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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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政教处范文之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 ‎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地、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教育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    一、组织与指挥 ‎    1.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    组 长:杜建华 ‎    副组长:尹 捷   刘凤霞   杜润生 ‎    成 员:侯致祥   闫银芳   蔚平贵   张福怀    米光明   郝润根 ‎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①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    ②安排教师开展有关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    ③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    ④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    ⑤对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指导。‎ ‎    ⑥负责学校预防突发事件宣传及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    ⑦负责安排、协调校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有关的值班和联络工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各种材料,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    ⑧保障人员负责筹措防控工作需要的资金,根据实际需要购置的应急物品,保证防控工作所需各项经费 ‎    ⑨联系电话 ‎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3.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    4.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布置和指导。‎ ‎   ‎ ‎ 5.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    二、监测与报告 ‎    1.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领导、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保安、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    2.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    4.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交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任何个人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要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 ‎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    4.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    5.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四、相关措施 ‎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   ‎ ‎ 1.火灾、水灾: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 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告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    2.交通事故: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 ‎    3.食物中毒、卫生防疫: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流行性疾病)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传染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同时要采取好必 要的隔离和保护措施。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    4.校舍安全事故: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    5.人员非法入校:当校外人员非法进入校园,严重影响师生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    6.恶性伤亡事故: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 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 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    7.突发性群体事件:若发现学校有突发群体性事体的苗头,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禁并控制人员出入。‎ ‎    8.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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