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0 发布 |
- 37.5 KB |
- 6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2020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
2020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 2020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 2018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 务工作相辅相成,这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2018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1】 在街道党工委的的正确指导下,我总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现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 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我总支的年度学习计划及培训计划,并结合远程教育,做到学习有记录、有讨论、有心得,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街道年初工作安排及重要文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2)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自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总支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认真组织落实,活动开展以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宣讲活动,村两委班子成员走访农户共计35户,重点走访了困难户、困难党员户、五保户以及老党员户,撰写民情日记共计35篇,公示整改5条,帮助解决农民问题共计25条。 (3)多措并举,努力强化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在党员发展上,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制定了《平兴村2018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二是召开了老党员新春座谈会,村党总支向老党员通报了2018年度全村特色、亮点和重点工作以及2018年工作计划,并送上了新春美好祝福,同时听取了老党员对全村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是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对外出党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台账,流动党员得到了有效管理; 四是及时更新万村网页,积极宣传我村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加强党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按季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六是认真落实其他经常性工作任务,按时限、按要求我村市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督查、督办、调研等工作,认真落实党务公开。 (4)建立机制,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创造党建工作的有利条件,重新调整党建工作人员,明确了专职分管党建工作人员以及专职党务工作者,解决了党建工作有人抓的问题。在经费使用方面,凡是党建工作需要的相关经费,一律先行,不打折扣。确保了党建工作在人、财、物和机制方面得到强力保障。 (5)存在的问题 第一季度全村党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推动工作不积极,基层服务型党支部确定不及时;村企结对共建活动只限于还定计划没有活动安排; 二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落实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上不够深入,仅限于简单的组织开展活动,缺乏民情日记等软件材料;党员个人事项报告表按量完成,但质却有待提高; 三是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党务工作者因疲于应付日常繁重的工作业务,在搜集整理材料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党建资料没有及时公开,党费收集没有按季度进行审核。 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总支将不断总结党建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和推进我村党建工作。 一是强力有效推动工作,已确定好我村服务型党组织为第一分支部,正在部署村企结对共建活动相关安排,5月底之前完成;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已收集两委班子成员的民情日记并建立台账,做到活动有记录;同时,已要求所有党员进一步完善党员个人事项报告表,做到质量过硬; 三是强化工作理念,要求党务工作者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做到及时搜集整理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材料并公开,另外已对党费第一度收缴情况进行审核,对尚未交纳党费的已通知缴纳。 二、 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着力创建党建工作新水平,在第二季度,我总支将开展如下活动: 一是三有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三个分支部的支部阵地建设,配备相关硬件设施,做到平衡发展,确保服务型党组织有阵地;加大对分支部支部书记以及委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开展分支部间相互交流学习,确保服务型党组织有人抓;村制定党建专门经费给予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确保服务型党组织有经费。 二是三点抓进一步提升工作落实成效水平,二季度我们将重点开展 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的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抓着力点,每个分支部学习沈浩精神,强化交流学习,畅谈心得体会,领悟沈浩精神实质;二是抓关键点,开展入户走访活动,深入了解百姓疾苦,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问题;三是抓支撑点,以活动为支撑,重点将学习的精神贯彻到实践中,将会开展各类形式的为民服务活动; 三是三确保加大对先锋在线进村入户工作力度,配合街道党工委部署,在每个党小组选择最优处安装先锋在线,确保学习有场地;制定学习计划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学习有内容;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次学习党总支将会安排人员陪同学习指导,确保学习有成效; 四是一发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建工作非一成不变,在遇到新问题新难题时,敢于突破,大胆探索,善于借鉴他山之石并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2018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2】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又是xx第二年,做好机关党建工作非常重要。局党总支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XX年党建工作的要点,按照局党组的部署,结合本局主要业务,认真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党建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 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学习领会xx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型发展、加速崛起、兴宿富民主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xx届五中全会文件发表后,先后多次组织学习,举办讲座并组织党员群众结合文件精神进行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创先争优。 2、积极开展五学五比五落实实践活动,把学习沈浩活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积极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五学五比五落实实践活动,进一步把学习沈浩活动引向深入。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以党组织创先进带动所在单位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带动身边群众争优秀。大力推进本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前阶段抗旱保苗工作中,全局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保苗,为确保夏粮丰收做出积极贡献 。农博会期间,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加快宿州经济发展大局上,周密细致地组织农业机械展示,确保10000平方米展区的展示机具到位。把农机展区工作作为我市农机系统突出性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工作大局为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完成了工作任务,确保展会圆满成功。 3、推行党员公开承诺 推行党员承诺制,是党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落实党员承诺制,是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机关党员现状和局党组部署到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结合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岗位工作实际,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实现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履行岗位职责等内容开展新一年度公开承诺;党总支召开了专题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 4、按照要求进行领导点评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对联系点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党总支书记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点评前深入调查研究,点评实事求是、言之有物,点评后规范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按时上报领导点评工作统计数据。 5、积极组织创先争优理论研讨 及时确定创先争优理论研究课题,按时上报《创先争优活动理论研讨课题填报表》;通过座谈交流、会议研讨等方式,认真总结本局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组织撰写有关创先争优的理论文章,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理论支持。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局党总支书记钱艺同志为组长的创先争优理论研讨课题组,按照市委创先办发【XX】1号文件精神,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讨。 6、信息报送 按照《关于转发〈近期《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简报》报送要点〉的通知》(宿创先办发〔XX〕4号)的要求,及时采编信息,编发活动简报;及时通过《信息专报》的形式向市委活动办报送活动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创先争优活动月报等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育教师行业人员的必备证书,同时也是国家对于教师从业人员的认证,只有持有教师资格证才能够参加招教考试,通过招教考试之后才能够成为一名正式编制的老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资格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资格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 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建是指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乡镇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2018年乡镇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1】 年初按照镇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村支部工作情况实际,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农村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围绕活动主题,我支部制定了村两委干部学习方案和计划,并认真落实。全村共12个村民组,要求每个干部联系三个村民组,深入农户,走访调查,特别是村里最突出的低保户,定责定人到户,帮助群众解决生活生产当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让党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一平台两中心建设情况。 去年底,我支部配备了四台电脑,现每个村干部一台,要求每位村干部利用工作空闲时间进行自学,掌握电脑技术,确保我村信息平台不留空白,不做摆设,坚持做到村情民意信息化、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服务精细化、镇村工作协同化,提高村干部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三、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我支部严格按照镇党委要求,重点做好五个一要求,将规定动作做到位。4月1日,我村党支部召开了阳山村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会上,学习了《关于印发梅林镇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梅林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的通知》文件、传达了3月31日梅林镇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会议精神及在动员会上镇党委书记陈健同志做的重要讲话精神,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4月8日,在村会议室,学习《沈浩日记》,重温了沈浩精神,并对沈浩为人民服务的经典语句进行了摘录,作为每位村干部的精神座右铭和办事参考系。4月9日,在镇党委的带领下,村支部书记前往凤阳县小岗村参观学习,身临其境感受沈浩事迹,体验沈浩精神。4月17日,全体村干部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村干部和党员同志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4月24日,支部书记以《弘扬传统,坚定信仰,推进工作上新台阶》为主题,给村党员干部上了一节党课,就什么是信仰;信仰的作用是什么;坚定信仰,始终保持先进性三个方面进行深入阐述。课后,组织召开了学习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座谈会,重点交流在这一个月的学习活动中对沈浩精神的领悟和感受。 四、今年党建创新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充分践行村民主自治制度。年初村支委会研究决定4月初召开两个扩大会议,即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公地河堤复修工程),申报阳山村中心村村庄整治项目工程。其中公地河堤复修已于4月15日开工建设。 五、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工作意见或建议。 一是党员干部要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大力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广大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建议广大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勤劳致富。 【2018年乡镇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2】 2018年开年来,农经局党组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五大建设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党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局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小结如下: 一、围绕三会一课制度,抓中心组学习。在学习中做到了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的要求。有一个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学习活动不动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下发了学习计划,同时,结合各个阶段的形势、理论动态及农经工作实际,明确下步的理论学习内容及要求。在内容上紧紧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方法上,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相结合,确保学习效果。农经局以三会一课和理论中心学习组为载体,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开展和执行,使广大干部职工及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理论素质、思想素质和觉悟普遍得到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感召力进一步增强。 二、用十八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统领实践工作。始终把中央精神和中央一号的落实作为衡量农经工作价值尺度,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检验农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在工作中,结合吉首市农业实际,突出了三个重点:即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的土地利用率,实施土地向大户和合作社流转;突出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民得到实惠。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围绕着这三个重点开展。 三、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性观念。局党组按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要求过好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各方面意见,成员精心准备发言内容;会中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会后向本局干部职工通报民主生活情况并落实整改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重大事项党组集体讨论制度,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正确性,使班子成员在思想上保持高度团结,工作中互相支持,生活中互相帮助,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提高。 2020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总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