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 37.5 KB |
- 6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物资分配方案 疫情物资分配方案
物资分配方案 疫情物资分配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物资分配方案 疫情物资分配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分享的物资分配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物资分配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长慈发【20202号《关于统筹分配防疫物资的通知》,二道区将长春市慈善会用于社会各界捐赠的新冠疫情防疫物资发放各社区用于一线防疫工作。结合二道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物资使用范围: 二道区辖区44个城镇社区和二道区民政局一线人员。 二、物资分配比例 二道区共44个城镇社区。每个社区KF94口罩100只,区民政局一线人员共300只。每个社区一次性口罩100只,区民政局一线人员共200只。致中堂中医馆药茶每个社区10盒(5袋/盒),区民政局一线人员共10盒。 三、物资发放时间:2020年2月27日。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按照物资采购清单认真检查、准确核对物资,确保所购物资数量准确、规格型号正确。 2、各街道收到物资保证第一时间发放社区,合理分配使用,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到位、应急有力。 3、加强社区对物资的规范管理,做细做实各项防范措施,不得用于一切和疫情防控无关的事项。 4、社区设立物资分发和使用台账,严格控制物资消耗,确保物资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5、二道区慈善会会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加强对社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滞留截留、需报冒领。 6、二道区慈善会按照《慈善法》、社团《章程》以及本次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格把控物资管理发放程序。 物资分配方案 2013年4月20日早上8.02分芦山发生7.0级地震,我乡震感强烈,给我乡农户造成了严重损失。为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和调配,充分发挥救灾物资的使用效益,保障救灾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上级领导提出的让受灾群众实现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棉被、有临时住处的要求,根据国家救灾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受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灾物质的定义 救灾物资是指由社会各界、各级红十字会、各级各部门安排、捐赠、调配的抗灾救灾生活物资。 二、救灾物质发放的基本原则 (一)摸清灾情,准确评估。根据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等因素调配救灾物资,以民生优先为原则,做到科学合理。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根据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调配救灾物资,以先重后轻,优先安排发放,并对受灾严重的贫困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及时归集和进行详细的登统计,做到捐赠物资账务清楚明晰、来去有帐、手续完备。 (四)救灾物资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平均分配或者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 (五)公开、公平、公正。救灾物资的收发情况应当向社会和受灾群众及时、动态公示,做到三级公示,即乡公示求实物质分配到乡及从乡政府分配到各村的情况,村公示从乡政府分配到的物质及分配到组的情况,村公示受灾群众领取物质的花名册,所有物质发放和公示必须乡村纪检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签字。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及时发放。在接收到上级部门统一调配的物质后,在24小时内将救灾物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分工负责 乡党委成立物质储备保障组、物质发放组和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救灾物质储备、发放和监督工作,各组成员分工负责。 (一)物质接收与管理。由乡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救灾物资的接受、管理与发放,严格按照县民政局救灾物资运送单,做好物资清点核实,做好物资管理,建立好入库台帐; (二)救灾物资的分配。先由乡民政办按照各村受灾情况及农户情况制定初步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报物质发放组领导审核,再由物质发放组领导提交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乡纪委监督下,由乡民政办人员组织发放; (三)救灾物资的发放。由乡民政办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审核后的发放分配方案将物质发放到各村,并做好出库台帐,各村要按照各组农户受灾情况和户数做好分配,并有序组织物质的发放,同时搞好监督; (四)发放情况的公示。在每批次救灾物质发放完毕后的第二天进行公示,公示范围分乡、村、组三级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调配和发放,严禁滞留滞拨、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 (二)按需分配,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到最需要的受灾群众手中。 (三)救灾应急物资应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有特别规定和上级物资下达文件有时间要求的救灾物资,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调配发放。 (五)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救灾物资用途。凡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救灾物资用途等 (六)乡监督检查组将组织对物质收发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救灾物质发放中的问题,如有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