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 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 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三同时”管理。 3.程序 3.1“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3.2“三同时”评审 3.2.1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健康 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 下列资料。 3.2.1.1 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 可能产生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3.2.1.2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2.1.3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3.2.2 安全部、综合部对项目部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 开“三同时”评审会; 3.2.3 在评审会上由项目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 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 施。 3.3 新产品开发、试制 3.3.1 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 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 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3.3.2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 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 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3.3 工程项目的分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项目部按有 关规定负责落实。 3.3.4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全全负责。 3.3.5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 全、卫生、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3.4 “三同时”的验收 3.4.1 施工项目部,负责通知质安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 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进行验收。 3.4.2 验收内容 3.4.2.1 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4.2.2 项目部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 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4.2.3 项目部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4.3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项目部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 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 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 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项目部针对存在问题组织整 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3.4.4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部安全设施不得 投入使用。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