排组设培训机构防控组、机关干部防控组、教职工防控组、幼儿园防控组、托幼机构防控组、返乡大学生防控组,分别由局级干部牵头,科室人员负责,加强领导,强化力量,跟踪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执行。 (二)加强教卫联动 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与对口协作基层医疗单位的联动,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三)加强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自发文之日起,每日向教体局书面报送一次疫情情况,各镇以中心校为单位报送,县城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如发现学校(幼儿园)师生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按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时上报。报告联系人:、,联系电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