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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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选2020年街道全面加强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街道全面加强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街道关于全面加强乡村治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基础,现就全面加强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基层组织、加大基层力量、强化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全乡村治理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不少于三分之二村民代表中党员不少于二分之一。 2、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以202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保持村干部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三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工作指导,以强化民主监督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实现公开内容精细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具体化和公开形式多样化。创新村务公开方式方法,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建立“村民微信群”,将财务收支、扶贫社保、筹资筹劳等村务及时公开,方便农民群众监督。健全村级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决策机制,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党员和村民群众的满意度水平。 (三)增强村民自治手段 1、实行承担事务名录制度。开展村级组织承担事务性工作的清理整顿,建立村级组织承担事务性工作的目录清单,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2、履行民主议事协商程序。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有序开展村民自治、民主议事、民主协商,解决村组内的各类问题议定事项需提前报上级备案。 (四)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积极推进派出所所长兼任街道党组织副书记,驻村民警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 (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五)弘扬乡风文明正能量 1、提升农村志愿者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党员干部、道德模范等示范引进作用,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活动。通过农民自愿互助互利,组建“志愿服务互助组”等解决实际难题。 2、培育淳朴乡风民俗。淳化乡风民风,培育新风。实施好家风传播工程,讲好家风故事,扩大优秀家风家训影响力。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执行移风易俗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发挥村规民约的基层治理作用。为充分发挥村民在村级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依法合规参与村级事务,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按照全街道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管控、移风易俗等方面,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将其编入各村文化墙,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