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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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区医疗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xx市打赢脱贫攻坚行动方案》、xx市卫计委《xx市打赢精准医疗健康扶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x卫发[2016]14号)文件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现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我区精准医疗健康扶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整合多方医疗救助资源,发挥医疗卫生行业优势,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积极改善村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确保完成全区10个贫困村卫生标准化服务全覆盖;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对全区4239名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医疗救助服务,确保减轻就医负担,减少看病支出,提高困难群众在精准医疗扶贫中的“获得感”。‎ ‎(二)任务内容 ‎1、对全区贫困群众开展免费健康普查。组织开展“ 千名医务人员进农户”活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对全区4239名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和主要疾病筛查,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确诊的疾病,按照“基层医生巡诊、镇卫生院医生首诊、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要求,推荐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复诊确诊。‎ ‎2、进行健康专档精准救治服务。‎ 根据健康普查和疾病筛查结果,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要求据实录入省信息平台。统筹辖区医疗资源,按照“分级诊疗、分类服务”原则,按疾病谱分为三级管理服务:(1)贫困人口中的健康人群为一级服务,实施“乡村医生、公卫计生人员+贫困人群”服务模式,主要实施健康咨询、疾病预防、健康保健等知识宣传普及和开展义诊送药活动;(2)对贫困人口中的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颈腰椎病等慢性病及其他疾病患者为二级服务,实施“乡镇卫生院医师主治+上级医师指导+乡村医生随访”诊疗服务模式,对各类慢性病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联系二级综合医院确诊,协助办理慢性病门诊,落实好相关报销政策;(3)对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为三级服务,分别制定治疗方案,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对目标人群实行定点签约和“一对一”精准就医服务,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各级医疗专家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义诊送药活动,区级每年不少于4次,镇级不少于10次。‎ ‎3、实施医疗卫生费用减免政策。区医疗机构对全区4239名贫困人口实施惠民卡“精准”医疗救助,对贫困户发放“健康医疗服务卡”,贫困户持卡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心电图、B超、化验等各类检查检验费用减免20%,治疗费减免30%等优惠政策;住院治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医保报销后免收个人承担部分,区级医疗机构医疗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减免30%;市级医疗机构医疗费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减免30%。‎ ‎4、落实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政策。会同民政、财政、人社部门,落实大病救助相关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于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帮扶力度;加大农村贫困残疾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5、实行“三无病人”疾病应急救助。对区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群众,除按相关渠道支付费用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年度和属地原则向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解决。‎ ‎6、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每2000-4000人的农村服务人口设置1所卫生室,每所卫生室配置2-4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2016年重点完成8处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改造建设任务,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8个省定贫困村卫生标准化服务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1、制订工作方案。‎ 全区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制订详尽责任分工以及实施方案,确保上级政策“一对一”传达到每一个目标村、每一户群众。各级医疗机构均要围绕惠民政策落实,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流程,制作公开栏、“明白纸”,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和镇卫生院要在区卫计局统一安排下与贫困村签订定点就医协议,并结合“50名医务人员进农户”和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看病就医“直通车”式“一对一服务”。医疗机构与目标村签署的就诊协议一式三份,将协议复印件报送区卫计局备案。于2016年8月底完成全区4239名贫困人口健康查体和主要疾病筛查,2016年12月底前患病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以及疾病应急救助等扶贫政策实现全覆盖。‎ ‎2、明确工作流程。精准医疗救助流程要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以及疾病应急救助等顺序分别进行。贫困户到定点签约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机构要提供“精准一对一服务”,主动向群众宣讲政策、按规定予以减免,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增加特困群众就医负担;并积极协助搜集有关申请资料,向医保部门申请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报销以及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疾病应急救助。‎ ‎3、强化关键环节。‎ ‎(1)抓实免费健康普查。根据健康普查筛查结果建立本辖区内贫困人口健康档案,针对健康状况分别制订“居家干预”、“门诊干预”、“住院干预”治疗保健方案,按照分级诊疗原则,落实签约措施,指导群众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治。(2)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贫困群众住院押金。(3)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模式。对贫困户,由医疗机构“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确保困难群众可以享受的政策切实到位,确保各类保险、救助基金及时划拨到医疗机构和患者手中。(4)提高“健康医疗优惠卡”的“含金量”。各医疗机构均需开辟“健康医疗优惠卡”就诊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惠民政策“红利”到位。(5)回访与复诊。对贫困人口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就诊医疗机构定期对群众出院后情况进行回访,重点对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及预后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对符合复诊症状和指证的及时进行干预。‎ ‎4、定期监测评估。区卫计局每季度对精准医疗扶贫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每半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级医疗机构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将精准医疗扶贫救助落到实处,将各种救助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切实落实好定点签约诊疗,确保贫困群众得到基本保障、救助资金基本到位、减免费用按规定减免。‎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区卫计局与全区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精准医疗扶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就医扶贫“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将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和精准扶贫有效统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广泛宣传精准医疗救助政策,特别是在目标村范围内充分以“明白纸”、“村广播”、“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讲到村、到户、到人。同时,要及时挖掘和总结在精准医疗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氛围。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住院处、医保结算窗口设置明显标识,发放“明白纸”,临床科室要将有关惠民政策宣讲到位,要对有关人员加强政策培训和沟通技巧培训,让群众明明白白的看病、实实在在的受益。‎ ‎(三)总结奖惩。区卫计局将精准医疗扶贫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依据目标群众脱贫情况以及看病就医满意度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先树优的依据之一。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医疗机构,在评选临床重点专科和资金奖补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流于形式,群众反映投诉大的医疗机构纳入重点关注范畴,在工作评价和评先树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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