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殡葬改革方案(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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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殡葬改革方案(范文3篇)

‎2020殡葬改革方案(范文3篇)‎ ‎(篇一)‎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为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化惠民殡葬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党员干部带头、公益普惠、系统推进原则,统筹移风易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生态安葬模式推广,推动宜业宜居宜游沂南建设。‎ ‎(一)倡导丧事简办。规范村红白理事会职责,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倡导丧事简办。镇内居民、村民(包含外来常驻人员)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合法公墓安葬。‎ ‎(二)控制乱埋乱葬。规划区内死亡遗体必须在公墓内安葬,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修墓。‎ ‎(三) 突出公益属性。公益性公墓严禁经营性收费,严禁搞承包经营和商业合作。面向全民免费提供安葬墓位,杜绝攀比、奢靡之风,做到公墓安葬免费,后续服务不收费。‎ ‎(四) 党员干部带头。全镇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五提倡”:即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在合法公墓安葬,提倡积极参与骨灰抛撒、深埋(不留坟头),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提倡文明低碳祭扫。主动做到“六禁止”,即禁止违规搭建灵棚治丧,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禁止违法土葬,禁止乱埋滥葬,禁止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禁止在办理丧事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加违规殡葬活动。‎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任务。全镇建设公益性公墓穴位4000个,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公墓选址和规划设计并报上级备案。5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7月31日前全部建设完成, 8月1日后投入使用,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改革6项服务项目(免费提供遗体接送、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安葬)。‎ ‎(二)规划要求。全镇拟规划6个公墓片区,镇驻地中心片区流转土地20亩以上,其余片区流转土地10亩以上,建设面积需在5亩以上。二是新规划公墓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三是已经建设的公墓要根据覆盖人口要求和新的建设标准,制定规范提升方案。‎ ‎(三)建设标准。公墓单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每亩地规划建设双穴不少于200套(400个穴位)地上不留坟头,地下部分可用砖砌或石材,墓碑全部采用卧碑,碑长不超过7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墓穴间距不超过60厘米。‎ ‎(四)配套设施。每处公墓需配建院墙、管理房、公共祭祀区和防火设施;墓区通道要进行硬化,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80%,要提高建设标准,保证建设质量,按照景观化、园林化的标准,做到“一处公墓就是一处公园、一片陵园就是一片园林”。‎ ‎(五)宣传引导。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宣传,采取广播喇叭播放、主题党日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条幅等做到家喻户晓。各村(社区)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的意义内容,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推进公墓建设、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对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员、举重夫的集中轮训,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使其成为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支持者、响应者、宣传者。‎ ‎(六) 厚养礼葬。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去除陈俗陋习、传承优秀文化、倡树节俭文明”的原则,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时间简短、庄重肃穆、仪式感强的礼葬流程。管理区人员、村两委成员、红白理事会要安排专人靠上,推行“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等“追思会”礼葬模式。一般群众“追思会”由村两委成员组织,村支部书记介绍生平;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先模人物、建国前老党员、参战老兵等人员的“追思会”由管理区书记或镇班子成员介绍生平;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及在本镇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镇党委书记或者镇长介绍生平。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杜绝因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在公墓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从事焚烧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升鲜花祭祀、集体公祭等生态文明祭祀方式覆盖率,引导群众认可,形成“厚养礼葬”的民风自觉。‎ ‎(七)市场监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配合上级宣传、民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在城镇、村庄(社区)大街小巷违章占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及出殡抛撒冥纸、焚烧纸钱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村民生活的丧葬行为。村级要对封建迷信、私自土葬、散埋乱葬、过度焚烧祭祀等突出问题做好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实堵住陈俗陋习的后门,把不良风气压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 ‎(八)管理使用。公墓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公墓管理机制,配备专人做好公墓管理工作,对公共祭祀区和防火设施等进行维护、修缮,保持墓区环境优美和墓穴完好整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有关档案要长期保存。‎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惠民殡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资金保障。村级负责土地流转,镇里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全力争取上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奖补资金足额拨付。7月10日之前,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包括墓穴、绿化、院墙等)的,按照预算资金的10%进行奖励。7月31日之前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的,两个月内足额拨付资金。‎ ‎(三)工作制度。建立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由领导小组进行会商,提出解决办法。建立重点问题交办制度,对工作推进面上遇到的难点由有关管理区、村庄限期办结。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的进行追责,对顶风而上违背殡葬改革工作精神的交由纪委、监委处理。‎ ‎(篇二)‎ 各村(居):‎ 根据《**县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方案》南殡改办【**】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继续巩固“以罚代葬”、“偷埋土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舆论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自觉依法火化、节约治丧、集约安葬,支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典型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持久宣传为,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主题 ‎**年殡葬改革宣传主题为“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 三、宣传重点 宣传殡葬政策。宣传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全县殡葬改革的措施办法、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宣传绿色殡葬。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士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重要意义和作用。‎ ‎(二)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先进事迹,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 ‎(三)宣传文明祭祀。宣传创建文明祭奠新风尚,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充分发掘村(居)委会和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宣传制定村规民约、反对丧事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做法和新成效。‎ ‎(四)宣传节地安葬。实行节地安葬,着力治理骨灰装棺再葬,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同时对典型的违法违规殡葬行为进行曝光,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殡葬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四、工作安排 ‎(一)镇、村(居)广播每天反复播放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先进典型;‎ ‎(二)镇、村(居)主要交通干道、街道等人员密集地悬挂横幅、制作标语;‎ ‎(三)镇、村(居)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大舞台,编排以殡葬改革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我镇殡葬陋习死灰复烯,封建迷信活动活跃,奢侈浪费现象蔓延,败坏社会风气,火化进度下滑,通过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殡葬改革是社会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要把握机遇,大力宣传,为推进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二)村(居)、镇直各单位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篇三)‎ 现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县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殡葬改革摆在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等突出问题,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在**年摸排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年4月15日,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重点排查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到村到人,加快整治到位。确保殡葬设施建设合法合规,确保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得到整治,确保“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青山白化治理率达l00%。‎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即日—1月30日)‎ 各村要在**年殡葬整治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上,对照任务,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排查,设立问题台账,经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按期上报。‎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阶段(**年2月1日—**年4月15日)‎ ‎1.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行为进行整治。‎ ‎2、对已建成公墓或迁坟点,擅自扩建、擅建超规格墓穴、擅自对外出售、违规收费和绿化率不达标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3、对县域内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含公墓内,有历史文物保护价值的除外)的行为,按《歙县**年殡葬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政办〔**〕13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治。‎ ‎4、对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5、对生产出售超规格墓碑的业主进行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各村由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加强工作部署、统筹调度、舆论引导、应急处置。‎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严格落实辖区内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乡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乡对村年度殡葬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不到位、新增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管控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条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采用深埋、骨灰抛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及时上报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村排查汇总情况和分类整治方案于1月30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每半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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