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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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五)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希望对你有帮助。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玻育。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 ‎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 ‎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 ‎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溃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工作计划《医疗废物工作计划》。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 ‎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 ‎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备案。 5、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 (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6、专职保洁员的职责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收集,使用专用运送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柜内,定期转交给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计划 为及时处置我院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 ‎ 一、成立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装于符合《医疗废物支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袋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 ‎ 5、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由医院交专门机构处理。6、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医院集中交专门机构处理。 7、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生物制品等高危险废物,首先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8、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9、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10、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三、制度建设 ‎ ‎1、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制度。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医疗废物警示制度。卫生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5、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6、处罚制度。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 ‎7、警报制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四、培训计划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3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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