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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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供参考
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打造好普通国省道示范路,结合我区实 际,决定在全区推行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措施得力”的原则,建 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围绕实施“五大战略”, 建设赣西新门户,让人民过得更好的目标任务,提供更加干净、整洁、 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普通国省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 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区 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财政局、自然资源 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 广新旅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行政正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任,公路分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 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 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路长由区领导担任,分路长由沿线 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公路分局班子成员担任(路段安排详见附件)。 (二)职责分工 1.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 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 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分路长和相 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2.分路长(乡镇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 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 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 2 次;建立健全所辖路段相关设施,制定路 长牌,明确路段起止里程。完成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 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1)干净。根据线路长度安排专职人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 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 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安排洒水车每天早上 8 点、晚上 6 点对管辖路 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 洗频率)。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 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 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 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 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 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 缘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开展源 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 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 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混凝土拌合站、煤 矿、石材厂等工矿企业,要求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 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 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 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所有县道、乡道、村道与国省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 100 米以上;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 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 1 次,确保生长良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 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季度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 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区级路长制实施细则的职责分 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推行路长制中遇到 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具体职责如下: (1)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治超日常巡查;开展 24 小时治超;加 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限,查处货运车辆抛、洒、 滴、漏等行为。 (2)公路分局:及时修复处置国省道的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 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 进行集中整治。 (3)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打击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等涉嫌公路违 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或上报,完善交通安全措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4)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 环境综合治理。 (5)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6)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公路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 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 法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 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7)区水利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 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 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8)区林业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 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 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 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9)区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厢规划建设管理,对 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 缩短审批流程。 (10)区文广新旅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 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1)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 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 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 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 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 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 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 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 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 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 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 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 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 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 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 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 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 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 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 时予以通报,检查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