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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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浅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大检查活动方案一、检查时间3月12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二、检查范围全乡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各类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二)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以及房屋建筑、道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三)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超市门店、商场市场、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五)有限空间作业。三、检查内容(一)共性内容。1.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情况。2.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情况。“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3.正常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即: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落实《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二)行业领域内容。1.涉疫场所。重点检查疫情隔离场所、已复工建设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建筑安全状况,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值班值守、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距离是否达标,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足够配备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及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油库、涉吸入性气体企业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4.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等。5.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落实情况。严查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限空间辨识、标识不准确。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不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无针对性,作业人员掌握救援技能不熟练、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四、检查方式(一)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监管部门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集中执法检查,实现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突出暗查暗访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照表检查,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五、检查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立即组织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式方法和责任分工,成立执法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二)突出检查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要突出检查各类隔离观察场所、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建筑施工安全。要突出检查近年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和高危行业企业。要突出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八个必须”要求落实情况。要突出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 (三)严格监督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多种处罚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十个一批”要求。(四)严格责任追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督查重要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五)加强工作调度。各村街、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3月14日前报乡安委办。大检查期间,每周三10时前向乡安委办报送大检查活动信息,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大检查活动小结,乡安委办将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全乡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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