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乡202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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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延乡202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马延乡 2021 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2021 年是马延乡施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二年,为切实服务 民生,保护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马 延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实现 2021 年春节期间马 延乡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乡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从严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严格落实《马延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确保实现马延乡 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马延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顺利实施,成立乡烟 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任组长,乡政府主抓副职任常 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综治办、乡安监办、派出所、中 心校、民政所、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所、计生办、卫生院、大气办、财 政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委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马延乡副主任科员王超群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的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 协调、落实禁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负责组织、指导全乡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充 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造声势,宣传《马延乡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规定》;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及乡直各 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二)纪委: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 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负责对禁放工作不落实或 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公职人员进行问责。 (三)派出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 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四)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生产、储存、销 售烟花爆竹的厂库(点),严格查处非法销售行为;做好加油站、加气站 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 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中心校: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在中、 小学生放寒假前,将《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发放到学生手中。 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学生家长印发禁放宣传单(册),倡议学生 家长自觉抵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六)民政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禁放宣传工作;做好禁放区内 公墓和丧葬人员家属的禁放宣传工作。 (七)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 人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并做好非法烟花爆竹的质量鉴定工作,协助乡禁放办做好禁放工作。 (八)村乡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督促检 查在主要道路两侧电子屏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 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负责督促建筑工地 做好服务对象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 竹行为并取证;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 作。 (九)综治办:负责组织社区巡防、治安积极分子做好村民小区禁 放宣传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放及宣 传工作。 (十一)大气办:负责监测城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 染情况。 (十二)计生办、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 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 (十三)财政所:负责为禁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十四)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 贯彻落实乡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 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 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村委会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 工作,重点做好辖区村民的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板报、标语、横幅、 墙报、电子屏、报纸、电视广播、短信、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发 放《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组织 宣传车在主要干道进行禁放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教 育广大村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做到不购买、不携带、 不储存、不燃放、不从禁放区外带入禁放区。二是要通过播放法规、 宣传片等做好禁放的宣传。对公安机关查处的严重违反《柘城县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曝光。三是公安机关要对 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县 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 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禁放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 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 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乡直各单位负责与单位 全体人员逐一签订禁止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确保单位和个 人均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开展堵源截流。一是派出所、安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要密切配合,对市场、商业门面、商场、超市进行清查,打击购销烟 花爆竹行为。二是派出所要加强我乡区域主要出入口的执勤力量,在 执勤中把注意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工作内容,严禁 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在执勤中把注意发现 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工作内容,对非法生产的要坚决予 以清查收缴,严肃处理。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一是 2021 年 2 月 11 日(除夕) 19 时至 2 月 12 日凌晨 1 时、2 月 12 日(初一)早上 6 时至 9 时、2 月 16 日(元宵 节)19 时至 17 日凌晨 1 时以及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开业) 等为重点控制时间,禁放办要组织各村委会实行分工包片,对辖区内 单位、门店、大街小巷、村民楼院进行守护巡查,保证每栋村民楼、 每个重点部位要有执勤人员看护,确保不发生违规燃放事件。二是春 节期间派出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 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一是派出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 《柘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 是禁放办要加强禁放区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 三是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所要从严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 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安监办 要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 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 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 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 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 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 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县禁放工作领导 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工作棚架,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 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查处的违反《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 定》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禁放工作总结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前上报 乡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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