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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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乡镇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乡镇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科学防治、群防群控、加强防护、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迅速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管理 各村(社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由镇政府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部署、指挥本地区的预防控制工作;统一调度本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对本地区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一对辖区内居家留观病例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二)镇卫生院 对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措施,组织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疫情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疫情发生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疫情控制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防控方案和治疗指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周密方案,规范处置流程,构建严密的“防、治、救”工作防线,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在岗值守,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处,切实严防疫情在我镇扩散蔓延。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 1.监测对象:医院门诊就诊的发热、咳嗽病人;来自武汉的出差、旅游、学习、务工、经商、探亲等人员。 2.监测网络:各级各类学校、交通检疫点、留观点、各村(社区)共同组成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网络。 (1)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全体师生健康状况晨查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镇卫生院报告,由卫生院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2)在纳黔快速通道连接线镇长岭村设置检测点,做好入境人员体温筛查工作,发现体温达37.3度以上的人员立即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监测点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3)各村(社区)要组织对外出武汉务工和其他活动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对疫情流行区返回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逐一登记,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送医院诊治。 (二)疫情报告 1.报告人。镇卫生院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等医疗卫生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学校、交通检疫点、监测点、村(社区)负责人为规定报告人。知情群众为义务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要及时报告镇卫生院。规定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对发现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要及时报告镇卫生院。 3.医疗卫生机构报告: 镇卫生院:接到疑似病例报告信息后,应立即前往调查核实,同时将核实的信息以最快通讯方式及时报告镇政府、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并在疫情处置过程中,随时报告进展情况。 四、疫情处置 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卫健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应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对污染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疫情。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防止续发病例。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在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对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卫生处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对本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迅速成立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协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制定应急预案 镇卫生院要制定本单位的防治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疫情发生前后及疫情控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能够及时、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加强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政、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工作。培训必须包括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所有人员。使医疗卫生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与鉴别诊断、实验室检测、治疗原则、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疫情监测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管理和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现场预防控制和临床诊治水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四)做好应急物资准备 镇政府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保证控制疫情所必需的物资供应。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