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xx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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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xx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规划

民宗局XX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规划  今年以来,xx县统战民宗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年”和“贯彻落实年”为总统领,以“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年”为总抓手,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着力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民族团结,着力推进“去极端化”工作,进一步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㈠抓实“两支队伍”,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n  1.加强统战民宗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实行统战、民宗、伊协集中合署办公。配齐民族宗教事务执法大队,设立3个宗教事务执法中队、2个伊协分会,调整配齐寺管会组织。为34个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队配备宗教事务协管员。抽调14名工作人员成立双创办,申请拨付专项经费48万元。先后两次分别前往伊宁市、乌苏市、沙湾县考察学习。举办统战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县乡53名统战民宗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并每月开展系统知识测试,不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与6个乡签订XX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xx县“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xx县XX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制定XX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进度表,明确了今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任务。表彰XX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6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抽调5人成立了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n  2.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机制。抽调领导干部90名,建立清真寺管委会6个、片区管委会10个,制定出台了《xx县党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完善了《xx县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将XX年度宗教人士生活补贴县级基数在上年424元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600元,在职宗教人士月平均享受生活补贴由上年853.45元增长至1029元,并实行按月发放,居全州之首。为带培塔里甫的8名爱国宗教人士每月再发放补贴300元。为64名宗教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组织体检。纳入统战人士管理18人,月补贴480元—580元。享受政治待遇17人。按照《xx县爱国宗教人士考核管理办法》,评定“放心”爱国宗教人士51名、一般12名,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解聘2名宗教教职人员资格。二是提升素质。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参加了区、州全员轮训67人次。组织18名塔里甫参加州级培训,其中15人通过了结业测试。举办爱国宗教人士“卧尔兹”演讲比赛6次,累计43名爱国宗教人士参赛,组织4名爱国宗教人士参加州级“卧尔兹”演讲比赛。建立乡级爱国宗教人士之家1处、村级2处。三是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人士的安保措施。制定《爱国宗教人士安保方案》,强化对我县1名州级爱国宗教人士的安保措施;四是加强关爱宗教人士。“古尔邦节”、“肉孜节”前夕,县领导、统战民宗领导开展慰问宗教人士活动,慰问宗教人士、寺管会主任88人次,发放慰问金2.9万元,并邀请12名宗教人士参加xx县XX年“古尔邦节”座谈会。四是示范带动。爱国宗教人士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交朋友”、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为贫困村民、特困学生捐助日常用品、衣物以及捐助金共6.5万余元。目前已选树爱国宗教人士“五面旗帜”典型15人。   ㈡强化“三项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明显提高。 n  1.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一是加强保障。为34个村队落实宗教工作补助金20.6万元,为210名寺管会成员每月发放补贴50元,为34名宗教事务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金每人每年8000元。二是加强指导。进一步修订印制《xx县领导干部落实“两项制度”工作手册》160册。14名厅级干部、30名县处级干部、54名科级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严格落实“五必到”“五必查”“五掌握”“五不能”的工作机制,每周主麻日督查统计工作情况,对脱岗、迟到、替岗的12名责任人根据《自治州辖区单位落实维稳措施责任查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47个宗教活动场所安装物理隔离防护措施。开展应急处突演练7场次,消防演练8场次。四是加强监管。投入17万元,对全县26个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补点建设,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安排人员监看,及时掌握寺内情况。坚持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并及时做好与公安部门联审工作。制订《xx县入寺党员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推荐,乡党委研究确定,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安排12名党员入寺了解掌握情况。五是加强维护。始终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抓在手上,整改安全隐患68处。经批准动工迁建、重建的6处宗教活动场所3处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美化绿化。划拨专项经费17.5万元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六进”活动,建成“科普书屋”25个。目前已选树“十星级”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0座。 n  2.强化宗教活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寺管会管寺,推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管理日制度,按照《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由县伊协每月统一下发下月主麻日讲经内容,宗教人士严格按照统一下发的内容进行讲经解经。二是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及基本宗教礼仪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170人。三是按照“一报两审一监督”的规定,县乡村三级联系干部主动到群众家中开展“走亲人”活动300场次,发放资金9万余元。四是认真做好有组织朝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我县XX年度参加有组织朝觐人员26名,完成统一体检、接种疫苗、签订保证书、办理护照、培训、接送、回访等相关事宜。截止目前,未发现零散朝觐现象。   3.强化执法行为管理。加强县、乡宗教监察执法大队、中队建设,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三非”“去极端化”、清真食品、语言文字专项清查12次,排查隐患问题10个;对全县清真食品经营户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2户擅自悬挂清真标牌的经营户现场整改,规范清真食品专区标牌37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纠正2家经营户将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的行为,没收印“清真寺”图案和宗教氛围较浓的订餐卡135张,没收转让“清真”标志牌1个,对15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餐饮经营户限期进行整改。斋月期间,共摸底排查215家清真食品经营户,同比增加10家,正常停业经营户3家,同比减少7家。   ㈢突出“两项重点”,综合施策机制进一步形成 n  1.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一是去冬今春以来,以全员覆盖的“大水漫灌”式对全县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信教群众按乡共开展“去极端化”冬季培训班27期,参训人员达1800余人次;村开展“去极端化”冬季培训班218期,参训人员17260余人。二是建立1个县级2个镇级法治教育中心,严格落实ABCD集中办班“精准培训”模式,先后举办44期培训班,培训重特人员及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2391人次。对重特人员、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人员、涉危安人员及其家属开展连续滚动集中法制培训4期106人。三是从公检法司、统战民宗部门抽调6名干部组成精准宣教组,完成4个乡镇、16个村队、3个社区75户321人的精准宣教工作,确定重点攻坚人员22户36人,目前正在进行第三轮精准宣教。四是组织全县爱国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信教群众300余人参加了自治区专家阿布都瓦依提·赛都拉卡日阿吉的专题授课。五是在xx镇查干莫尔根村、茫丁乡巴西庄子村举办了两期每期58天的“去极端化”教育培训班,共邀请了博州宣讲团、知名爱国宗教人士、统战民宗专家等19人进行授课,培训1900余人。六是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及基本宗教礼仪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525人。 n  2.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召开xx县民族团结进步年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动员会,举办“融情聚力·共圆梦想”启动仪式,制定并印发了《xx县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的意见》等15个指导性文件。全面摸清创建单位底数,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工作进度表,修订了《xx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考核验收测评体系》,指导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27项、自治州党委23项解决各族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问题的举措,制定符合我县的47条具体措施,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具体措施责任分解》,一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关于xx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微行动”典型享受优惠优先政策的若干规定》,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趣味运动会、志愿服务等活动423场次,挖掘民族团结好人好事1603个,表彰1153人,编印《xx县100个民族团结小故事》3000本。开展广播、网络、农民画、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19570场次。第一批创建验收州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28个,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125个,打造“八进”示范点11个,为第二批打造33个。县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展厅已动工,面积900平方米。7月28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自治州领导对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年暨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   ㈣党外人士、非公经济、项目实施等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非公企业的联络。一是制作印制《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传单2000份。认真组织协调全县68个单位登记统计党外代表人士824人,形成《xx县党外代表人士调研报告》。完成了90名县十二届政协委员初步人选的推荐、酝酿、考察。二是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以“双强六好”为目标,主动联系非公经济党组织23个、党员207名。 n  2.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经济工作。一是在XX年年初,全县9个民族村举办9期少数民族精准扶贫技能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57人。二是争取XX年第三批项目资金25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当中。三是对民特企业督导督查工作每季度13次,形成企业主动来反映的好的工作局面。XX年至今“十二五”期间10家民特企业中,6家企业享受2.88%的贴息政策。四是对清真食品经营户进行9次检查,检查149户,发放清真标志牌84个,没收2块,当场整改12个。   三、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情况制定了《xx县统战民宗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现场推进会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共19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㈠严抓宗教领域“两个再摸排”。一是对全县38名具有一定宗教知识的非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再次摸排,绘制完成非宗教教职人员“宗教传承图”,并经县公安国保部门审核,截止目前,未发现有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人员和“野阿訇”。二是对辖区内74名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再摸排,绘制完成宗教人士“宗教传承图”。“一图一卡一表一档”的摸排建档工作已完成,未发现“两面性”宗教人士。按照精准绘制6张图谱,全面梳理3个圈子的要求继续进行摸排。三是赴各乡送学下乡,举办3期情报信息培训班,培训乡统战民宗干部、“6+1”“两项制度”联系干部、寺管会主任、宗教协管员、入寺党员等210余人。 n  ㈡严抓“去极端化”和民族团结“系列宣传教育”。一是举办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正信讲堂”、“九点课堂”、抵御“清真”概念泛化宣讲、维吾尔语系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暨基本宗教礼仪知识培训班、新编“卧尔兹”演讲比赛等系列宣传教育470余场次,展出版面400余块,覆盖信教群众1万余人次。二是选定3个宗教活动场所试点推进穆斯林网站、远程教育、视频监看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   ㈢严抓“两项日常监管”。一是严抓视频系统监管。全县46个清真寺、7个活动点和白庙音视频监控系统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二是严抓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再次检查4次45家,清理使用悬挂虚假“清真”标志牌的餐饮店1处;纠正不规范使用悬挂“清真”标志牌的餐饮行业经营户8家,发放《xx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条例》700余份。 四、存在的问题 n  一是宗教人士整体素质不高,年龄结构老化,讲经解经能力提升慢。全县74名宗教人士当中,70岁以上11人,50--69岁的21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27人。二是统战民宗干部队伍中缺少懂“双语”、有一定写作能力、综合素质强的干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宗教活动场所“六进”工程,特别是穆斯林网站及远程教育进宗教活动场所需要经费支持。四是“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手段不多,宣传教育载体创新不够,因人施策、精准宣教力度不够。在“到人、管用、有效”上还需进一步深化和用力。五是部分县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工作不能与重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活动形式单一,工作深度和力度不够。六是“一村一特、一乡一品、一行业一亮点”载体不够突出。部分村队“访惠聚”工作组在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引领方面不够突出。七是宗教人士“两面性”鉴定缺乏依据。 五、2017年工作计划 n  ㈠宗教事务管理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自治区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二是每周组织一次宗教人士、管委会成员学习例会,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意识和抵御渗透的能力。三是建立和完善清真寺管理制度,规范解经讲经活动,牢牢掌握讲经坛阵地,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抵制宗教极端。四是全年2次对清真寺伊玛目任期考核评定,依据综合考核评定结果提出聘任意见。五是加强清真寺重建改建管理,清真寺重建改建和附属设施修缮,要严格贯彻清真寺重建改建审批程序,并全程监督。六是完善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应急处突能力。七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爱国宗教人士的保护和关爱工作,确保爱国宗教人士及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八是深入开展“和谐清真寺”和先进爱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双五好”表彰。九是开展“卧尔兹”演讲比赛、爱国宗教人士“大讲堂”和“一帮一”传帮带等活动,邀请自治区伊斯兰经文学院有威望的教师到我县授课,举办“塔里甫”政治培训班。十是组织优秀爱国宗教人士参加区、州举办的到内地沿海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及援疆省市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十一是深入落实宗教管理日制度,做好对宗教人士的政治、法律培训,使宗教人士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十二是加强系统内的治安防范,认真落实“三防”措施,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十三是依法加强对朝觐事务的管理工作。 n  ㈡“去极端化”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去极端化”大宣教活动,立足10支宣教队伍,继续全覆盖宣传教育培训。二是精准宣教工作组每季度对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开展一次精准宣教、分析评估。三是分期分批组织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赴乌苏监狱进行探视,观看在押服刑人员接受教育改造的警示片。四是建立宣讲工作“三库”:精选400名宣讲骨干纳入“宣讲人才库”;根据宣讲员特长,列出宣讲菜单,建立“宣讲菜单库”;摸清村队干部群众需求,建立“宣讲需求库”,做到“菜单”“需求”有效对接。五是组织宗教人士开展揭批会、发声亮剑座谈会。年内开展宣讲300场以上。通过“精准宣讲”“案例宣讲”“技能培训”等方式,让群众既富“脑袋”,又富“口袋”。六是力推一批群众文化精品,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实现文化精品进村队、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是加强餐馆、宴会厅等重点场所“去极端化”工作,抓好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去极端化”培训,消除管理盲点,组织宗教人士开办“正信讲堂”“道德讲堂”进行“去极端化”宣讲。 n  ㈢民族团结创建方面。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每月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扎实推进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民族团结“细胞工程”、现代文化引领、发展富民、民心满意、平安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七大工程”,以开展四项主题活动、“十比十创”;比交融和谐,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队;比感恩融情,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比带动致富,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比双拥共建,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军营;比兵地融合,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团场连队;比和顺和睦,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比守望相助,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邻里;比互助友爱,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活动为载体,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三是进一步打造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加快形成“一村一特、一乡一品、一行业一亮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格局。四是认真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流程,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作为民族团结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引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新台阶。五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㈣做好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经济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管理。二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项目发展资金,规范民贸民品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各乡项目实施进度。   ㈤健全完善党外干部人才信息库,配合做好政协换届工作;走访、调研台资台属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好台资台属企业服务工作;指导工商联全面深化我县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保证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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