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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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政教处范文之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政教处范文之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市绣林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动员多方力量,综合多种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探索“以人为本”和“人人育人”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就试行“德育导师制”提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实施“德育导师制”,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德育处为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组长:成先中, 组员:陈建华、徐永香、蔡隽、秦勇、杨慧琼、喻长玲、瞿文杰、袁玉和、刘娟。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 三、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主要是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品质及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导师工作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生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做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 (3)、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经常沟通交流,并对学生的操行评定提出意见、建议。 (7)、德育导师应为学生做好有关成长档案记录,相应做好有关记录,要及时积累撰写德育导师案例,每学年不少于1篇。 四、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行为偏差学生。 2、成立辅导小组:人数多于50人的每班由语数老师和一名综合科老师担任该班的德育导师(寄宿部不安排),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3~5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指导学生,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直接选择学生。 (2)导师的任务是: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3)导师必须做到: 1、每周必须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家访与家长联络一次 2、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3、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为学生创设展示才华的机会。 4、要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要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五、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出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导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