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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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最新县开展创新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县开展创新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x县精准精准脱贫实施方案》(xxx发〔xxxx〕xx号)精神,推进全县扶贫工作创新发展,切实解决我县户难问题,根据《xx省创新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放大扶贫资金效益为手段,以建立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为支撑,丰富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我县20xx年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二)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20xx年县政府设立xxxx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要求合作金融机构按照不低于1:7的比例进行放贷,从20xx年开始,每年力争按xxx%的幅度递增扶贫小额信贷放贷规模,实现全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按市场规律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财政扶贫贴息制度。发挥镇区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户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完善信贷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自主调查、评审、授信、放贷。 (二)精准扶贫、信用贷款。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以提高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有效性。通过金融机构评级授信、保险机构给予保险等方式分散风险,让贫困户得到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三)广泛发动,群众自愿。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使贫困户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投保、自主担责、自主发展。 (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运用风险补偿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方式,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金融机构结合金融服务网格化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评级,核定授信总额,合理设定贷款管理比率。 三、扶持对象、重点、方式和标准 (一)扶持对象和重点 1、全县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贷款意愿,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一定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个人为扶持对象。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当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投资等增收创收项目。不得用于非生产性项目,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非农业合作社的企业入股、子女上学、治病、建房等。 2、全县范围内农村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合同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给予大力支持。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实现xx万元以内、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的信用贷款全覆盖,扶贫期间一年一贷,如果需要可连贷x年。 2、对农村种养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按其签订不少于x户贫困户稳定就业增收合同的,由金融机构确定原则上不高于xx万元的贷款;对投资前景好、带动脱贫成效大的农村经营主体可据实提高贷款额度。 扶贫小额信贷利率原则上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 四、工作流程 (一)贷款办理。扶贫小额信贷按照扶贫部门提供信息、贫困户申请、合作金融机构承贷的工作流程实施。县扶贫部门为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全县贫困户信息;贫困户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项目资料(由扶贫工作队队长和村支书签字、村委会盖章)及贫困户信用贷款证等,向贷款发放银行自愿申请;贷款发放银行接到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贷款项目等内容进行自主审查,落实信贷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按照审定结果按有关贷款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贷款。 合作金融机构针对评级授信的贫困户,打造专门的金融信贷产品,鼓励通过发放银行卡等形式,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利率优惠政策,真正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还贷。贷款人贷款到期利随本清一次偿还。 (三)贴息办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按照贫困户申请、金融机构代为申报、县人行核实、县扶贫办、财政局审定、委托经办金融机构直接拨付到户的工作流程实施。①贫困户(含取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偿还贷款本息后,及时填制《xxx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申请表》,并附贫困户身份证(农村专业合作社拾携带机构代码证、工商执照)、贷款借据及农户一折(卡)通等相关贷款凭证复印件,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②以经办金融机构为单位进行汇总,填制《xxx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汇总申请表》向县人行申报;③县人行对《xxx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汇总申请表》就贷款真实性、贷款期限、利率等进行核实,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扶贫小额贴息资金;④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就贴息对象资格的认定进行审定;⑤县财政局依据审定的《xxx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汇总申请表》通过国库支付方式,委托经办金融机构将财政扶贫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到各贷款对象一折(卡)通帐户上。 对贫困户实行全额贴息;对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贷款按年利率x%标准(贷款利率低于x%的据实贴息)进行贴息。凡未按期还贷的不得贴息。 (四)风险补偿程序。在不少于x次有效催收、持续追索x个月以上无法收回的,启动风险补偿程序。 合作金融机构在贷款确认风险后,xx天内向县支企办提出补偿申请,并提供贷款凭证、逾期催收通知书等资料;县支企办接到申请后,及时召集县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和县人民银行,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审核,在确认合作金融机构无道德风险和管理责任的前提下,提出补偿意见;经县支企委审定同意后,由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进行按比例补偿。 五、主要措施 (一)确立合作机构。县政府支企办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扶贫小额信贷合作银行,并签订加入贷款风险补偿金经办机构参与的三方合作协议,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开展评级授信。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基础上,合作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