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 37.5 KB |
- 8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最新范文
医疗保障局 2020 年工作总结范文 2020 年是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整体发力的第一 年,也是全区医保系统牢记初心使命、为民砥砺奋进的一年。在 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克服人员少、 任务重等困难,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 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严 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党的政治建设更加有力。坚持医 疗保障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强基 层党组织,推动制度建设,把讲政治落实到医保部门党建全过程 和医保事业发展各方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 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 全过程,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必须”“四个到位”重 要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把“改”字贯穿始终,下大力气解决医疗保 障领域“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 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落 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专项整治“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问题”, 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打造医保系统风清气正的 政治生态。认真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切实抓好巡视 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牢固把握。全面落实意 识形态领导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利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开展医保领域舆情监测,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准确传播权威声音, 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扎实推进医保扶贫。落实《xx 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三 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反馈意见和 2018 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涉及医保扶贫问题整改 工作,各盟市于 2019 年 9 月底均已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过度 保障问题,住院报销比例为 85%,符合国家要求。完成 2019 年 医保脱贫攻坚“清零达标”专项行动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对医保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截至 12 月底,有身份信息的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无身份信息人员由当地政府建 立专项保障机制予以保障。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 支付倾斜力度,起付线降低 50%,支付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政 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 65%,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 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将符合条件的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强化综合保障措施,完 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政府兜底等多重 保障模式。实现县域范围内“一站式”结算服务。 (三)巩固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 2178.4 万人,参保率达 到国家 95%的目标要求,基本实现城乡人口全覆盖。职工和城乡 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 85%和 75% 左右。2019 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 增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520 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 大病保险,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250 元,人均筹资标准 为每人每年不低于 770 元,达到国家要求。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 保障能力,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至 1.4 万元,大病患者住 院费用报销比例由 50%提高到 60%。积极推进职工医保和生育保 险合并实施,全区所有统筹地区均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政策 平稳过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申报呼和浩特市为 国家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满洲里市作为自治区试点城 市已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正式启动运行。 (四)大力加强基金监管。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 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各级医保部门对全区 19121 家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 为 100%。自治区对全区 19 家公立三级医疗机构、1 家民营医疗 机构和 1 家连锁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实现统筹区全覆盖。二 是建立举报线索督办和反馈机制,印发《xx 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 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及时办结国家医保局移交的 50 件问题线索和自治区受理的 12 件举报案件。制定全区统一定 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拟定《xx 自治区基金监督管理办 法》,现已进入立法程序。积极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兴安盟、赤 峰、乌海、乌兰察布市等多个盟市适时调整待遇政策,缓减城乡 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推动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分别为国家监 管方式创新试点、智能监控示范点。三是各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 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专项整治。截至 2019 年底,除杭锦后旗预计今年 6 月底前全部还清外,其他各 地已无拖欠问题。 (五)及时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是 2019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重要内容,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我局多次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基础上,及时出 台《xx 自治区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 方案》,明确保障对象、用药范围和保障水平。确定我区推荐使 用的 69 种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2019 年底 前,所有统筹地区均出台实施细则,并实现待遇支付,政策范围 内报销比例均达到 50%以上,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 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六)稳步推进医药价格与集中采购管理。一是参加国家组 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实施方 案和配套政策,创新药款直接结算方式,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医 疗机构、自治区药采平台和配送企业四方参与的采购结算机制, 缩短结算周期,减轻配送企业资金垫付压力。2019 年 12 月 27 日,国家组织的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在我区顺利实 施,25 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 64.8%,最高降幅达 98.5%,预计年 节约采购资金 4.8 亿元。二是推动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牵头起草 自治区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制定完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 使用和支付管理相关政策,参加陕西、京津冀“3+6”跨省联盟 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治理群众反应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 虚高问题。三是多措并举实现抗癌药品降价。跟踪监测国家谈判 17 种抗癌药品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落地情况,截至 12 月底, 全区 17 种谈判抗癌药品费用总金额 1.76 亿元,医保报销总金额 1.35 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 76.7%,更多群众用上了救命救急的 好药。对未在我区挂网的抗癌药品开辟绿色通道,117 个抗癌药 品下调价格,平均降幅 16.6%,降幅最高 75%。通过省际区域联 合采购,31 种进口抗癌药品价格平均降幅 14.3%,最高降幅达 51.7%。四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坚持“小步快走”原 则,对群众和医疗机构反映强烈、价格明显不合理的 253 项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逐步调整完善,对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医用耗材标准 库进行集中规范清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 材改革方案》和 2019 年医改重点任务要求,2019 年 12 月 7 日, 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推进《xx 自治区医疗服务 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 修订版)》实施。 (七)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预算下按病种 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着力推进各地区开展不少 于 150 种的按病种付费工作。2019 年全区按病种付费结算 8.81 万人次,较上年增长 44.5%。通辽市 209 个病种全部实现线上管 理,结算 2 万人次。呼伦贝尔市实际结算病种数为 151 种,结算 1.77 万人次,开展的按床日付费工作多次受到国家局表扬,并作 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乌海市被国家局评为 2019 年度 DRG 付 费方式改革“进度优秀”国家级试点城市。包头市明确 DRG 实 施路径和模式,采集病案首页,为下一步推进 DRG 付费试点工 作的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在全国率 先开展,选取临床常用、价格差异较大、市场供应充足的头孢唑 林、氯化钠和葡萄糖等 3 个药品 7 个品规,确定全区统一的医保 支付标准。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全区医疗机构采购试点药品总 金额为 1.26 亿元,同比下降 47.5%,实施 7 个月节约医保基金 1.14 亿元,减少了患者药品费用和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 (八)不断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在组织专家和盟市业务骨干 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对全区统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目录标准数据库进行了动态调整完善,进一步规范医保 目录管理。以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在全区落地为重点,将包含 97 个国家谈判药品在内的 2692 个药品及时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 将国家重点监控的 20 个药品一次性调出。积极扶持蒙中医药事 业发展,将 140 个蒙成药、376 个蒙中药饮片、1310 个医院制剂 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新版药品目录 2020 年全面实施。 (九)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经办工作在落实“只进一 扇门,最多跑一次”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 病办理流程,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时限,精简相关业务审核材 料。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将外出农牧民工和外来 就业创业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直 接结算率;完善备案流程,开展网上备案,全区参保患者跨省转 诊就医可直接备案到统筹区;自治区本级、兴安盟、乌兰察布市、 鄂尔多斯市已开通微信备案功能。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全区跨 省异地就医结算 17.11 万人次,结算金额 42.17 亿元,其中医保基 金支出 24.35 亿元。 (十)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局信息化建设有关规 划要求,按时完成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工作,2019 年 9 月通过国家局审核,现已进入立项阶段。 对全区现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药品采购系统进行统一改造升 级,确保两险合并实施、盟市级统筹、按病种付费、国家药品集 中采购试点扩围等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个税改革医保共享信息系 统建设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数据上传。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医疗保障工作也还存一些 问题和不足。如,医保制度碎片化,需规范完善;部分地区基金 收支不平衡,需强化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滞后,需强力推进; 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任重道远,需持续发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推 进缓慢,需加大力度;医保经办便捷服务有待加强,需提升改进; 医保信息化水平较低,需加快建设;部分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比较 欠缺,履职尽责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