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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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组织和参加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活动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费;严禁组织和参加公款吃喝、“一桌餐”等违规吃喝问题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赌博、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规矩、改进作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化风成俗。 三、严肃执纪问责,精准纠治“四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保持政治定力,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四察四治”、“干部作风整治”行动,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监督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