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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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总 结

林业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总结 ‎  按照夹司[XX]xx号《关于开展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下,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工作主题,结合全县林业工作实际,对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收到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要求,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宣传活动 ‎ ‎  按照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对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确定由分管领导带队,抽出3名法制宣传员组成法制宣传小分队,到县城水厂十字路口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宣传与林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突出宣传“六五”普法成效和“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及时拟定下发各室、股、站、场、下属单位、22各乡镇基层林业站及全县涉林木竹生产经营加工单位“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从而为全面做好这次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   形式多样,扎实认真开展宣传活动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的“法律七进”活动。   一是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加强自身学法用法外,积极结合当前依法治县的有利条件加大以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组织宣传小分队参加在县城水厂一带进行“12.4”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乡镇赶集时间段,深入基层开展文化“四下乡活动”,采取拉横幅、布置展板、散发资料、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与林农、涉林企业业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承包法》、《四川省绿化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 ‎  三是积极为林农排忧解难。以“12.4”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为涉林群众答疑解惑,通过法律咨询为上百人次解除心头疑虑,成功化解了各种涉林矛盾纠纷。在XX年度历次法律宣传活动中,共调解和接待群众咨询近700人,先后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到乡、村、社组织召开法制讲座6场,参加人数近千人。   四是认真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结合林业实际,开展了《森林法》、《防灾救灾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承包方》、《安全生产法》等涉林法律法规,增强了普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对群众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了法制宣传活动的影响。   五是为我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提供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加强制度机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促进林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成立了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落实相关股室具体实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法制宣传效果。局党组将此项活动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兑现奖惩。同时将法制宣传与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相结合,从而推动了宣传工作顺利开展,达到了预期目标。 ‎ ‎  总之,我局在“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添措施,鼓足干劲,努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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