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树法治理念 推进平安建设 构建和谐通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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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树法治理念 推进平安建设 构建和谐通渭

牢树法治理念 推进平安建设 构建和谐通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一目标,全县各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用权、稳定发展和为民服务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进一步深化平安通渭建设,提升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树立依法用权理念,提升法治通渭建设能力 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要自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全县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崇尚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风尚。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要督促行政机关和各级干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平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将法治与德治有效结合起来,公开、公平、公正处事,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有作为,又不乱作为。加大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教育,倡导真学真用、学以致用,做学法懂法的带头人,营造起良好的法治氛围。 ‎ ‎2、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求。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要坚持严格司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邪教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要全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办案全方位监督机制,使案件受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作风,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树立稳定发展理念,提升平安通渭建设能力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带来了经济利益和社会格局的调整,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不断涌现,社会矛盾凸现,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这些情况和问题,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1、坚持抓好社会稳定的源头预防。社会稳定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群体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预警机制等“三项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一要建立群体利益协调机制。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逐步构建维护群体利益协调机制,把坚持和落实好信访联席会议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作为重点,坚持县级每月召开一次、乡镇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形势。要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长期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解决,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二要健全社会稳定风险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的必经环节和前置性刚性程序,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评尽评、该评全评”,督促乡镇和单位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点,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乡(镇)全覆盖。要坚决防止随意决策、违法决策,搞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要大力推行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制定不同时期、场合事态发展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对重大的矛盾纠纷、群体事件,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收集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防止矛盾激化和非法上访的发生。 ‎ ‎2、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什么矛盾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什么问题紧迫就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依法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和纠纷。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教育和引导群众切实转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陈旧观念和错误做法,鼓励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依法解决纠纷、实现定纷止争。要全面落实“信访首访责任制”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要坚守法治底线,对藐视法治尊严、挑衅法治底线的事情,敢于碰硬,对“有理的解决处理到位、无理的教育稳控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原因复杂、矛盾尖锐、政策法律界线不容易把握的问题要认真征求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选出最佳方案,及时依法妥善处置。 3、依法维护有利于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以优化法治环境为抓手,切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要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平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热切回应群众期盼,切实维护征地拆迁、住房、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公平正义;依法维护重大项目建设的正常生产(施工)秩序,坚决制止无理阻工、堵路、聚众闹事等损害投资者利益、严重影响投资环境的不法行为。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提升和谐通渭建设能力 人民安定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宗旨、方向和目的。这就要求我们树牢为民服务意识,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切实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 ‎1、严格落实惠民政策。要把惠民政策落实当作密切干群关系、为民服务的头等大事,不断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政策不走过场,执行政策不打折扣。要坚持抓好政务公开,增强惠民政策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畅通信息渠道,让广大基层群众正确理解掌握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等违法行为,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好政策真正造福群众。 2、强力打造联系服务群众平台。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要加大社会管理工作创新,打造便民利民平台,在乡镇和行政村全面推行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切实把社会服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提高社会服务管理能力。要创新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建立并落实“乡村干部轮流驻村坐班制”“全员走访”和“记写民情日记”制度,使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为群众解忧,让群众满意,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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