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0 发布 |
- 37.5 KB |
- 9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2020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则)
2020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则) (篇一) 为了全面掌握**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执法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委依据《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6号)要求,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有序开展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6号)要求,在我委牵头组织下,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年**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银卫计发[**]130号),对具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和周密部署。市疾控中心现已通过了**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也取得了自治区级食品检测机构资质。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外勤采样人员多次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培训,确保了**年上半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和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各县(市)区承担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网络报告,各县(市)区、各医疗单位也及时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二、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市**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样品369份,其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食源性微生物监测样品221份,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148份。上半年具体完成情况介绍如下: (一)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 **年年上半年共采集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样品84份。其中常规监测52分,包括蛋与蛋制品37份、婴幼儿配方食品5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4份、熟肉制品5份,冷冻饮品5份、非发酵性豆制品6份、地方食品(凉皮)20份;专项监测32份,包括学生午餐7份、街头流动餐11份、儿童食品8份、网店自制熟肉制品3份、网店自制私房菜3份(部分食品检测结果目前中心实验室正在检测中、数据正在统计整理中)。 (二)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 **年年上半年共采集食品中污染物监测常规样品50份,包括豆芽30份、水果20份(部分食品检测结果目前中心实验室正在检测中、数据正在统计整理中)。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市疾控中心对辖区疾控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和季度督导工作,各县(市)区疾控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了月度督导工作。截止6月16日,**市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共 381 例,其中兴庆区疾控中心报告信息病例155例(**市第一人民医院33例,**市第三人民医院21例,**医科大学附属医院40例,**市妇幼保健院60例,**市中医医院1例),金凤区疾控中心报告信息病例117例(**市第二人民医院21例,自治区人民医院总院50例,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急救中心46例)、西夏区疾控中心报告信息病例35例(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19例,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3例,自治区人民医院西夏分院13例),永宁县疾控中心报告信息病例9例(永宁县人民医院9例),**县疾控中心报告信息病例10例(**县人民医院10例),灵武市疾控中心报告55例(灵武市人民医院54例,灵武市中医医院1例)。哨点医院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报样本信息31条,**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报样本信息4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市疾控中心人员缺乏,日常工作量较大,尤其是实验室专业检验人员缺乏,检验设备不足,部分检验项目无法开展,需借助自治区的相关仪器进行检验。 (二)**年食品采样工作较杂较细,尤其是网购环节,采样存在很大的困难; 下半年我委将继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市疾控中心按时、按任务、按进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样工作和检验工作,及时进行网络直报。积极督促辖区各相关医疗单位上报病例信息和标本病例信息,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篇二) 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镇在区食品安办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工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为了全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人,为此,我镇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镇长青正茂亲自担任组长,副镇长文红英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派出所、卫生等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承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设立了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基本上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经费落实。 (二)建立制度,加强督察。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镇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1、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月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2、是建立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镇内所有消费场所进行检查,半年来共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检查3次,先后对超市、餐饮业、美容美发业、药店、农资部门等涉及到群众消费和服务质量的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控制消费品的质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是建立了监督制度,为了消费者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消费纠纷得到及时的处理,我们在离农贸市场最近、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相对集中的工商所设立了消费便民投诉站(民情信箱),负责接待、受理、回复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以及来信来访。 (三)提高认识,强化宣传。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开,我们镇从提高群众和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着手,引导经营业主自律规范、经营主体诚信、一切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经营理念,对超市、市场出售的商品、食品推行以索证、索票为内容的准入制度,对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超市、商店和市场,不允许销售不合格、超过保质期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在这同时我们还加强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及时向群众宣传合格商品、食品的标记,对卫生监督所抽查的食品、商品检验结果进行公示,提醒群众在购买物品的时候引起注意,不合格的食品不购买,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落实措施,强化管理。半年来,我镇结合区专项整治活动,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全力开展食品制假售假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学校周边店食品卫生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在这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农村坝坝宴卫生意识和规范操作的管理,经常深入农村、社区检查群众婚丧嫁娶大摆酒食过程的食品卫生质量,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卫生安全质量,防止了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以上是我们镇半年以来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虽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各种制度还未健全,检查质量监督还没有完全到位,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依旧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同时还望上级部门能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二、**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氛围。 2、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抓好超市、商店、食品行业的管理。 3、继续抓好“食品放心示范店”创建工作,做好“食品放心示范店”的培育、申报工作。 4、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落实长效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地进行。 5、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的处理、回复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制定并下发国太市监食药〔**〕136号文件,要求要求局属各单位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组织开展普查建档和实名登记。 2.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治理整顿。 (二)对农村食品销售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规范食品销售主体资格。 2.开展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整治行动。 3.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为。 (三)对农村餐饮服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2.规范餐饮服务行为。 3.加强对农村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治理整顿。 4.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四)配合开展好其他专项整治行动 现阶段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66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1087户次,其中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176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21户次,其中农村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51户次,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198户次;立案24起,罚款12.8万元;组织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制作展板3块,组织培训2次,培训人员500余人。 (篇四) 上半年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强基础、严打击、促规范”的工作思路,紧跟考核指挥棒,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市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继续稳定趋好。 一、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召开**年全市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印发《**年温岭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温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温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温岭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分值30分,达到占比3%以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领导多次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宗明在《我市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亟待加强》上作出批示。 (二)突出重点,任务明确到位。全面启动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力争在省内率先出台地方标准,树立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温岭样板。推进落实“双安双创”,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加强责任分解,督促落实到人。全面推进“十大攻坚”先行先试任务,今年的任务包括餐厨和畜禽废弃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及食品产业提质升级攻坚行动,市食安办紧密联系相关单位,科学把握进度,抓好后续落实。加强与“二代表一委员”的沟通联系,妥善完成2项人大提案的面商工作。 (三)网络健全,基层保障到位。巩固深化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创建成果,结合“四个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市财政继续将300万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有效保障基层责任网有序运行。调整完善镇级协管员37名、村级协管员1131名。上半年以来,共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网格员培训8期,参训631人次;获取食品安全动态信息5736条、排查隐患1046个,网格化监管成效显著。 二、全力强化专项整治,深入打击违法行为 (一)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守护舌尖春雷行动”,制定《温岭市“守护舌尖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监督检查与网格梳理相结合的大排查,梳理出海捕虾保鲜剂超标、网络餐饮超范围经营、禽肉及禽蛋等3项重点隐患。实施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农药专项整治、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25人,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393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1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部署开展“防风险消隐患保食安”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深化“春雷行动”成果。 (二)深入开展农水产品农村食品整治。市农水局充分发挥生猪屠宰联合稽查队的作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共开展生猪屠宰执法22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重点加大对水产苗种生产企业、较大水产养殖单位的规范用药和“三项记录”的检查,坚决遏制初级水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添加剂等现象。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重点对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开展食品假冒、侵权“山寨”、以次充好、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2人次,巡查生产经营单位632家次,查处三无及过期食品案件14件。 (三)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4-5月集中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暗访督查,出动检查人员260人次,随机抽查中小学及托幼机构83家,当场责令整改81家,立案查处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教育部门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学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市教育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整治,紧盯上下学重点时段,开展“护航开学周”、“护航高考”等系列行动,集中清理校园周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乱象,确保校园周边100米内无流动食品摊贩。 (四)完善行刑衔接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公安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排查,以肉类、水产品、保健品等热销食品为重点,集中整治食品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和非法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犯罪行为。上半年,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8次,行政立案67起;刑事立案5起,刑拘12人,目前移送起诉15人,破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2起。特别是销售有毒有害养殖牛蛙一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坚持以打源头、端窝点、断网络、斩链条工作思路开展全面整治,目前已立案查处9家,刑拘2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固化民生工程,持续改善食安基础 (一)不断提升食品检测检测效能。巩固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深化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市市场监管局专门设立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科室,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定量抽检2239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528批次,风险监测627批次;监督抽检1074批次,合格率达98.23%;不合格产品均落实后处理措施。此外,市农水局持续加强瘦肉精检测,完成生猪等畜类“瘦肉精”监督抽检3696批次,市肉联厂开展进场生猪“瘦肉精”快速检测8002批次,全部合格。 (二)深入强化农水产品源头管控。全面启动智慧畜牧业云平台动物无害化处理功能模块,实现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管理,上半年我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8790头,合计248.87吨。积极推进农资经营店规范化提升建设,目前已完成农资综合服务中心1家,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22家。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今年计划新申报浙江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家,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实施方案制订和名单筛选。进一步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渔获物可追溯试点工作,全市110艘渔船上安装了渔获物溯源APP,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在温岭召开,我市的做法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的一致肯定。 (三)示范引领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五百工程”,不断深化农村家宴放心厨房、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省级规范化农批市场、放心肉菜超市、省级名特优小作坊等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新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9家、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20家;基本完成5家农贸市场规范化和1家省级规范化农批市场建设;已改造省级名特优小作坊3家,等待台州市验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推进餐厨和畜禽废弃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于去年11月底启动有机废弃物集中处置PPP项目,目前稳步推进中。 (四)保障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一是重视学校食堂建设,努力提高A、B级食堂的比例,计划对全市30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改造提升,其中对温岭市第三中学等22所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升级改造,对温岭市特殊教育学校等8所学校食堂进行硬件改造。目前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暑期全部完成。二是推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要求有学生集体用餐的学校必须建立校长、学校中层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截止4月底,全市学校、幼儿园均已制订落实切合实际的陪餐制度,部分学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开展学生家长陪餐试点。 四、大力活化社会共治,努力实现群众满意 (一)多维拓宽宣传渠道。巩固报刊、电视、电台、户外大屏幕、两微一端等主流宣传阵地,利用村村通广播、食品安全宣传栏定期针对网络谣言开展科普宣传。上半年,在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媒体上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13篇,在公众号上发布食品安全相关微信10篇。联合温岭日报社推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用答题抽奖的形式,提高广大市民和渔民、养民的知晓率,参与近5万人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16个镇(街道)食安办联合各相关部门在辖区中心地带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回复群众咨询100多件。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相关宣传活动,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深入开展集中宣讲。集合各单位部门骨干力量,组建市食药知识讲师团,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积极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四千工程”——食药安全宣讲活动,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等平台,通过知识讲解、案例分析、专题片播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基层群众宣传食药相关知识。截止目前,累计开展27场宣传讲座,参与讲座群众1126人次,受到村民广泛好评。组织召开枇杷、葡萄、蔬菜、春耕备耕水稻技术培训会议,培训相关人员800余人次,发放农业科技知识、质量安全知识读本等资料1600份。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300多人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三)健全完善社会监督。一是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现场会,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路径。今年,全市共有119个农业生产主体参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二是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名单制度,上半年共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严重失信人员名单11人,基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损”的信用格局。三是深化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1234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群防群治,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妥善处置各类投诉96起、举报89起,均得到妥善处置,形成全社会共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格局。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市将继续坚持年初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部署安排,强化落实党政同责,扎实开展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巩固“十大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双安双创”创建成效,狠抓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满意度,为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是持续推进示范建设。重点做好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工作,挖掘往年先进经验,力求把创建工作做得更实更细。制定出台基层食安办工作规范标准,全面完成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继续实施第三方测评,强化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十大攻坚”行动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做到公示一批整治成果,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二是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大力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督促做好日常巡查、信息宣传等工作。加大投入,强化基层执法装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项整治力度,纵深推进“防风险消隐患保食安”等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等重点隐患节点开展经常性排查整治。加强协同治理联合执法,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实现重点品种、重点领域严惩重处常态化。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回潮”现象。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健全部门间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和运用机制,积极完善市、镇两级应急宣传工作机制;调整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应急装备建设,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食品信息发布前的沟通与协调;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不断构建完善适应新形势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五是深入宣教强化共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巩固深化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倡导自律守法、诚信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良好环境。充分利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等时机,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诸多宣传途径以及食药安全进讲堂等宣讲活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及时获知舆情并正确引导,实现多方良性互动,协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纵深发展。 (篇五)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上半年,市场服务中心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及工作职责,本着求真务实、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重点抓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等食品管理,各市场食品安全普遍得到了加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市场服务中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中心成立了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市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中心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年初中心与各直属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中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和年终考核重要指标,责任到人、到岗,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措施有力 为强化市场食品安全,市场服务中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平时和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一是建章立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市场经理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履行责任和义务,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在南宁市场建立农残检测中心,在前北市场、胜峰市场、古城市场、食品街市场配备检测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仪,由专职检测人员每天对市场内的蔬菜3—5个品种进行抽检,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并做好检测结果记录,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进行下架处理。三是组织专项检查。发挥市场行业管理职能作用,组织各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重点抓好市场内肉类、蔬菜、熟食、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摊点的检查工作,杜绝“三无”过期食品在市场内销售,确保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市场内的宣传栏、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监管”的社会氛围。 回顾半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各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显著体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偏低,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食品安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足之处有待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城区“菜篮子”的食品安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今后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档案。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如实、及时记好《商品进货台帐》和《商品销售台帐》。努力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积极帮助指导行业市场建立健全检测室和人员的培训,建立工作联系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公布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坚决下架退市。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认真组织好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形势,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