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2020年教师节评选优秀教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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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2020年教师节评选优秀教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篇2020年教师节评选优秀教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级)‎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6个教师节,是尊师重教的重要节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0〕4号)精神,为大力弘扬优尊师重教优良传统,现就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师节庆祝工作,引领和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各地各校以开展2020年教师节庆祝工作为契机,集中展示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实施“奋进之笔”的进展成效,展现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教育脱贫攻坚战的精神风貌,对于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教育强国努力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铸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教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尊重的职业。‎ 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向深入,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扎实有效开展庆祝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教育部将召开全国教师发展大会,组织优秀特岗教师事迹报告会,开展“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宣传,倡导“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等。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组织召开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举办“出彩xx人”2020最美教师发布仪式、举办xx省教师队伍建设成果展、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等。各地各校也要本着隆重、简朴、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各项庆祝活动。要主动将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大力支持。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教师节为教师办一件实事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特别是要关心乡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家庭困难教师以及受疫情影响的教师等,让广大教师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关心和关爱,增强教师获得感,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各地各校要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让活动赢得教师普遍喜爱、赢得群众关注支持。‎ 三、创新开展师德养成教育,激励和引导师范生投身教育事业 师范教育是培养教育者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教师节不仅是教师们的节日,也是在校师范生的节日。各高等师范院校要以教师节为契机,大力开展师德养成教育,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统领师范生培养成长,细化落实到教师教育课程,引导师生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要扎实开展“牢记育人使命,志做‘四有’教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对师范生进行多元化的师德养成教育。组织高等学校参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开设师德专门课程、组织师德专题培训以及“师德第一课”“师德活动周”等活动,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广大师范生实现由“老师好”向“好老师”的转变,激励和引导更多优秀的毕业生选择教师职业,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推动强师惠师政策落实,将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怀温暖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全面落地见效。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契机,深化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高尚师德师风。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从源头上培养高素 质教师。扎实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国培计划”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等工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补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短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教师管理改革创新,完善教师人才工作机制,激发教师从教动力,使广大教师乐教善教、甘守讲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持续抓好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政策举措,为教师营造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给予教师优先和优待。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等对教师实行优待举措,体现对教师的特殊关爱。‎ 五、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各地各校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形式,表彰会、报告会以及电视、电影、微视频、文学作品等多种艺术形式,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对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反映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结合线上教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从学生、教师、家长、社会等不同角度,深入挖掘宣传“李芳”“张玉滚”式的优秀教师典型,讲好身边榜样故事,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传统,构建新时代尊师文化。要通过广泛宣传,凝聚共识、强化感召、增强共鸣,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理解、支持教师的浓厚氛围,为广大教师潜心立德树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xx市关于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最美乡村教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xx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在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xx市“教书育人楷模”、“最美乡村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全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xx名优秀个人,其中xx市“教书育人楷模”xx名,“最美乡村教师”xx名,“师德标兵”xx名,“优秀教育工作者”xx名,“优秀班主任”xx名,“优秀青年教师”70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1.“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在岗 的任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干部(含民办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干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近三年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从事有偿家教屡教不改的;乱订教辅资料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其它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等行为的;教师(校长)不任课或不满教学工作量的。‎ 三、评选条件 评选推荐人员基本条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开拓进取,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一)教书育人楷模 教书育人楷模要突出“教书”业绩和“育人”实效,长期担任班主任,长期扎根教学一线,取得优异的教学成绩,在学校享有较高声誉,深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好评,社会认可度高。‎ ‎(二)最美乡村教师 ‎1.长期扎根乡村教育,工作满15年,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克服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彰显出乡村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高尚情怀;‎ ‎2.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同事、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3.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满工作量,积极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教育教学成绩优良。‎ ‎(三)师德标兵 ‎1.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甘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师德高尚,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于教师身份和职业声誉的行为;‎ ‎2.严于律己、平易近人,面向全体学生,关爱困难学生,做学生的引路人,教学成绩良好。‎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教育规律,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勤勉尽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培训、学校特色建设等方面成绩优良;‎ ‎2.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公道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作风实,服务意识强;‎ ‎3.业务能力强,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重点难点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工作成效显著。‎ ‎(五)优秀班主任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时间累积不少于 五年且现在仍在班主任岗位,热爱班主任工作,工作尽职尽责,育人效果好;‎ ‎2.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教育方法得当,所带班级班风班纪好;‎ ‎3.教育教学工作得到社会认可,得到同事、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优秀青年教师 ‎1.年龄35岁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的一线教师;‎ ‎2.勤奋上进,虚心学习,专业功底扎实,有发展潜质,有事业心,有强烈的责任感,在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 ‎3.教学成绩显著,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比(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表彰宣传 评选表彰活动本着“勤俭节约、隆重质朴”的原则,在教师节期间,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各类受表彰人员的典型事迹,并对受表彰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xx市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属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评选的各项工作。‎ ‎(一)充分发扬民主。教师节表彰活动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逐级申报审核。‎ ‎(二)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评选应向一线教师、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要严格审核先进事迹材料,确保其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采取不同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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