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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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秋季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秋季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副组长:各部门(学院)负责人 组 员:各班主任(辅导员) 隔离场所责任人: 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如出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上报、及时按照相关预案处置,做好相关师生和工作人员的防护和隔离。 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二、疫情报告流程 发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等疑似症状 学员宿舍自查 部门负责人 各班主任(辅导员) 启动应急预案 门卫入校检查 学校疫情 领导小组 送疫情 处置室诊疗 南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 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 控指挥部预防控制 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学校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向应急小组领导汇报 确诊新冠病毒 感染 定点医院治疗 按照要求对相关人员隔离 对相关场所 消毒 联系第三人民医院,学校安排车辆送医院就诊 居家健康监测,康复后回校 排查新冠病毒 感染 送学校应急处置室 进行医学观察 学校医务人员进行复测,确认体温异常、有呼吸道症状 检测发现有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