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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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2019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推进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城乡环境治理管理水平,实现城乡环境治理的常态化,结合我乡村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 一、考核对象 ‎ 全乡5个村、企事业单位。 ‎ 二、考核内容 ‎ 必备条件:各村务于2019年5月20日以前,按一事一议每人每月1元,收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费,足额入账到村集体账户。如一事一议管理费逾期未足额到账,将在下一月进行通报批评。 ‎ ‎(一)基础工作(15分) ‎ ‎1、每个村至少设立两个宣传栏(一个环保政策、规章制度宣传栏,一个卫生评比栏),内容定期更换,计6分,一处不达标扣1分。 ‎ ‎2、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家喻户晓,计5分,没有不计分。 ‎ ‎3、村规民约内有卫生管理规定,计4分,无卫生管理规定的扣4分 ‎ ‎(二)村容环境卫生(50分) ‎ ‎1、村、企事业单位 ‎ ‎(1)村容村貌整洁,村办公室、卫生院、学校等无垃圾、烟头、纸屑;无蜘蛛网,计5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 ‎ ‎(2)主、次路巷无暴露垃圾,计5分,发现一处垃圾扣0.2分。 ‎ ‎(3)村内门店物品摆设整齐有序;门店整洁无乱丢废弃物,计3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 ‎ ‎(4)道路平整无坑洼;无占道堆放物、晒谷等阻碍交通,计3分,一处不达标扣0.3分。 ‎ ‎2、路边卫生。路平沟通,无暴露垃圾,无污水乱排现象,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计10分,一处不达标扣0.3分。 ‎ ‎3、屋边卫生。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污水横流、暴露垃圾和露天粪坑或粪便直排现象,计5分,一处不达标扣0.3分。 ‎ ‎4、田、地(山)边卫生。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计5分,一处不达标扣0.3分。 ‎ ‎5、水边卫生。村内河道(水塘、水坝、水渠)清洁,可视范围内水面无漂浮垃圾或动物尸体;河岸(塘边、坝边、渠边)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计8分,一处不达标扣0.3分。 ‎ ‎6、垃圾池管理。垃圾池完好无破损,计6分,一处不达标扣0.5分。 ‎ ‎(三)长效管理机制(25分) ‎ ‎1、组织机构。村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村成立环保理事会或村民环保自治会,计2分,缺一项扣0.5分。 ‎ ‎2、有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或方案,计2分,没有不计分。 ‎ ‎3、各村与所辖企业、群众签订责任书,计2分,没有不计分。 ‎ ‎4、专门队伍。村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保洁员、清运员,负责主要路段清扫及清运,计4分,否则不计分。 ‎ ‎5、检查评比。有具体考评评比办法,村每月开展对村的卫生检查评比,在公示栏公示,计3分,少一次扣0.3分。 ‎ ‎6、群众参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性高,做到垃圾分类不出户,计2分,否则不计分。 ‎ ‎7、垃圾分类利用。农户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池内无煤灰、建筑垃圾、剩饭剩菜无溢满,清运及时,计10分,一项不达标扣1分。 ‎ ‎(四)农户环境卫生(10分) ‎ ‎1、房前屋后整洁、路平沟通无枯枝败叶、物放有序。计5分,一项不达标扣1分。 ‎ ‎2、庭院整洁、杂物农具码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庭院整洁、无臭味溢出、人畜分离,粪坑硬底硬边加盖密封、猪粪尿不污染环境、无蚊蝇孳生地,计5分,一项不达标扣1分。 ‎ 三、奖惩管理 ‎ ‎(一)奖励内容: ‎ ‎1、村级环境卫生被评为乡、区、市、省级卫生示范村的分别加2、3、4、5分 ‎ ‎2、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创新,对全乡工作有推动作用,视情况加1-3分。 ‎ ‎3、本年度村组织建设了促进环境卫生工作的项目工程,如改厕改卫项目、建设水冲式厕所,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和户造湿地等,视规模大小加1-3分。 ‎ ‎(二)惩处条款: ‎ ‎1、村级环境卫生被乡治理办通报批评1次扣3分。 ‎ ‎2、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或对反馈的问题不及时处办的,扣3.5分。 ‎ ‎3、被媒体曝光一次扣5分;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 ‎ ‎4、关于环境问题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的一次,扣20分 ‎ ‎5、连续2个月被通报的村,支部书记、驻村组长向乡党委政府述职。 ‎ 四、实施办法 ‎ 考核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月考评、季度考评、年终考评的考核制度,并与评先和乡环境卫生补助资金下拔的主要依据。 ‎ ‎1、‎ 月考评:由乡城乡环境工作人员对当月各行政村明查和暗访结果进行综合汇总,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乡进行通报。 ‎ ‎2、季度考评: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乡分管领导及乡治理办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环境工作大检查,对各村现场评分,并按得分情况在全乡通报。 ‎ 城乡环境工作经费,村达到95分以上,每季度对达标村兑现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奖励经费。奖励工作经费分别是:悦园村4500元;岐山村4000元;活桥村4500元;杨庙村3000元;喻沟村4000元。 ‎ ‎3、年终考评:年终考评由乡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综合汇总,依据月考评、季度考评的情况进行评先选优。同时,各村年终推荐2家农户,由乡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进行评比认定,作为卫生保洁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在全乡树立典型。 ‎ 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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