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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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防控工作精神;统筹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措施;督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 成员:xxx 职责: 1.统筹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3.做好与省、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以及辖区卫生疾控部门的防控工作衔接。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 二、成立各疫情防控工作组 (一)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后勤处工作人员 职责: 1.落实相关筛查、随访、跟踪、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转诊等工作。 2.建立相关医疗防控工作制度及流程,落实口罩、帽子、手套、体温计、防护服、护目镜、抗病毒药品、消杀药品等防护应急用品。 3.及时对公共楼宇、学生宿舍、蓄水池塔等场所进行消杀毒。 4.牵头组织医院医、护、药、技人员以及学院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食堂、门面卫生监督检查,改善校园环境卫生。 6.在校医院、1区5栋等地方设立临时应急隔离室,为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提供服务。 7.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将疑似患者及时送湘潭市定点救治医院就诊。 8.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防控保卫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 1.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切实加强外来车辆及校外人员管理。在学校门禁系统中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含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校外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必须经保卫处登记备案;加强校外人员进出校门的排查,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 2.加强对梅花园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管控。 3.实施体温检测制度,入校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予以登记,对体温异常者及时报校医院处置。 4.配合做好相关救治、舆情处置等工作。 5.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 1.加强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qq、微博、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校友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做好留校师生(含留学生、外教)防控工作,保障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以多种方式通知学生在学校正式开学前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2.摸排重点关注对象。对本校湖北籍学生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正式开学前通过电话、微信、qq等渠道,了解学生健康情况,确定重点关注对象。 3.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学生返校前,对辅导员开展培训,提高对疫情的防控意识和处置能力;学生返校后,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对学生班长、生活委员、寝室长等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4.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新学期开学后,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所有学生到校后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重点关注对象,要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5.疫情防控期间,未报经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各种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得组织校友返校活动。 6.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人事处、工会、教务处、离退休处工作人员 职责: 1.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动向,对往返湖北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督促各学院、各单位每天对全体教职工的情况进行摸排登记。 2.对寒假期间往返湖北的教职工及来校的湖北籍人员进行预防检查和隔离处置,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有此类情况的人员,一律按医学要求在家隔离观察14天,各学院、各单位领导每人要联系1-2人,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关心关怀。 3.提前做好延迟开学相关教学计划、重修考试、学籍处理等调整安排。 4.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五)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 2.及时宣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精神,及时报道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举措及进展情况。 3.大力发掘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等,充分利用好校内外媒体主动发声,为疫情防控工作加油鼓劲。 4.健全相关应急处理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 5.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工作人员 职责: 1.督导检查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对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利后果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明确各单位职责 (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到岗到位,主动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预案,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尽好自己的责。 (二)各单位教职工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尽可能利用线上、居家等形式开展工作,非必要的情况下不要集中。 四、工作要求 (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顾全大局,带头坚守岗位,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做好师生工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高高飘扬。 (三)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务必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自我检查、自我防范,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检查。 (四)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要求做好我校临时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后勤部门做好食堂、门面、保洁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保卫部门做好保安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基建部门做好基建工地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根据《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精神,高等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提前另行通知,全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开学工作的相应调整安排。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