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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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通知
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现就做好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做法;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和院系发展情况;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情况; 4.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微宣讲、微党课等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依托校(院)党校、团校和“青马工程”建设培树青年师生骨干、先进典型和学习活动情况; 5.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6.围绕传统节庆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及成效;利用重大纪念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及成效; 7.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校园文明行为引导及师生遵德守礼情况; 8.依托“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学院(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成效;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军民共建工作情况; 9.开展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教育及效果; 10.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情况; 11.后勤、保卫部门和各学院环境建设、综合治理情况; 12.机关各部门与精神文明创建相关的业务工作情况; 13.本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情况。 二、格式要求 标题(如:机关第一党总支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为二号小标宋体字,正文为三号仿宋体字(其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8磅。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情况,直接按《荣誉汇总表》所列项如实填报。(见附表) 三、报送要求 1.机关各部门要重点总结与精神文明创建有关的工作,连同荣誉汇总表于12月25日(下周一)前报所在机关总支,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及所获荣誉由机关各总支汇总、形成,2018年1月3日前上报。 2.其他单位总结及荣誉汇总表于2018年1月3日前上报(只报电子版)。 特别说明:工作总结要全面,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其中与教学有关的内容可简略。市级以上荣誉不包括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以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和参与的各类学科竞赛、校园文化活动获奖情况,以及各类评比表彰称号,由分管部门负责上报,各学院不再重复填报。 报送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12月18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