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 37.5 KB |
- 1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约措施
政教处范文之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约措施 一中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约措施 一、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二、严禁以站体罚学生,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令其面壁而立或站在公共场所置之不理,请到办公室的,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三、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个别学生因影响上课不得不请出课堂的,必须交代其他教师帮助教育,下课后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回家(个别因病需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妥善处理)。四、严禁罚抄作业,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订正,文科为强化记忆要求订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最多不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应酌情减少订正的题目和遍数。五、严禁“封建家长式”的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慑恐吓学生等教育忌语批评学生,严禁影射、株连家长,不得任意传唤家长到校。六、严禁以“留”体罚学生,放学后应组织学生按时离校,确实需要留下个别辅导的,必须有老师在场,不得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七、严禁以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体罚学生。上述规定,须认真执行,若违反其中一条者,一经查实,以体罚或变相体罚论处。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