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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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环保上半年工作总结(通用)
环保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上半年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确定了“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消减VOC”的整体工作思路,以治霾为核心,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落实去年出台的“四禁两补”等系列治霾政策,制定实施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研究实施了25项重点治理任务,每月调度、督查、考核、通报。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考核范围由市内六区扩大到全市,考核频次由年度考核增加为每季度考核,考核指标由2个扩大到4个,强化对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大唐黄岛电厂、金洲热力开展了清洁排放改造试点,开展了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编制了《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上半年,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0台;完成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20个,在建31个;完成工业扬尘治理项目13个;实施“黄改绿”车辆1027辆,审核报废黄标车6129辆;全市车用柴油全面升级到国IV标准;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8个以及60家餐饮单位油烟、9家汽修企业的喷漆废气治理;推动在泊位码头、港口物料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工程。近两年实施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效果逐步显现,我市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空气质量差别不明显。1-6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显著改善,市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0.0%、14.7%、26.8%、18.2%;首次出现全月达到山东省“蓝繁”标准,5月份市区“蓝繁” 天数31天,列全省第一。我市获得省一季度生态补偿考核奖励455万元。 (二)全面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胶州湾保护和省控重点河流达标为重点,加快推进李村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加强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各项重点治污工程加速推进。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省控重点河流达标工作现场会,市政府与相关区市签订了责任书。印发实施了胶州湾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从治污截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管、农村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方面全面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2020个区市级领导、96个乡镇、街道及区市部门负责人担任40条河流223个河段的河长和河段长,将27条重点河流39个监控断面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综合运用约谈、挂牌督办、流域限批、社会公开等手段,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履行治污职责。上半年,全市整治污水直排口84处;建设排污管网35公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个,其中,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李村河流域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升,墨水河流域消除了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泽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改善,6月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底分别下降14.8%和53.5%;李村河、风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程度进一步减轻,二季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降低6.3%、14.1%。开展崂山水库周边农家宴环境专项治理,加强大沽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了100%。 (三)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围绕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省、市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毫不松懈的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制定实施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确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5大重点减排领域,筛选实施重点减排项目20207个。综合运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以奖代补等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全面完成了环保部和省厅对我市2020年减排核查迎检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十二五” 减排目标的115%、107%、119%和146%,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贯彻新《环保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丰富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牵头与东营等6市环保局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跨界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执法大会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1起,处罚金额2714.73万元。积极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强制执法权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2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扩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范围,组织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了多维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完成平度新河化工区规划环评审查,推动全市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128个;做好全市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清查工作,及时纠正了一批擅自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环保部快速完成了青岛新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跨海大桥环保竣工验收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制定实施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研究提出20条具体措施,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六)扎实推进生态环保改革、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市委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18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列入市委20XX年改革工作要点。我局作为专项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市环保局年度环保改革工作方案,实施了25项重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出台《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施大气、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等改革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其余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编制实施《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20XX年工作计划》,黄岛区、城阳区争创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省环保厅预审,新增12个镇、街道开展国家生态乡镇争创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成示范项目37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座,污水管网399公里。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指标不平衡、区域不平衡问题,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嵯阳河、墨水河、李村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环保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开展污染调查,组织开展石化、有机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橡胶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探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研究鼓励政策,制定推进方案。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规范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砖瓦生产等建材企业扬尘、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二)全力攻坚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李村河、海泊河、墨水河流域已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在墨水河、嵯阳河流域建成部分示范项目,在中心城区部分河段实施中水调蓄。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河长制”等制度措施落实,强化辖区治污主体责任。 (三)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 环保上半年工作总结(二) 市环保局的领导及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以污染防治和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为目标,以环保七大实事工程(一条运河绿色通道建设,两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创建,三个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四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百家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千家养猪专业户猪粪资源化利用,万家农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环境管理,巩固“达标”成果 (一)严格项目审批,实施跟踪管理 上半年,为巩固“98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一控双达标”取得的成果,我们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明确要求对原重点排放工艺或设备实行改造或淘汰,使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制,加强全市环境保护的宏观管理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xx年上半年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1491项,其中编制环评表的44项,编制登记表的1411项,出具初审意见34项,锅炉审批2台,环评率为100%。应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11项,实际执行11项,“三同时”执行率100%,通过审查对3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未同意建办。同时,我们结合环保审批,对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进行督促,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使企业逐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做好“三同时”项目的验收工作,上半年共验收“三同时”项目5项。 (二)强化目标责任制,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环境管理八项制度的龙头,贯彻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1日召开的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了XX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了xx年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市长费建文代表市政府与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xx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副市长朱红在会上要求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落实措施,以确保xx度环保目标的如期实现。 XX年度桐乡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在省、嘉兴市环保局和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安局、建设局等部门及梧桐街道的协作和配合下,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考核计划于今年5月如期完成。我市在2020项考核指标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等项目为满分。上半年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对市区饮食业油烟污染实施整治的意见》精神,我局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它作为环保七大实事工程之一,精心支部力量,加大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油烟污染治理46家。 (三)努力创建条件,推行污染集中治理 污染集中治理有利于节省治理设施投资,降低运行费用,便于环保执法管理,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工作。濮院毛衫城工业园区积极推行污染集中治理办法。 环保上半年工作总结(三) 今年来,我区生态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关心指导下,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以“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目标为核心,统筹推进“清洁空气”、“清洁水体”、“清洁土壤”、“监管创新”、“体制改革”等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盯“三场战役”,清洁空气行动持续推进 1、打好粉尘整治收官战。建成总长6600余米的防风网闭合工程。完成港区堆场的供水基础设施改造。后海塘煤场高空喷淋已全部调试运行,港区喷淋系统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进。落实白天2次、夜间1次的煤场动态巡查机制及每周2-3次的志愿者监督活动,并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警措施,发送预警短信12条。 2、打好有机废气持久战。确定今年重点治理化工企业11家,目前均已完成方案制定,并有4家完成工程建设。启动服装干洗行业废气治理,现已完成调查排摸,整治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下发。扩大LDAR试点工作,在全区60家以上企业开展检测。目前共检测22.9万个点位,泄漏率为0.37%,修复率为56.14%。启动镇海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排放源调查工作,初步确定了企业名单。加强大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控,推进企业二恶英监测,8家已完成监督性监测委托;12家已完成自主性监测采样,其中4家已完成报告编制。 3、打好分散污染攻坚战。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召开了营运黄标车淘汰推进会,印制并寄发《给黄标车主的一封信》2200余份。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988量,累计申请补助资金1099.3万元。推进锅炉淘汰改造及“禁燃区”建设,将今年21台锅炉淘汰的任务分解至各镇、街道,并要求相关企业按要求开展淘汰。启动白色烟雾污染治理,调查分析“白雾”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目前“白雾”企业调查研究招标费用已获区财政批准,招投标工作已启动。 二、实施“三大工程”,清洁水体行动加快进程 1、推进源头污染整治工程。完成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并通过市级验收。积极督促阿克苏诺尔贝过氧化物按计划推进搬迁入园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配合开展酸洗行业整治,目前已关闭企业7家,拆迁关闭酸洗生产线22条,改进工艺淘汰酸洗19家,提升改造4家。全区62家企业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工作,总完成率63.3%。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关闭拆除33家养殖场并通过验收,同时做好4家规模化养殖场改造提升的前期工作。防治农业源头污染,完成测土配方5万亩,使用有机肥1860吨。 2、推进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投资1163万元完成20xx年部分续建项目0.84公里,20xx年新开工的8公里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制定整治方案。推进清水河道建设,镇海东排南线工程全长24.3公里,已完成河道建设21公里。姚江东排镇海段三期工程全长8.5公里,已完成6.2公里建设。推进“清三河”行动,启动了“清三河”达标区创建,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39条水质较差河道中已有10条河道开工整治,累计清淤9.21公里8.88万方,拆除违章约4.2万平方。 3、推进截污纳管处理工程。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完成86%,累计投资3.94亿,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85%,累计投资0.8亿。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共新建污水管网13.87公里,新建雨水管网4公里,疏通雨水管网13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83%。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安排6300万对14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厂和生态化处理,目前已经全部完成项目设计,其中6个村已完成立项和预算。 三、筑牢“三基防线”,清洁土壤行动开局良好 1、完善固废处理基础设施。石化区一般固废填埋场正在进行土建,平整土地,水泥搅拌桩施工,年底4个库区中1号及2号具备填埋条件,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华清环保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到位75%,安装完成35%。宁波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泥干化项目正进行单机调试,已完成投资3700万元。废酸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完成各主体土建工程建设,开展厂区道路等附属工程建设,设备已开始安装,正在做试生产准备工作,已完成投资4500万元。宁波大地化工有限公司三期项目(100吨/日危废焚烧)前期调研中。 2、构筑综合防治基本保障。开展危险废物双达标建设回头看工作,组织抽查重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6家次;开展34家企业危废核查,已备案10家。推进危废全过程监管,35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周知卡与危废出入口建设;64家企业完成调查并着手制定视频监控方案;大地环保危废处置费用统一结算平台正在搭建中。推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督促企业安装LED显示屏,完善监测因子项目并联网。 3、摸清土壤污染基本底数。开展区域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镇海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目前已联系浙江大学编制土壤调查方案,初步确定了区域土壤调查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要求。同时,开展石化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选取美琪化工厂区内外、欧迅化学厂区内外、杭州湾腈纶东北侧空地等5个点位,开展每月一次地下水采样比对,分析污染状况与成因,为下步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规划奠定良好基础。根据数据显示,COD、氨氮等指标比去年大幅下降,地下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 四、拓展“三个网络”,环境监管行动不断提升 1、拓展环境监测评价网。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站点建设,建成并投用九龙湖常规因子和蛟川特殊因子监测站点,目前全区共有13套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同时,完善有机污染物风险评估系统,用绿色、黄色、红色、紫色和黑色表征有机物的污染程度,直观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中主要有机污染物及风险水平。深化监测数据应用,全面分析环境空气质量、降尘、特殊因子、地表水质等监测数据,完成5篇环境质量分析监测专报。并深入挖掘数据规律,分析总结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做好参谋。 2、拓展智慧环保监控网。完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建设数据中心,完成监察数据维护、生态数据维护、许可审批验收统计报表的定制开发,已于6月底投入试运行。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完成建设项目与监理的合同签订,并初步完成项目价格审核及需求确认等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拓展在线监控范围,新增联网在线监测企业12家,新增视频在线监控企业3家,完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企业5家。目前已实现对全区90%以上重点污染点源和100%重化工企业面源的24小时全方位监控。 3、拓展无缝执法监管网。进一步深化“5+2”、“白+黑”的常态化无缝执法模式,并健全以“联动执法、案件会商、案件移送”为核心的两法衔接机制,加大环保与刑事司法机关的联动执法力度。同时,以环保专项执法月行动、环境执法大检查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7家,累计罚款金额250万元,并依据新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5份,扣押查封企业1家,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五、深化“三项机制”,机制体制改革增添活力 1、深化总量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环境空间管制制度,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拟定,并完成向市政府和省政府的报批。深化环境总量控制制度,85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年检;征收有偿使用费5377万元;10个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排污权交易,交易金额3748万元;优化并推广刷卡排污系统,拟定了第二批共16家刷卡排污企业名单;加快落实总量激励制度,完成全区电镀、印染行业20xx年度吨排污权税收的前期核算工作;按照“以减量定增量”的原则开展了排污权基本账户初步核算。 2、深化第三方治理机制。创新化工行业环境监管,在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引入第三方现场环境监理服务。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并初步确认试点企业名单。推进第三方环境检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五水共治”89个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分析。继续引荐第三方机构参与LDAR试点推广工作,并制定LDAR管理办法,目前初稿已完成。深化第三方责任保险机制,督促引导70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并组织召开了环污险培训会。 3、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方案、涉环境问题网络舆情响应处置办法等。创新新媒体发布机制,基本形成局网站、微博微信、APP、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协同发布机制,其中@镇海环保微博在全国环保政务微博中影响力排名第23位。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开展了“我的蓝天日志”征集活动,微博转发近700次,发布日志100余条。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在中国宁波网开设了“生态环境整治·镇海在行动”专题,在区内媒体开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五水共治”“环保之声”3个专栏和环境日专版;开展了环境日系列广场活动,并编印《镇海区生态环保市民手册》《镇海区生态环保信息读本》《生态环境整治我们在行动》折页等资料向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发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