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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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重特大事故综合救援应急预案范文
重特大事故综合救援应急预案范文 为有效快捷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各部门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履行保障道路畅通职能,促进交通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公路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分类 (一)原则统一指挥原则;部门负责和协调一致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分类 l、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重特大建设施工安全事故; 3、公路水毁、防滑、地质灾害事故; 4、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严重程度标准 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死亡1—2人,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 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3、重特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特大事故的现场组织和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市公路局,市公路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上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上述报告应在1小时内完成,责任单位应在8小时内向市公路局书面报告,市公路局应在24小时内向市交通局、市公路局书面上报事故情况。 (三)重特大事故报告内容 1、时间、地点、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基本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 (四)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责任单位及市公路局相关股室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六)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图片或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件。 (七)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市公路局根据实际需要可调度一切可能的人力、物力、交通工具参加抢险。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成立市公路局重特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共同完成预防和处置任务。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决策抢救方案,协调各单位部门参与抢险,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行政局长任组长,各分管责任单位的副局长和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和责任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各应急小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外发布信息。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专班 市公路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组,按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负责或协助上级领导小组做好抢险、保卫、保障、安置、疏散、宣传及善后处理事宜。 (一)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 由市公路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组织运输车辆,协助公安部门搞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特大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由行办、养护工程股和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负责运输车辆的调度和组织,及时清除路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公路水毁、防滑、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由养护工程股、路政大队、养护总公司组成,负责道路抢修、防滑和交通秩序维护,必要时修建便道、便桥,组织绕道通行等,尽一切措施确保道路通行。 (四)其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 由局属各单位根据专业派员组成,及时赶赴现场,负责车辆运输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勘察和善后处理事宜。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程序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股室应及时向市公路局报告,市公路局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根据需要组织局属有关单位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施救,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按专业分工进行施救工作。 六、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策、保稳定, 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围绕事故防范、事故报告、事故的组织和施救,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做到组织落实。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真正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