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 37.5 KB |
- 1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井口验身制度
井口验身制度 1、井口检身工为爆炸物品的井口专职验身员。安全员,保卫部员随时在井口负责验身。 2、要对每班井口出入人员,逐人验身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加锁,不准无箱入井,入井数量,出井剩余数量必须严格验身登记。并重点检查实施爆破记录与剩余爆炸物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查处。井口验身员月底和保管员清退数量进行核对, 并认真填写《井口(上、下班)验身登记簿》。 3、任何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接受井口验身,对不执行规定,私带、私藏爆炸物品的人员要严肃处理,直至报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