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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三篇 强化司法体制改革
XX 街道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三篇 强 化司法体制改革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XX 街道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三篇 强化司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 法力量的实施方案。以下是本站分享的 XX 街道深化街道管 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XX 街道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1 街道上接城区、下联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在城市 基层社会治理中处于关键环节,发挥着重要的枢纽性作用, 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正是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城市 基层社会治理的先手棋。 近日,经省委编委备案同意,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 相关区(市、开发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正式启动了我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此次街道管理体制 改革涉及我市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枣阳市、宜城市、 老河口市和高新区、东津新区等 8 个区(市、开发区)共 28 个街道。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委编办,对《方案》进行解读。 明确街道 7 个方面职能定位 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 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 基层自治等 7 个方面职能。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非公有 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街道基层党建与社会 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 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 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 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 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 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 调职能。组织开展辖区秩序治理、市容市貌整治、物业监督 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执法,对辖区内各 类专业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 监督。 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 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 街道发展服务。 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 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 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 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规范街道机构设置 规范核定街道内设机构数量。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结合 各地实际,分别设置 4-6 个内设机构,同一个区(市)范围内、 同类型街道内设机构设置保持一致。 统一街道内设机构名称。各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 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 子)、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同时,考 虑到不同地区、不同街道的职能定位有差异,在机构限额内, 经济发展任务较重的街道设置经济服务办公室,服务三农、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任务较重的街道设置农业农村办 公室,以管理城市为主的街道设置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规范街道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各街道在整合延伸派驻机 构、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统一设 置党群服务中心(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 3 个直属事业 单位。 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本次改革充分体现编制资源下沉的原则,市、区(市)两 级通过存量挖潜、横向调剂等措施,足额保障街道编制需要, 确保每个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 15 名,事业编制不少于 30 名。 严格执行街道领导班子职数核定标准,街道领导班子职 数按 7-9 名核定。规模较小的街道,其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 责人可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 切实向街道放权赋权。重点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街道 综合管理权和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 目的建议权。赋予街道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职 能。赋予街道应急状态下的必要权能。 理顺条块关系。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事项,推动街道严格 按清单履职,凡不属于街道履职清单范围内的事项,街道一 律不作为责任主体。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实施办法, 防止简单向街道转嫁工作责任。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 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制度。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纳入 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推动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 作统一安排,建立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延伸派驻机构工作机制, 街道党工委行使对延伸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 同意权。 提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依法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 位,建立街道行政执法目录,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 一调度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构建协同共治机制。完善街道、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动 员辖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下沉在职党员干部等为 街道社区发展服务。健全完善街道党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 制度及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协调辖区单位整合资金、资源、 项目等,加强对社区的工作支持和资源保障。明确社区职责 定位,社区不作为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 事项的责任主体。由街道发动居委会等各类自治组织开展自 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配合支持。建立街道民 主协商平台和议事制度,推动街道协商与社区协商有效衔接。 推动信息整合共享。推进互联网+党务政务服务建设, 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推动党的建设、综 合治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劳动保障、公共 卫生等各类网格多网合一。逐步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 指挥平台,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利用大数据和微信、 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做好党建工作分析研判,丰富党建工 作内容和形式,巩固和扩大党的网上阵地,走好网上群众路 线。整合共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基础信息,推动疫情 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经二次开发应用,提高城市基层治理 和服务数字化水平。 健全配套保障措施 加强街道自身建设。建立街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制 约监督机制。选优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根据社区 工作需要,可选派街道党员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 书记。做好上级机关干部到街道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服务保障, 建立选派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机制,每个街道安排不少于 2 名,至少工作 2 年。 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实行街道和部门双向考核评价 制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赋予街道对继续 实行派驻体制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考核评价权。除党中央和 省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街道设置一票否 决事项。 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街道经费 保障机制。 按照统一部署,全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主体工作任 务在 2020 年 12 月上旬前基本完成。 XX 街道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2 为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推动街道聚焦抓党建 抓服务抓治理主责主业,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及《中共 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街 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芜市办〔202X〕 13 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街道设置 撤销现有天门山、弋矶山、汀棠、赭山、赭麓、滨江、 张家山、大砻坊、镜湖新城、荆山等 10 个公共服务中心, 统筹设置为天门山、弋矶山、汀棠、赭山、赭麓、范罗山、 张家山、大砻坊、荆山等 9 个街道,保留方村街道,改革后 我区共辖 10 个街道。 撤销天门山、弋矶山、汀棠、赭山、赭麓、滨江、张家 山、大砻坊、镜湖新城、荆山等 10 个公共服务中心党工委 和公共服务中心,区委向天门山、弋矶山、汀棠、赭山、赭 麓、范罗山、张家山、大砻坊、荆山等 9 个街道派出工作委 员会,区政府向上述 9 个街道派出办事处。 二、职能定位 街道党工委根据区委授权,在街道各种组织、各项工作 中发挥领导作用。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 理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党组织在基 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基层组织体系,统筹推进街道社 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新兴领域党建等。加强 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干部教育管理。加 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统战和人 民武装工作。 (二)统筹辖区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 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 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做好企业服务、经济数据统计、 促进项目落地、协税护税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 项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方 面政策。依法依规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四)推动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小区业 委会建设,健全基层自治体系。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 志愿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服务。 (五)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辖区城市管理、 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文明创建等工作。统筹协调、监督评 价行政执法机构在辖区内的执法行为。 (六)维护平安稳定。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 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三、机构设置 一般设置七办两中心。各街道可根据实际增设不超过 1 个内设机构,也可根据街道实际适当调整职能划分,按规定 程序报区委审批。 (一)内设机构 1.天门山、弋矶山、汀棠、赭山、赭麓、范罗山、张家 山、大砻坊、荆山街道设置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 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更新办公室等 7 个内设机构。 (1)综合保障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日常 事务,做好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党的建设、 财务管理、公文运转、档案、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的建设职责,落实基 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组织、 宣传、统战、群团、党代表联络等工作。 (3)城市管理办公室。配合行政执法机构维护城市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物业管理等工作,承担协助 发现、监督的职责。负责文明创建等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区域发展,负责辖 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收集、统计、国资管理、企业服务、协税 护税等工作,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防范经济风险工作,参与 辖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等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文化站牌子)。承担民生保障和 社会事业发展等政务服务。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 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自治和居委会等 自治组织建设,落实社区建设工作等。 (6)平安建设办公室(挂应急管理站牌子)。承担网格服 务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调解等职责。 负责人民防空、安全生产、防震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 (7)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老旧小区及危房改造、街区 更新、重点工程施工保障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征迁安置协 调、辖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2.方村街道设置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城 市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 设办公室、农水办公室等 7 个内设机构。其中经济发展办公 室加挂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办公室牌子。 街道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司法等机构和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工作由 街道内设机构承担。确因工作需要增挂牌子的,从严从紧掌 握。 (二)事业单位 各街道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网格化 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2 个事业单位,原有事业单位不再 保留。主要开展直接面向党员群众的服务工作。理顺与内设 机构工作关系,优化设置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为民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 面向党员群众提供党务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承担培育指导社会组织、促进面向群众服务事业发展、发展 壮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提供社会福利 和文体健身娱乐、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完善服务中心功能, 建立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受办分 离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动各类服务项目、服务资源下沉街 道社区。 2.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负责设置调整基层 网格,推进多网合一,整合网格信息资源。建设社会治安防 控体系。依法依规使用全市数据资源。收集各渠道发现的城 市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建立派单反馈、统一 调度、督办考核的闭环式管理,推动各级执法力量开展联合 执法。 四、街道人员编制 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根据街道规模、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合 理确定人员编制,实行动态调整。鼓励街道创新人员选用方 式,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 买服务方式提供,逐步实现养事不养人。 (一)街道行政编制。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 12 名。街道 党工委设委员 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2 名,配备 1 名 专职委员(不包括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建工作。街道办事 处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党政领导职务可交叉任职。 (二)街道事业编制。街道事业编制原则上不低于街道行 政编制。 五、政策制度保障 (一)建立权责明晰的事项准入机制。建立健全街道事项 准入机制。严格执行街道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严 禁区直部门通过直接下派或自行发文等方式将本部门法定 职责、工作任务转嫁到街道。确需街道承担的工作,须由区 委研究决定。建立健全社区事项准入制度。赋予街道相应职 责职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 区域内事关群众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中 涉及街道的相关内容,应当征求或听取街道意见;涉及街道 的公共事务,一般由街道综合管理。事项准入机制执行情况 纳入各级巡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内容。 (二)健全条块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设立街道联合执法 协调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综治中心)负责提供执法线索,具体调度执法力量。各职能 部门合理调配执法力量,以街道为单位相对固定执法人员或 明确专人随叫随到。街道承担发现执法事项线索的责任,各 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按照部门管人、街道评事 原则,职能部门考核执法人员,街道根据执法事项处置落实 情况评价职能部门。 (三)完善上下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街道的考核评价, 由区统一组织实施,区直部门不得直接考核。对区直部门的 考核应增加街道评价权重,比例不低于 30%。探索街道对市 直部门评价。提倡街道对区直部门一事一考或按进度分时考 核。扩大群众参与权、评价权,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街道重要 的评价指标。发挥督查部门作用,加强对街道、区直部门事 项的综合督查检查考核。 (四)建立适应区情的财政保障机制。统筹考虑街道人口 规模、辖区面积和工作职能等因素,建立与街道承担事项相 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严格规范财政收支、分配制度,积极 稳妥推进街道经费由区级统筹保障。社区各项支出由街道以 上负责保障。 (五)健全科学规范的人员管理制度。街道统筹调配社区 工作者、编外聘用人员,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考核管 理制度,健全正常晋升机制,完善薪酬体系和激励措施。探 索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制度体系。按照每 300 户左右居民配备 1 人的标准,核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推进网格员专职化。严 控编外聘用人员总量,完善员额管理制度,由区统一招录调 配。 (六)落实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各级各部门数 据分割局面,依法整合数据信息向街道开放。减轻基层负担, 反对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清理整合各级各部门信 息系统。 六、实施步骤 202X 年 11 月底前基本完成深化街道体制改革任务。具 体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10 月下旬)。召开街道党工委会,安排部 署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实 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任务 和工作要求,按要求报区委审批。 (二)组织实施(11 月上旬)。各街道改革方案批复后,召 开街道全体干部大会,进一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凝聚共 识,打牢体制改革的思想基础。党工委根据批复后的方案, 抓好组织实施,开展机构和人员调整、中层干部配备、公章 使用和文档交接等工作。 (三)完善三定(11 月中旬)。各街道研究完善三定规定草 案,在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按规定报送区委编办,按 程序报批、印发。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提升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统一思想,有组织、有步骤、 有纪律地推进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 立镜湖区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人事、 机构编制、财务资产、机关事务、印章文档管理、法规政策 等 6 个政策业务组和纪律保障组及办公室,具体抓好各项工 作。各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 任人,靠前指挥,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 有序做好人员调整、集中办公等工作,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 维护社会稳定等新老机构要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明确岗位设 置,选优配强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确保 改出动力、改出成效。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 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强化 政治担当,自觉服从改革大局,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加强改革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和政策解读工作,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四)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 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 格执行机构限额、编制总量制度、领导职数管理等规定,严 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设置的机 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规范管理挂牌机构、议事协调 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除机构 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 对口设立机构和加挂牌子。加强编外聘用人员队伍建设。 (五)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 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不讲条 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确保机构、职责、队 伍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情况纳 入区委、区政府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各单位深化体制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 问题要及时向区委报告请示。 本方案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商区委组织 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承担。 XX 街道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模板)3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 化先锋引领 凝心聚力大行动进一步推动首府城市基层党建 工作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发 〔202X〕10 号)和《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江南区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 案的通知》(江办发〔202X〕86 号)和《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X〕 89 号)和《关于调整江南区街道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 知》(江编〔202X〕26 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先锋引领 凝 心聚力大行动,推进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 街道实际,现就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 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 进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 力,完善功能、优化机构、强化保障,着力构建职能清晰、 权责一致、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的街道管理体制, 为推动街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六个江南,打造更具活力 与实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街道职能定位 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负责 街道辖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 等工作,是辖区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按照区委有关文件精 神,街道党工委主要有 8 项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 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 居民区党建工作,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 效性。 2.统筹辖区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 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 有序可持续发展。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 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4.实施综合管理。对区域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 管理等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 能。 5.监督专业管理。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 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 居民等社区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7.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和村委会建设,健全自治 平台,组织辖区居民和单位参与辖区建设和管理。 8.维护社区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街道办事处是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 励。街道经费支出由城区全额保障,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 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 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 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同时,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下辖城中村相关工作。 (二)党政机构设置 根据街道职能定位,优化完善街道党政机构设置。街道 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 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 5 个综合性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等工 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督 查考评)、党(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 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 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政协有关工作,协助完成街道 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区委办(保密局、接待办)、政府办、巡 查办、绩效办、督查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档案局、机 关事务管理局、政协。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 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 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民 宗局)、编办、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 3.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关于辖区发展重大建 设规划的落实,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 责职责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市容环卫、交通、生 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禁毒、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完成 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土储、大行动办、 交通局、交警五大队、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禁毒办、土地储备中心、征拆中 心。 4.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民政、人社、教育、科 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疾人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 事项的组织实施,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 计等工作;指导街道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完成街道交办的其 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科 协、文广体旅局、卫健局(计生协会)、医疗保障局、残联、 经信局、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 资促进中心、红十字会。 5.公共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 管理、信访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指导辖区内网格化 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政法委、公安分局及辖区各派出所、应 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信访局,联系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 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街道不再对口设 立其他机构或加挂牌子。街道纪检监察、人大工委、人武部、 工会、团委、妇联等机构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三)事业机构设置 根据街道职能定位,构建面向基层的服务管理平台体系。 在现有机构限额内,将街道事业单位整合为党群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化管理中心(综合 治理中心)2 个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街 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更名为党群服务中心,挂政务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与群众 、驻区单位相关政 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加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充分 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 的功能。负责原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退休人员管理。承担退役 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建 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网格化管理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将街道国土规划环 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更名为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挂 综合治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 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保 障。协助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应上级部门:政法委综治中心、流动办。 三、完善政策保障制度 (一)建立权责统一工作制度。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 原则,赋予街道党工委相应职责职权。城区职能部门派驻街 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应当征求街道党工委 意见;城区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征求 街道党工委意见。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中涉及街道的相关内容, 应当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涉及街道的公共事务,一般由街 道党工委综合管理。 (二)健全条块分工制度。全面梳理街道目前实际承担的 工作事项,按照依法、高效原则,分类划定条块职责。对责 任主体明确的执法管理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 负责管理处置,街道负责配合和监督;对部门职责交叉、需 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难题,由街道办相关职能部 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但街道不取代执 法主体;对公共服务类事务,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具体 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资源, 由街道负责整合安排;对社区自治类事务,由街道发动居委 会等各类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 构负责配合支持。 (三)实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探索建立街道职 责准入制度,城区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 交由街道承担的,需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加强下 放给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 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 (四)完善基层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考评 体系,对街道的检查考核,由区委、政府统筹安排,上级职 能部门一般不对街道进行直接考核,确需开展的由上级职能 部门按一事一报原则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建立由街道党 工委牵头,对社区、街道党政机构、城区职能部门及其派出 机构进行分类考评的制度,其中,街道党工委对城区职能部 门的考评占城区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成绩的 3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城 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城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区委编办具体指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具 体落实。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列 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 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协调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切实 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实;街道纪工委要加强街道管理 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党政办负责做好内设机构的调整 和人员安排,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后实施;财务室负责做 好经费和办所整合后国有资产的登记、划转工作。各有关办 所和人员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支持改革,形成合力,确 保改革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确保稳定。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 做到令行禁止。对改革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采取 措施,认真纠正和严肃处理。要妥善处理改革与日常工作的 关系,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改 革稳步推进,工作正常运转,辖区社会稳定,按期完成改革 任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