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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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供借鉴

202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知供借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 我省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各地政府启动 24 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各级政府、相关 部门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 员、物资准备,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隔离 场所等规范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要指导企事业等单位落实 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 7 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落实重点人群在春节 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 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 类隐患。 各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 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 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 各地政府组织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指 导医疗机构做好“两节”期间医疗服务,做好院感防控。发现疫情后 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做到“疫 情风险早识别、指挥体系快启动、核酸检测广覆盖、流调溯源不遗漏、 社区管理控传播、风险划定防输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二、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防控责任 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 防控网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 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 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网格化管理, 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 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 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 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对工作人员省外出行严格管理,机关事业 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省内就地过节;要求省外出行的 工作人员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 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引导群众“两节”期间条件允许情 况下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 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 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 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 四、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 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 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 从严审批大型文体商业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原 则上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演唱会、线下展销促销会等大型聚集 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 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对不符合疫情防控 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 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 聚集。 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 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 50 人以上),按照“谁 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 预案,报属地县级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备案,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 防控各项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 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75%,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 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 50%。上述场所应在入口处设专人对进入人员 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严格做好通风和消毒。 五、加强户外聚集性活动监管 严控各类灯会、庙会(农村集市)、室外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 活动,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体育赛事活动。旅游景区要严格 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 记工作。落实限流措施,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 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75%。在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休息餐饮区、缆 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避免人员聚 集。 六、落实餐饮场所防控 餐厅、饭店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 查验,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 公勺,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在工作期 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 分开。 七、细化学校和培训机构防控 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校要安排 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 踪。高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 “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加强对 外来人员管控。学校应要求师生员工在寒假期间一旦有发热、干咳、 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并报告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学校联系人,并 追踪其诊疗情况;要求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 14 天做好每天的体温 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 师生员工还需查验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 暂不返校。培训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 态化防控措施。 八、落实重点场所封闭管理 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节日期间原则 上实行封闭管理,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确需进出的, 要严格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并提供 7 天内核酸 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并落实其他疫情防控措 施。 九、强化交通场站防控措施 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扩大“无接触” 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实行实名购票、对号入座。 “两站一场一码头”要设立巡查监督岗,由专人负责检查、提醒场站 内所有人员落实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每日两次对工作人员开展 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落实健康监测制度。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 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 员走动和聚集。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 测温和客流引导,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 码”查验。在口岸根据客流变化开足海关检疫和移民边检查验通道, 鼓励申请人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 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十、做好来苏返苏人员管理 各设区市在“两站一场一码头”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 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苏返苏人员要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 旅居史的来苏返苏人员,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包 括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 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各地要专车转运至采样服务 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其所在社区 应加强健康管理。 十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针对性加强入境管控,做好入境后闭环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做好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后续隔离观察等工作,确保全流程闭环管 理。强化境外物品管理,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 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 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十二、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按 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既定接种计划,分批有序开展接 种,尤其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的紧急接种。引 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和肺炎疫苗等 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 十三、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 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大家加强“两节”期间的自我防护,自觉养 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 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提 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公共交 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社区和单位 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 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 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 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 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 市来苏人员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家庭聚会尽量控制 在 10 人以下。 十四、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各地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 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 文化旅游部门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国 旅游。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两节”期间,必须每天滚动播放(播 出)“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内容。 医院、宾馆、餐厅、“两站一场一码头”、地铁、商场、超市、农贸 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途径,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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