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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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高中学校防控新型肺炎复学错峰返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
2020年高中学校防控新型肺炎复学错峰返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 高中学校防控新型肺炎复学错峰返校管理办法工作方案按照教育厅统一部署,全省高三年级5月7日统一返校复学。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防控疫情方面绝不能出现任何闪失。在这个问题上,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特制定《XX中学高三师生开学入校管理办法》,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返校前 1.完善《教育系统个人健康卡》(个人健康卡可手工自制)见附件一。师生职工如实填写《教育系统个人健康卡》,由所在村(居委会)村医(社区医生)、村(居委会)负责人、乡镇(街道)包村领导分别核实签字(盖章)。《教育系统个人健康卡》作为师生入校的必带手续之一。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规定,“三类人员”填写《教育系统师生职工“三类人员”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可手工自制)见附件二。非“三类人员”填写《教育系统师生职工非“三类人员”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可手工自制)见附件三。《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作为师生入校的必带手续之一。 3.为学生准备足够的生活费、口罩、换洗衣物及肥皂、洗手液、毛巾等清洁消毒用品,每个学生必须自带一支温度计,所有学生全部住校,杜绝走读,禁止家长送饭。 4.春期学费需按指定的银行返校前进行网上缴费。 5.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手机和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学生订外卖和收发快递。 6.开学前一天,班主任再次逐一调查学生信息,确保学生符合入校条件。 二、返校时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与周围乘客保持一定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接触公共物品、咳嗽之后,用洗手液等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2.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尽量避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三、开学日 (一)开学师生入校标准: ①体温正常,身体无疑似症状; ②没有到过湖北、武汉、温州、信阳等地; ③没有和从疫区回来的人接触过; ④外地返回人员和“三类人员”,需在家隔离满14天,且身体健康,体温正常。 (二)严格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段到校,不得提前或延后。 (三)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四)各班入校时间: 01—04班:08:00—09:0005—07班:09:00—10:0009—10班:10:00—11:0011—13班:11:00~12:0014—16班:14:00—15:0017—19班:15:00—16:0020—22班:16:00~17:0017:00—18:00处理遗留学生。 (五)入校时必须佩戴口罩,手持《教育系统个人健康卡》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并上交,禁止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校。入校时要分批次进行,前后保持1米距离,不得拥挤,家长不能进入校园。在大门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返校师生逐人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症状者当即送往指定医院,康复返校时须提供医院健康诊断证明。 (六)生活费充卡,前后保持1米距离,不得拥挤。一次充够一月的伙食费。 (七)下列学生推迟返校报到: 1.湖北籍学生; 2.确诊未治愈患者或疑似病例未排除者; 3.寒假期间家庭成员有湖北归来人员或与亲友等其他湖北归来人员密切接触且隔离未满14天者; 4.寒假期间曾去过或经停武汉且隔离未满14天者; 5.开学时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者; 6.未携带《教育系统个人健康卡》及《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者; 7.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戴口罩进校或执意走读者; 8.曾在疫情期间造谣或以言语、暴力扰乱、抗拒、攻击疫情防控秩序者。 如学生有以上情况而家长隐瞒不报,入校后造成聚集感染者,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岗位职责: A.班主任到岗,对照排查情况审验本班学生,收交学生《教育系统个人健康卡》《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 B.门卫保安:负责维持秩序,避免家长在校门口扎堆聚集。 C.德育处工作人员:负责学生人脸识别,测量体温; 巡查校园,防止学生翻墙进入。 D.体温不合格或不具备入校条件者由家长带回家,继续隔离。 四、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重点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校园内必须佩戴口罩,禁止学生扎堆聚集,校园内活动时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就餐排队或进入宿舍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经常通风换气,勤洗手,讲卫生,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尽量不用公用电话。 4.密切监测师生健康状况,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禁止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校。 5.建立班级负责制,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班安排专门学生负责健康检测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对出现可疑症状的学生,应立即向疾控、卫健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在疾控、卫健部门人员开展工作之前,应将可疑病例隔离在观察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保持手卫生,与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6.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学生应坚持做好课间操,适量活动,保持身体健康,提高免疫力。如果学生有恐慌等心理问题,应尽快找心理咨询教师进行心理疏导。 五、校园管理 1.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4.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5.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6.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7.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8.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 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六、离开校园管理 1.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2.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3.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4.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七、保障措施 1.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2.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3.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八、责任追究 1.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2.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仅供参考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