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 37.5 KB |
- 2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关于粮食企业征管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粮食企业征管调研报告 - 调研报告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方面问题按照 《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 通知》 * ,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但事实上如果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少抵扣进项税额, 所 以多数购货企业要求粮食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或不索取发票而有自己 开具收购发票。 (二)粮食企业营销不规范,上门收购、现金交易,收购价格不 稳定, 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其经营情况, 这就给国税部门税收征收 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收购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粮食企业税收征管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取消国有粮食企业免税的税收政策, 粮食经销企业销售差 价小和进项税按收购价低扣的原因, 所有经营粮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企业都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认定国有粮食企业免税已无实际 意义。 (二)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日常管理 1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发放必须从严。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实行 按月限量发放,验旧购新。 2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发票管理问题的 通知》规定:“凡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企业,在与卖粮人进行粮款结 算时, 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粮食收购发票。 不得以其他凭证 代替粮食收购发票使用, 或作为会计入账凭证。 ”对会计核算不健全 的企业,一律不得领用收购发票,由税务机关负责开票。严禁跨地区 使用收购发票,既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加大对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纳税评估力度。 一是要从收购渠道上严格把关。 要坚持必须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 直接收购的农业初级产品, 方可开具收购发票; 其余通过其他渠道收 购的农产品一律不得使用收购发票; 必须严格控制企业跨地区使用农 产品收购发票,严格核查收购金额较大且同一销售者多次销售的情 况。 二是要从收购的数量及价格上进行核查。 对于收购的数量, 要通 过实地查验核实库存数量与实际收购数量是否一致。 三是要通过资金往来情况查找问题。 农产品收购一般以现金支付 为主要方式, 对于企业的收购资金运动情况, 可通过原始凭据和企业 账目核实企业资金往来的真实性。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