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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8年局双拥工作计划四篇
【财政局篇】 (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增强工作主动性,顾大局、谋长远、算活帐,培养务实精神,实现财政职能的两个转变: 即由被动型财政向主动型财政转变、由收支型财政向调控型财政转变。 一是将财政工作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主动参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 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目标体系。 二是实现工作重点从单纯的收支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财力资 源,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政策;加强对财政、经济重大问题的研 究,积极参与我区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的制订,积极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全区各项重大改革,并主动进行经济形势分 析、经济运行跟踪、经济宏观管理,不断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收、支、管、调的职能作用,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努力加强经济发展动力,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培植新的财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发展意识,加 快财源建设,壮大地方财政。围绕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财 政措施,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 化科技资源配置,用好科技三项费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科技进步, 增强发展后劲;整合政府资助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积极 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机制,促进收入持 续稳定增长。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完善区街财政体制,强化激励机制。按照科学、合理、规范和“效率优先、兼顾公 平、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合理界定各街道财政支出责任,相应调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严格控制街道财政供给人员经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体制激励机制, 调动区街两级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壮大区街两级财力,促进全区经济加快发展。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民为本,围绕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树立正 确的服务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项 事业支出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抓好农村城市化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把各项城市化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增加社会保 障投入,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安排好再就业所需经费,扩大就业渠道,落 实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广大居民得到更多实惠;继续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在增加教育 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促进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健全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财政保障机制,保证卫生经费依法增长;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 功能,加大对基层和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资金的落实, 支持以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为重点的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管理、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四)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继续推进和完善以部门预算、国库管理、政府采购、 收支两条线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深化以综合财政预算为核心的预算编制改革,抓好预 算内外资金收支统管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对部分单个项目 50 万元以上的部门项目支出进行 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项目预算 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认真编 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修定的“深圳市党政机关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切实落实采购项目的名 称、数量、资金等,严禁超标准采购高档办公用品;加强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在明年 的部门预算中,考虑用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安排部分新增项目支出。 二是稳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围绕建立国库单 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和支出拨付程序,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健全现代化银 行支付系统;对预算内资金全部实行集中拨付,扩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范围,积极探讨区 会计核算中心向国库支付中心转轨,加强国库管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不断细化采购预算编 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完善政府采购网络, 建立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价格信息库,实现由网下采购逐步向网上采购过渡;依法加强对 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 公开。 四是继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 基金和罚没收入项目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 将所有各项收费、基金及其它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或专户管理,全面实行“收支两 条线”;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保证应上缴财政收入及时解缴;建立非税收入征管经费补偿及奖 励机制,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 (五)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财政资 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过程的监管,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组织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作调整;始终坚持“两 个务必”,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增长,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继续完 善临时用款管理办法,严格单位临时用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支出标准和范围。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通过加强可行性研究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密切跟 踪资金使用去向,合理评估资金的使用效果,规范资金的拨付管理,纠正截留、挤占和挪用 等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继续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会 计集中核算制度,将区级所有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集中核算范围,扩大网上帐 务查询系统,全面实行项目核算。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树立依法理财思想,真 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继续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 划”,加强执行力建设,切实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民政局篇】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 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 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 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 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 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 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 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 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 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 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 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 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 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 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 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 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 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 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 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 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 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 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 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 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 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 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 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 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 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 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 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总编制 9 名,其中行政编制 6 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单列 2 名。 领导职数:局长 1名,副局长 2名。 【交通局篇】 20xx 年,为更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巩固军民鱼水情,县交 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认真 落实县双拥办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工作,积极营造“军爱 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为全椒双拥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拥”工作,提高系统干部职工对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的 认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双拥工作”中,自觉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国 防观念,提高综合素质,为全县创建“双拥”模范县献计出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拥军工作责任感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防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双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 过学习和活动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双拥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 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拥军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主动 为人民子弟兵办实事、办好事,形成爱国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重视双拥工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党组书记、 局长宫尚锋同志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 各股室、系统各单位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机制,强 化落实。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管理机制,使“双拥”工作与交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 落实。强化落实,加强与部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积极落实部队地方工作需要,充实双拥工 作内容。 四、双拥创建具体任务 1、积极落实新兵运送任务; 2、进一步完善拥军爱军服务窗口设施; 3、慰问荒草圩官兵,加强“八一”公交建设; 4、积极与周边部队联系,落实部队过境交通保障工作; 5、积极邀请县人武部官兵传授军事本领; 6、开展一次“军事日”活动; 7、开展一次“国防教育日”活动; 8、开展一次拥军慰问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联系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拥政爱民、拥军优属、 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省、市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 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二)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把双拥宣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年度宣传计划,营造双拥 活动的舆论,及时报道双拥工作的实绩,从而形成浓厚的双拥氛围。围绕促进地方和军队的 工作联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 (三)落实双拥政策。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双拥工作的发展,努力为自谋职业的军转干部、 随军家属和退伍士兵排忧解难,在双拥工作中积极发挥交通部门的职能作用。 (四)举办共建活动。不断加强同县人武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了解和交流。要因地制宜, 抓住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重点是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特困户,竭尽所能、帮助 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局党组的关心关爱。 【科技局篇】 20xx 年,我局双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双拥办的工作部署,立足行业特点,紧密结合实际, 坚持巩固提高,着力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县科技系统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为我县经 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1、把国防教育纳入干部在职教育体系,结合 201x 年干部在职教育培训,采用多种形式, 有计划地组织对广大在职干部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在职干部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要求各 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宣讲国防形势,带头参加国防教育活动,以此带动全系统国防教育的 深入开展。同时还要利用局域网、橱窗、专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国防宣传教 育,扩大国防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效果。 2、以建军 83 周年为契机,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全县科技系统要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热爱人民军队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宣传 教育。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召开有关会议,集中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 双拥的先进事迹,扩大双拥工作在科技系统内的影响。 3、广泛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利用局域网、橱窗、专栏、板 报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军的光辉历史、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新时期双拥典型的先进事 迹,强化干部职工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4、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文化宣传活动。采取开展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 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站所,营造军爱民、民拥军 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我局每年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今年县 科技局与县预备役炮营结成共建对子,我们要不断完善健全共建制度,明确共建责任和目标。 201x 年,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走访驻军机关和基层单位, 进一步丰富双拥的内容,进一步增进军地军民之间的感情。今年“八一”恰逢建军 83 周年, 我们将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共建活动。 三、着力促进双拥工作的政策落实 1、认真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加强双拥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将双拥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 化轨道。着力解决军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办暖兵心、稳国防的实事, 切实维护广大军民的合法权益。 2、要严格按照市、县各项规定,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接收安置好军队转业军官、复员 干部、退役士兵,落实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规定,确保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1、以创建新一轮全市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表彰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创建思路,把握 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促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解决军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双拥工作内容写入工作报告、列入工作计划和纳入目标考核之 中,及时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完善拥军优属工作计划,部署双拥工 作。加强对双拥工作文件、档案资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双拥工作制度的建设。要逐 步建立领导干部双拥联系点制度,规范双拥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军地走访慰问制度,不 断提高平时协商开展双拥活动,战时组织拥军支前的能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