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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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学校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政教处范文之学校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校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教育局、镇政府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镇中心校与各小学签订2009年学校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加强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纳入年度、学期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具体抓,全体教师共同抓。 二、完善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机构,健全安全、综治工作制度,各小学要成立有学校安全、综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和实施。成立治保、普法、调解、消防、护校巡逻、禁毒、帮教、创安等小组并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要制订《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安全活动月方案》等。 三、各校要坚持对师生进行理想、道德品质、法制和安全意识的教育。认真开展“五五” 普法教育,教育师生遵纪守法,提高安全综治意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促进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促进学生逐步养成文明的礼貌行为习惯,增进遵纪守法、安全意识的观念。 四、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和校园秩序管理,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实施细则或校纪校规、安全教育等。 五、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制度,严禁易燃、易爆、剧毒或者有暴力行为的人进入校园,严防盗窃破坏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各校要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关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六、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要与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积极贯彻《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共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七、落实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小学校长要与中心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校也要与各教师签订安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做到安全、综治层层落实,并实行安全、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制。 八、做好开展创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把校园绿化、净化、美化,改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校园人文景观建设,校风教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内容列入创安活动范围;通过开展创安活动,促进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校貌改观,确保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意外事故,无重大盗窃和其他恶性事件发生。同时做好防涉小河流、防溺水、防雷电、防中毒、防传染病等事故发生,把不安全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九、加强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综治宣传工作。要利用晚集会、班会、队会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综治知识教育,使广大师生都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加强安全报告信息工作。各学校要重视安全情报信息工作,每月底前及时将当月安全综治情况报中心校。遇到重大问题随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漏报。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年度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1、领导不重视,安全综治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综治秩序严重混乱的。 2、对不安全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导致发生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停课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或因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对存在安全、治安重大隐患而经上级部门提出而又不进行整改,而发生不安全事故的。 4、因学校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教职工中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岭景镇中心校(公章) 小学(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