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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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四)

教体局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教体局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总书记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三、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 ‎1.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以区扶贫办建档立卡情况为依据,核实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情况,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核实造册,分别建立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扶贫等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2.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相应信息。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对已实现脱贫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贫困家庭,要继续扶持其子女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二)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学校不得先收后返。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 ‎2.义务教育阶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杂费)、免教科书费。一补即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小学685元/人/年、初中885元/人/年;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高中教育阶段。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助即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阶段。在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一助即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免学费1600元/人/年,免住宿费500元/人/年,免教科书费300元/人/年。助学金标准:2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予以资助。资助标准: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三)协调联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做好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辍学现象发生。如各相关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区教体局汇报,同时学校要向镇、村汇报,协同配合,做好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四、保障措施 ‎ ‎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组织到位。 2.浓厚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彩页、大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扶贫内容、政策标准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透明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对基层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针对教育扶贫目标要求、政策落实、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及时总结,适时发布,确保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政策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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