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范文之党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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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范文之党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学校党支部范文之党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 ‎  经校党支部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  一、重大意义 ‎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  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  三、内容、程序和方式 ‎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  1.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目标规划等重要问题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党支部的任期工作目标、阶段工作部署及落实等情况。‎ ‎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  3.党支部管理情况。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调整、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  6.联系和服务党员、教职工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帮助教职工和党员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落实涉及党员、教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重大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述职述廉及评议、经济责任审计、违纪党员处理等情况。‎ ‎  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  1.制定目录。局党组参照区委党务公开内容制定系统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等,并交区公开办备案。‎ ‎  2.实施公开。党支部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支部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  3.收集意见。及时收集党员、教职工对公开情况的意见。‎ ‎  4.处理反馈。对收集的意见作出处理或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教职工反馈,同时注重运用公开成果。‎ ‎  5.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  党支部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  党支部对涉及本单位发展目标规划、教职工工作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通过媒体、网站、公示栏等适时公开。‎ ‎  四、完善保障制度 ‎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局党组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局党组批准,报区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支部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上报局党组备案。‎ ‎  (三)监督检查制度。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支部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  (四)经费保障制度。学校要保证党务公开启动工作经费,且确保每年公开设施、网络维护等相关费用。‎ ‎  五、加强组织领导 ‎  为确保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局党组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党务公开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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