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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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我中心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要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特别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要予以专门优先保障,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有序进行。 二、强化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一)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网络在线办理。通过网上操作办理相关业务,从项目交易入场申请、信息发布、日程和场所预定、答疑澄清、网上电子竞价、保证金收退等交易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 (二)我中心将优先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疫情防控所需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场交易,其他项目请延后入场交易,确需采用线下现场交易或部分交易业务需要到现场办理的执行以下规定:‎ ‎ 1、限定参与人数。每个项目招标(采购)人、投标(竞买)人限派1名代表,监督人限派2名代表参与,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2、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投标人、竞买人、代理公司的代表需要提供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村出具的不属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证明原件备查后退回),并按要求填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期间招投标当事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登记表》的交易当事人类型栏目中填写交易当事人身份证后4位数字(投标人、竞买人、代理公司的代表还需填写出具不属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证明的单位名称)。参加当天同一项目多次入场,只需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可以不再登记。对体温超过37.3℃,近14日内有湖北旅居史,近14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三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3、强化现场管理。现场提供服务的部室人员对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时刻提醒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带好口罩,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4、进入交易中心时间较长的行政监督人员、招标代理人员应到相应的工作区域(行政监督区、招标代理工作区)开展工作,不得串区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5、评审专家仅在娄底市区域内抽取。‎ ‎ 6、中心安排1名保安值守电梯,严格把控电梯开关,只有投标资料超过20公斤方可乘坐电梯。 7、如需要加班,只能通过市政府机关食堂订购盒饭。 8、中心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提醒、督促,确保防控规定的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区域消毒工作。 1、中心电梯每2小时进行一次84消毒。 2、大厅、开标室、评标室、监标室、专家候评室、专家抽取室等区域每天进行两次84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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