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2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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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
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交流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成立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司法局、档案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负责登记工作的日常事务。登记工作中,实行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包抓乡镇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相应机构,配备该项工作包村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有效开展工作。试点村组要组织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登记工作小组,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顺利进行。 n 2、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省、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和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充分认识登记试点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县、乡、村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所有参与登记的工作人员、乡镇和村组干部,能够掌握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程序、操作要领。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答疑解惑,讲清政策、办法、程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参与登记试点工作。 3、制订登记方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试点乡镇按照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结合县上的实施方案,制定本乡镇登记实施方案,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试点村制定具体的登记方案,并报乡镇政府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通过实施的登记方案要报乡镇政府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调查摸底。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乡镇指导、行政村组织、村民小组具体实施,在初次核实承包地、机动地等集体全部土地四至界限的基础上,通过进村入户,填写《承包地现状登记表》,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村民无异议,《承包地现状登记表》按村汇总上报乡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n 5、调处承包经营权纠纷。第一榜公示后,如果有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由村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方案妥善解决人地矛盾和集体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核实确认。对第一榜公示后反映的矛盾、纠纷等问题,按方案予以解决,特殊案例依法处理后再进行公示。 7、签订承包合同。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机动地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发包。8月30日前,由村组将权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承包合同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8、承包人申请发证。由村组对个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表》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填写《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登记表》,9月10日前将登记表同承包合同书、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查。 9、审核申请登记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资料经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加盖公章后,9月2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0、微机输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无误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等相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电子存档。 11、发证前公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前,对计算机录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公示表》在承包人所在地的村组进行公示,再次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限为30天。 n 12、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资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在批准经营权登记申请资料的同时,收回并注销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应建立登记台帐,领证人必须持身份证领取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证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13、建立档案。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乡镇和各村组落实专人专室,及时整理登记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村组承包方案、表决公示记录、经营权纠纷调处协议等原始资料,分级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 14、总结验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村组要开展自查和验收,全面总结登记工作,并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总结材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取得的成效: n 此次试点工作,相关部门、乡镇领导、村两委干部广泛参与,使广大干部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相关政策有了更深、更全面的了解,并培训了一批懂政策、懂业务的农村基层干部和业务工作骨干,为我县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红叶村经实地测量,由原登记面积近7336亩增加到9542.26亩,增幅达30.1%。并将相关资料录入计算机,实现信息化管理,历时2个多月,圆满地完成了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着力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截至目前,有意向流转的耕地近5000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52.1%,流转至红叶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耕地近1500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5.6%。同时,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和浙商达成协议,来村投资建设了340亩大棚麒麟西瓜。通过农业招商和舜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3000亩的土地流转合同。红叶村土地流转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将为打造万亩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n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涉时长、利尤关、要求严的工作。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深入到广大农村所有的集体经济组和农户家庭,每宗农村集体土地。涉及面是普盖农村的每处每地。工作内容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都必须一一查清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量之大,任务之重可想而知。有的土地权属界线有的是历史性遗留未结的,所涉时间跨度较长,有的是已定已结的,现势情形复杂多样。权属利益又是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千家万户农民最为关注和要求维护的。工作要求必须将每宗农村集体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位置、界线等都搞清搞推登记清楚。针对这样的情况,有必要充分认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易产生的问题并有良好的破解对策,否则就将难以按目标要求完成好工作任务。 2、确权登记工作经费不足。通过试点村确权登记显示,每亩土地确权所需费用20余元,对于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集体组织来说,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支出,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 四、建议: 1、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利用发宣传学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充分讲解和宣传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和了解,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并允许其流转,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特别让农民认识到:开展这一工作的核心是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让农民拥有自己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土地权益的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对于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的行政村,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安排一定的确权领导费用,以保证确权工伯的正常开展。 n 2、强化责任,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县、乡、村和相关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大格局。县、乡各级制定《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及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及奖评究责措施办法。使之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目标要求,有任务,有压力,从而更好的加大整体推进力度。 3、建立农业、国土、林业、司法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争议仲裁机制。专门受理仲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使土地权属纠纷争议全面得到妥善化解,消除隐患,切实维护好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