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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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二则)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二则)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二则) (篇一)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 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 《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 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 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 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 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 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 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 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 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 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 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 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 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 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 2 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 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 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 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 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 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 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篇二)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依法行政 和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廉政谈话,是指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局领 导或局纪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本制度的要求, 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二、实行廉政谈话是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廉政谈话,对局 机关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进一步促进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机关、市直属单位干部应当模范遵 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 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 作能力。 四、廉政谈话的分工:廉政谈话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 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监察室负责组 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对局机关科级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 政谈话由市局纪委书记负责;对科室(队)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由市 局分管领导负责;各科室(队)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队)的人员进 行廉政谈话;干部提升、岗位变动由局领导集体廉政谈话或由分管领 导、纪检监察负责廉政谈话。谈话可个别进行,也可集体进行。 五、廉政谈话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命令指示情况;贯彻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 干准则》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本部门和本人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 律、财经纪律情况及其接受监督的情况; (三)履行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监管职能情况; (四)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六)新提拔、岗位变动的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打算和在廉 洁自律方面的措施。 六、廉政谈话每年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应随时 进行廉政谈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