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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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供参考
2020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党 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政机 关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根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发展改 革委关于大力推进全省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的通知》《省管局、省发展 改革委、省政府厅关于印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党政机关厉 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 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 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 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 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创建由上级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 (二)目标要求。 到 2020 年底,30%以上的县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到 2021 年底,50%以上的县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到 2020 年底,70%以上的县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职责分工。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本地区节约型创建工作。各党政机关 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本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落 细各项创建内容。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形 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 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 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 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 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省公共机构绿色办公 行为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制度》要 求,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带头践行绿 色出行,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 色产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 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省 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评价标准》,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 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 处置。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 领带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 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 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 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自评及申报。 各级党政机关对照《省节约省机关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评 达 90 分以上的,填写(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申报表)和《省节约型机 关创建自评平》,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 (二)初审及核查。 各单位创建申报材料,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 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发改、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未通 过的,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单位整改完成后再行复核。 已建成“国家或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单位,向县机 关事务管理局报送创建申报表、自评平及佐证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 视为建成节约型机关,可不再进行实地核查。 (三)抽查及公布。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每年 11 月底前将本地区创建总体情况报市 机关事事务管理局备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县(市、区)节约型 机关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通过国管局核定后,由 省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以适当方式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 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节约 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 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 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节约型机关创 建工作方案请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强化监督审核。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的 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机关事务 管理局将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年 度考核,对应创建(见名单)而未创建成功的单位,年终节能考核不 能评为优秀。 (三)注重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对节约 型机关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和 工作氛围。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推 动整体工作提升。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值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 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