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总结5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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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总结5则

2021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工作总结5则(篇一)**市位于**省西南部,市中心位于北纬29°47′~31°16′和东经115°45′~117°44′之间,长江下游北岸,**入江处,西接湖北,南邻**,西北靠大别山主峰,东南倚黄山余脉。全市现辖***7县(市)及迎江、大观、宜秀3区。全市总面积13589.9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821平方公里,全市户籍人口528.44万人。现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四个强市”建设,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承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宜政发〔**〕1号),提出了2022年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指挥长,对全市生态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就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分解落实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实行定期考核。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目标任务明确。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二)强化规划引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战略定位,面向**实际和未来发展,聘请国内顶级咨询机构,结合“多规合一”部署,先后编制或修编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年)》、《**市林长制实施规划》、《**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国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规划》等,并强力推动付诸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在实施生态建设中,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基准,统筹推进各项生态建设工作。(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列入“一票否决”事项,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 的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实行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月调度月考核机制,对县(市、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实行每月调度考核。健全生态补偿与协同合作机制,实施《**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计算方法(试行)》,建立龙感湖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与黄冈市黄梅县签订《龙感湖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四)打好水气土保卫战。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主城区35蒸吨、县域10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全面取缔,主城区实现烟花爆竹禁限放,整治“污乱散”企业1348家。**石化、华泰林浆纸、泰发能源等重点企业的环保能力实现质的提升,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深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完成第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持续抓好扬尘管控、秸秆禁烧、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积极开展河湖清洁行动。城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湖九河”“四湖两河”工程和“厂网一体化”PPP项目顺利实施。“四湖两河”截污工程完成,新(改)建排污管网100公里,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02万平方米,秦潭湖、石塘湖入湖口环境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强力推进。积极开展固体废弃物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布点、调查、监测、修复工作,扎实推进“六废”共治,创新固体废物“全程化+”管理模式,未发现输入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深做实林长制,新增国家林业经济示范基地2个、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完成人工造林和退化林修复20万亩,湿地保护面积157万亩、居全省第一。整治畜禽养殖规模企业145家,拆除小水电站18座、沿江湿地水面围网养殖90多万亩,完成主城区十里大沟、谷桥大沟、大寨沟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天朋屠宰场关闭,推进集贤关区域生态覆绿,涉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18个入江排污口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长江码头泊位拆除18个,减船退渔258艘。扎实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绿盾**”交办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市共拆除沿江湿地水面围网养殖99万亩,全省最多;整改完成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六)扛起长江大保护之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1515”方案,重点开展八大行动,着力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守好一江清水。充分发挥环保“绿色指挥棒”作用,严格环境准入,严控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不再新布局重化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一律入园。推动优质产能集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市上下对生态环保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行动,持续推进实施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曙光化工等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实现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优化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一,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同步提升。(七)产业新体系初具雏形。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9%和20%,均居全省前列。加快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全市新增1家企业报会、1家企业报备,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2家、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307家。持续推动首位产业发展。首位产业产值达到1300亿元、增长20%,市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市高新区化工新材料、桐城智能制造、望江和宿松纺织服装、迎江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产值已过百亿,太湖功能性膜材料、怀宁新材料、潜山医药健康、**大健康和宜秀健康食品加工等产业正在形成集群集聚发展态势。(八)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新增亿元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5%,新增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9家、示范家庭农场33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800人,新认证农产品“三品一标”213个,潜山舒席、怀宁蓝莓晋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桐城、**成为全国电商百佳县。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下浒山水库下闸蓄水,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治理中小河流10条,除险加固小水库27座,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2600公里。深入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建成6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5.2万户农村厕所改造,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110个,改造农村危房1.3万户,解决了5.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乡村治理更加规范。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建成12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土桥村等4个村(社区)成为全省城乡社区协商试点示范单位。(九)加快建设美好宜城。完成城市建设投资57.5亿元,增长11%,建成区面积从95.2平方公里扩大到101.6平方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合安九高铁建设全线推进,岳武高速东延线、德上高速桐城段开工建设,**至桐城等一级公路建成通车。新(改)扩建孝肃路、市府路等34条道路,独秀大道、迎宾大道、皖江大道全线贯通,五里庙和长风港一期码头改造顺利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静脉产业园一期开工建设,皖能中科二期建成运行。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L型街改造的示范段即将运营。**会展中心、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和皖西南快递产业园开工建设,新增公共停车位1万个,新开通公交线路5条。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年仅主城区已完成棚户区改造42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180万平方米,惠及13.4万人;全面抓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分配,推动祥和南北苑、辉煌家园等一批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多年未得到安置的群众约5390户1.6万人搬进了新居。二、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成效**年,通过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6.2微克/立方米,较上一年下降17 %,排名全省第5位,超额完成50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较上一年上升3.4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5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4位。城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水质综合排名全省第7位;长江干流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二)生态安全保持稳固。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率100%,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98%。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039.7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2.45%,占比全省排名第4。出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功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全市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5.5%、21.2%。(三)生态经济得到提高。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绿色经济得到了持续增长。**年,预计全市生产总值突破1900亿元,增长8%以上;财政收入308.9亿元,增长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2亿元,增长14.8%;进出口总额104.8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9.8%,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提高60%。(四)生态生活和谐发展。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生态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明显上升。**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4.8%,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以上。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信息一体化平台投用。**年,首批16户家庭评为市级绿色家庭,4所学校评为市级绿色学校,3家社区评为市级绿色社区。**年4月入选**省第三批创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实现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五)生态创建成果丰硕。各县(市)区争创积极性很高,生态创建工作成果丰硕。**年6月,**县、潜山市、宜秀区及迎江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年12月,**县荣获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望江县、太湖县、桐城市、宿松县、怀宁县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市)规划也通过专家论证,正在积极推进。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下一步,**市将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以生态文明规划为引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有关企业必须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作为,主动参与,务求实效。(二)严格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对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且权重逐年加大;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抓落实,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红线。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办公室将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在生态文明考核中的要求,及时跟踪,综合考核。(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将生态建设有关项目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四)强化舆论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同时要加大对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护环境、低碳消费、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大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万代。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主抓手,以生态制度为保障、生态环境为基础、生态空间为根本,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奋力谱写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篇章。(篇二)一、**年工作总结及工作亮点(一)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围绕今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积极**生态环境分局**年9月委托西安润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启动《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年11月完成该规划编制,**年12月4日通过省专家组评审,**年4月份顺利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已颁布实施。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年2月26日召开了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耿国泉专题安排部署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年3月下发了《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决定》,三是固强补弱,全面准备。为切实做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县创建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年度“城市创建”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石创指发〔**〕6号)文件,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镇。同时为了确保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个数达到75%以上的要求,下发《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通知》(石创指发〔**〕7号)11个镇124个行政村(社区)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申报工作,**年5月29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方案原则通过专家组评审但专家组提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方案,经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商议,认为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全面完整的方案才能达到专家组的要求,为此专题报告县政府《关于编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规划经费的报告》(石创办发〔**〕21号)政府领导已批示,目前第三方技术机构已编制完成创建方案和技术报告。镇村方案通过专家组补充评审。整个创建档案体系以初步建立。通过上述措施为夯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奠定了基础。(二)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年我办处理涉及此类信访舆情投诉11件,满意率达100%。下发白色任务单32份。对各乡镇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30余次。同时,开展3月1日起为期4个月禁渔期专项整治活动,3月7日召开铁腕治霾管控扬尘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铁腕治霾扬尘管控工作,并下发了责任清单。结合秦岭南麓综合整治下发了《石泉县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结合学习雷锋活动月联合县妇联、县文明办、共青团共同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助力城市创建”宣传活动,3月12日各部门和各镇进行了义务植树活动,4月份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创建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不放烟花爆竹,文明低碳祭扫”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县交通局、林业局相关部门以及各镇也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专项整治活动,6月3日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办“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9月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启全专题安排部署了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工作,为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10月10日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石泉县**—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同时开展了餐饮油烟、散煤、道路扬尘及工地物料堆场扬尘、汽修行业废气、秸秆、垃圾禁烧治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工作,通过一系列大型活动的开展,扩大了生态文明宣传的信息量和覆盖面,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努力使绿色消费成为社会的习惯和风尚。使广大群众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提升,城乡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三是对照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6大类37项指标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1.《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和《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规划已通过人大审议,县政府已颁布实施,11个镇124个村编制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也已通过专家论证,第三方技术机构已编制完善。2.全年优良天数328天、超额完成13天,PM2.5平均浓度32μg/m3、超额完成6μg/m3,根据12月水质监测报告,高桥、池河、饶峰河、小钢桥监测断面和石泉水库、喜河水库始终保持在Ⅱ 类标准以上。3.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4.县城及江南、池河、后柳、喜河、曾溪5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熨斗、两河、饶峰3个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成,迎丰、中池、云雾山3个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加快建设。5.县政府筹资600余万元完成379箱网箱养殖拆除上岸、5个堆沙点取缔和18条运沙船迁移、水源地功能区划分通过了省政府认定等工作,目前水源地共7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65.61%。7.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速推进气化石泉建设,目前县城气化率达86.1%,池河镇气化率49.8%。率先在全市完成18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和13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全县县城主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率达到96%以上。9.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尾矿库环境安全、烟花爆竹燃放、砖厂冒黑烟、机动车路检路查等专项联合整治活动20余次,共监管企业25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查封扣押企业1家,环境行政处罚20起,收缴及追缴罚款70万元,行政拘留2人;立案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25起(其中移交法院1起),罚款1.2万元;机动车路查路检处罚20起、罚款1900元;查处工地扬尘、渣土车未覆盖及抛洒遗漏违法案件50余起、罚款16万余元。县纪委处置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5件,处分16人,组织处理2人,对环境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人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全县没有因环境问题被通报、约谈、问责等现象发生,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二、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一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上级要求,我县计划今年年底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37项指标全部达标,获得省级示范县的命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场、垃圾分类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非常艰巨。二是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指标完成有难度,实施绿色建筑项目投资大,技术难、标准高、推广难度大。三是根据《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我县**年10月31日前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技术报告,并提请省市主管部门验收,**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相关材料,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验收申请,按照时间节点,预计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3月前才能完成我县的验收,年底前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表彰形势十分艰巨。三、2020年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一)2020年主要目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获得命名。(二)2020年重点工作倡导绿色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合全县之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青山” 四场保卫战,努力实现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15天以上,地表水稳定保持在II类水体,积极开展污染减排,土壤污染防治,完成污染源普查及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篇三)一、**年工作总结及工作亮点(一)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围绕今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积极**生态环境分局**年9月委托西安润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启动《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年11月完成该规划编制,**年12月4日通过省专家组评审,**年4月份顺利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已颁布实施。二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年2月26日召开了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耿国泉专题安排部署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年3月下发了《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决定》,三是固强补弱,全面准备。为切实做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县创建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年度“城市创建”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石创指发〔**〕6号)文件,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镇。同时为了确保我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个数达到75%以上的要求,下发《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通知》(石创指发〔**〕7号)11个镇124个行政村(社区)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申报工作,**年5月29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方案原则通过专家组评审但专家组提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方案,经与县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商议,认为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全面完整的方案才能达到专家组的要求,为此专题报告县政府《关于编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规划经费的报告》(石创办发〔**〕21号)政府领导已批示,目前第三方技术机构已编制完成创建方案和技术报告。镇村方案通过专家组补充评审。整个创建档案体系以初步建立。通过上述措施为夯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奠定了基础。(二)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年我办处理涉及此类信访舆情投诉11件,满意率达100%。下发白色任务单32份。对各乡镇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30余次。同时,开展3月1日起为期4个月禁渔期专项整治活动,3月7日召开铁腕治霾管控扬尘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铁腕治霾扬尘管控工作,并下发了责任清单。结合秦岭南麓综合整治下发了《石泉县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上述举措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结合学习雷锋活动月联合县妇联、县文明办、共青团共同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助力城市创建”宣传活动,3月12日各部门和各镇进行了义务植树活动,4月份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创建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不放烟花爆竹,文明低碳祭扫”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县交通局、林业局相关部门以及各镇也开展了“ 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专项整治活动,6月3日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办“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9月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启全专题安排部署了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工作,为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10月10日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石泉县**—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同时开展了餐饮油烟、散煤、道路扬尘及工地物料堆场扬尘、汽修行业废气、秸秆、垃圾禁烧治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工作,通过一系列大型活动的开展,扩大了生态文明宣传的信息量和覆盖面,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努力使绿色消费成为社会的习惯和风尚。使广大群众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提升,城乡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三是对照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6大类37项指标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1.《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和《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规划已通过人大审议,县政府已颁布实施,11个镇124个村编制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也已通过专家论证,第三方技术机构已编制完善。2.全年优良天数328天、超额完成13天,PM2.5平均浓度32μg/m3、超额完成6μg/m3,根据12月水质监测报告,高桥、池河、饶峰河、小钢桥监测断面和石泉水库、喜河水库始终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3.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4.县城及江南、池河、后柳、喜河、曾溪5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熨斗、两河、饶峰3个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成,迎丰、中池、云雾山3个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加快建设。5.县政府筹资600余万元完成379箱网箱养殖拆除上岸、5个堆沙点取缔和18条运沙船迁移、水源地功能区划分通过了省政府认定等工作,目前水源地共7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65.61%。7.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速推进气化石泉建设,目前县城气化率达86.1%,池河镇气化率49.8%。率先在全市完成18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和13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全县县城主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率达到96%以上。9.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尾矿库环境安全、烟花爆竹燃放、砖厂冒黑烟、机动车路检路查等专项联合整治活动20余次,共监管企业25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查封扣押企业1家,环境行政处罚20起,收缴及追缴罚款70万元,行政拘留2人;立案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25起(其中移交法院1起),罚款1.2万元;机动车路查路检处罚20起、罚款1900元;查处工地扬尘、渣土车未覆盖及抛洒遗漏违法案件50余起、罚款16万余元。县纪委处置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5件,处分16人,组织处理2人,对环境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人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全县没有因环境问题被通报、约谈、问责等现象发生,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二、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一是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时间紧、任务重。按照上级要求,我县计划今年年底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37项指标全部达标,获得省级示范县的命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场、垃圾分类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任务非常艰巨。二是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指标完成有难度,实施绿色建筑项目投资大,技术难、标准高、推广难度大。 三是根据《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我县**年10月31日前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技术报告,并提请省市主管部门验收,**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相关材料,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验收申请,按照时间节点,预计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3月前才能完成我县的验收,年底前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表彰形势十分艰巨。三、2020年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一)2020年主要目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获得命名。(二)2020年重点工作倡导绿色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合全县之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努力实现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315天以上,地表水稳定保持在II类水体,积极开展污染减排,土壤污染防治,完成污染源普查及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篇四)**年以来,我县生态文明暨美丽长兴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为重点,依托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攻坚行动载体,加快推进“两山”样板地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长兴县**年度生态文明暨美丽长兴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亮点成效(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年,全县PM2.5浓度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1%;空气优良率为86.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是全市唯一完成力争目标的县。3个国控断面(新塘、合溪、杨家浦)采测分离均值均达到考核要求(合溪、杨家浦达Ⅱ类,新塘达Ⅲ类),县控以上III类水达标率、市控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合溪水库Ⅱ类水以上水质达标率100%,Ⅰ类水达标87%,比去年期提高8.7%)。(二)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765件(含督办退办),同比下降54.2%。其中重复投诉87件313次,同比下降44.2%。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中,以总分87.8%继续在全市领跑。(三)服务企业提速增效:在全市率先开发使用“环评领跑者”软件,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间50%左右,在5月举办的全省环评办理时效评比中为湖州市争得第一。创新实施“企业环保职员”制度,开展第一批重点企业试点,通过“一企一员”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大胆探索:为解决“个人污染,政府买单”的污染治理窘境,不断加强与司法系统联动配合,建立并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协商制度和长效环保司法联动机制,补齐执法短板,成功完成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赔偿金额354万元。生态环境部于7月初对我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老虎洞村垃圾非法倾倒致环境损害赔偿案进行了深度报导。(五)铅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勇于担当铅蓄电池产业在全国的主导地位,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环境治理,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因对铅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的杰出贡献而荣获**年度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11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对我县铅蓄电池产业绿色发展进行了深度报导。(六)全域旅游推动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以投资200多亿的太湖龙之梦项目为统领,充分依托长兴美丽的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使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年太湖龙之梦项目入选全国优秀旅游项目。11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对我县太湖图影生态旅游业发展进行了深度报导。二、主要工作举措(一)实干争先,多举措推进污染防治1.高效率推进治水攻坚。制定落实三大断面“一河一策”方案,全面推进治水十大行动59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6亿元。一是高效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制定出台《长兴县**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有序推进119个区块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99亿元,完成14个工业园区、69个居民小区、30个商贸集中区、6个乡镇污水零直排建设。共排查整改企业432家,新建小区阳台立管33公里,核发商贸经营户排水许可证408张。二是全面开展河湖蓝藻治理,落实“拦、捞、查、预、修、通”六大机制。建立水陆空三级预警系统,累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设置蓝藻拦截坝110条13.1公里,配备蓝藻打捞船43艘,累计出动蓝藻打捞船1500余艘次,打捞人员4800余人次,城区内河未出现蓝藻大面积爆发情况。三是全力严治黑臭水体反弹,县级层面召开黑臭水体和排污口整治工作部署会10余次,累计开展黑臭水体排查14100个次,出动9680余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85个;全面开展597个排放口县级核查确认,完成排放口整治或取缔57个;解决群众举报问题38个。四是科学推进治水项目建设,新建改造雨污管网66.5公里,完成6家污水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改造提升80座农村生活污水微动力终端,新建日处理量1万吨中水回用站1座。合力推进夹浦地区纺织行业转型升级,累计清理淘汰散户喷水织机6500余台、集聚入园5000余台。全力推进100至400总吨营运船舶生活污水柜安装工作,完成改造636艘。开展渔业尾水治理5.56万亩,推广稻渔综合种养2.15万亩,全面推进太湖流域2万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2.高强度推进治气攻坚。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白岘南方SCR深度脱硝工程、华众玻璃SCR脱硝项目、旗滨玻璃脱硝备用系统建设全面完成。二是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整治,安装完成107家涉气重点企业环保设施用电过程监控,整治提升50家重点VOCs企业,整治完成600家“散乱污” 企业。三是开展锅炉提标改造,三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改造,桐昆燃煤锅炉上大压小(3台)及超低排放改造建设正在按环保要求有序推进中;112台生物质及其他燃料锅炉提标改造全部完成;69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或淘汰)已完成。四是深入推进柴油车船尾气治理工作,安装完成6套冒黑烟抓拍系统,筛选过路510万辆次,抽测在用柴油车210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上牌1200辆。3.高效能推进治土清废攻坚。一是摸清治土清废“家底”,完成116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和空间信息整合,经专家风险筛查纠偏后初步确定采样地块清单;关闭铅蓄电池企业场地原址土壤状况调查基本完成;131家产废企业固废“健康”体检、5家企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473家产废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均全部完成。自6月份**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启动以来,我县产危废单位已注册458家,管理计划上报并通过审核384家。二是加强污泥处置能力建设,夹浦污泥水热炭化循环利用项目日稳定处理污泥130吨,下一步将优化设备进一步提升处理能力;浙能燃煤耦合掺烧污泥项目建设完毕,处于调试状态。4.大力度推进污染物减排。一是推进工程减排,长兴林益水质净化有限公司1万吨/日中水回用站和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00吨/日中水回用站均已完成建设并投运。二是推进管理减排,完成**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核发企业54家;完成21家重点企业排污证初审工作;并配合市局完成上年度核发排污许可证的5家企业的质量抽查工作。(二)善作善成,高效率推进生态建设1.力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开展示范县创建,借着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完成公示的东风,及时召开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分管县长对2020年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进行全面部署,明确32个建设指标的牵头部门,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年各个指标全部达到创建要求。二是推进美丽湖州建设,根据市《**年度生态文明暨美丽湖州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责任部门下发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季度和年度自查,加快补齐短板;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下发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年度任务。三是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县有3个单位(案例)入选“美丽**十大特色体验地”:长兴县获评“美丽**十大特色体验地”县(市、区);龙山街道获评“美丽**十佳特色体验地”乡镇(街道);李家巷粉体产业转型升级案例获评“美丽**十大经典案例”。在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中,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四是深化绿色细胞创建,树立绿色、健康的家庭生活理念,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创建省级绿色家庭1户、市级20户,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户1户。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申报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家,创建县级节水型单位8家。2.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将各类源普查纸质表录入至国家系统,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环保所、质控第三方、普查第三方对我县重点及规上工业源(共661家)进行会审,同时,根据省级审核软件提示对各类源数据进行核实、修改、补充、完善。6月,利用国家系统完成产排污核算,并根据国家审核规则修改完善数据,确保全部通过国家系统审核;7月-9月,根据上级普查办及质控第三方审核意见要求,核实、修改、完善各类源普查数据;10月-12月,继续根据上级普查办意见要求核实、修改、完善各类源普查数据,并整理污染源普查档案。3.加大生态环保宣传。一是围绕重大环境活动主题,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于5月举办长兴县生态文明专题研讨班,切实提高环保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和“8.15” 湖州生态文明日活动,部门乡镇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共开展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节水节电等系列宣传实践活动40余个。在“低碳出行,绿色长兴”绿色出行活动中,全县域内公交免费一天,城区悬挂绿色出行横幅、宣传牌、公交宣传盒300余个,人民广场现场发放倡议书、绿色出行小折纸、宣传单6000余份。开展“畅享生态长兴•倡导绿色生活”毅行活动,党员志愿者、“垃圾分类”“河小青”“守护蓝天”愿者服务队以及户外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共200余人参与了长达8.15公里的毅行。二是规范网信工作操作流程,成功处置网络舆情28件,未出现重复舆情;完成省网评任务10次,县网评任务40次。(三)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绿色发展。一是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完成亩均英雄改革,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速20%,推动小微企业入园集聚330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67家,“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近800家;完成小微企业园建设4个。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8家和3家企业绿色产品认证工作。二是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争创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编制实施方案,通过省专家评审,以培育类列入省公示名单,总投资8.66亿元的9个项目列入该试点。推进循环经济建设,4个项目列入省循环经济991实施计划,1个项目获得重点支持。推进“大花园”建设,龙之梦、爱康等2个项目列入省大花园年度重点项目,其中龙之梦完成投资6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0%,爱康项目完成投资13.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6%;有19个项目列入市大花园年度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0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4%。实施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50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600亩,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三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逐步提高市民绿色出行率和公交分担率,优化公交线网,缓解城市拥堵。截止目前,新增公交线路15条,新建改造城乡公交站点50个。今年公交分担率进一步提升,从去年19.2%提升至21.2%,公共交通满意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民生实事和“放心消费”,完成改造提升15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打造14家名特优食品作坊,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13家。发展绿色建筑,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5万平方米,打造长兴新能源小镇城市客厅示范项目。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完成新增绿色产品认证企业3家。倡导推行光盘行动、一次性用品限用、快递绿色包装等各项绿色生活工作。四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定落实《长兴县泗安水库行业水权制度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价值实现政策,推进确权登记成果应用。打造“三线一单”编制试点,于10月底基本完成“三线一单”初步方案的编制,目前全省方案已经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估,待全省方案发布后,市级启动发布程序。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试点,完成16个乡镇(街道、园区)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简化长兴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四)齐抓共管,着力加大生态保护。一是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调整工作,调整后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总面积从原160.75平方公里增加到163.27平方公里,占县域的11.4%。其中核心区7.07平方公里,占红线的4.33%;一般红线区156.20平方公里,占红线的95.67%。目前已报给省级部门。二是系统推进生态建设保护。扎实推进“森林湖州”建设,目前,完成造林更新1280亩,新植珍贵树45.5万株,珍贵彩色森林3.002万亩,全面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县森林覆盖率47.68%,森林保有量101万亩,实现稳定增长目标。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6个乡镇已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绿盾**” 专项行动布置,组织各有关乡镇、部门参加视频会,并根据县领导批示要求,完成自然保护地自查整改工作,形成工作总结上报。8月份,省、市督查组来我县进行了实地检查,未有新增问题点。四是加大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完成湿地植被恢复2500亩,治理湿地面积1.2万亩;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97平方公里;今年新启动治理6家,治理面积48万平方米。全县16家在产矿山全部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创建率100%,在**年全国绿色矿山遴选,我县12家矿山被省厅上报部里。五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编制印发《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规划》。全面铺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截止目前,7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2个省级定时定点示范小区、2个省级定时定点示范街区、1个省级示范片区已通过市级验收待省验收。同时,我县219个村(居)、2351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双双达到100%,今年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目前全县整体农户户分准确率可达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保持市第一省前列。连续两年获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胜县。(五)尽职尽责,严格控制环境安全风险1.严格监管执法。一是强化监察执法力度,重点开展“铁拳”系列、“双随机”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348人次,检查企业10705家次,立案查处216件,处罚金额1349.854万元,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件,行政拘留3人;移交公安刑事案件4件,刑事拘留8人。二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定重点风险源名录企业21家,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205家。开展全县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排查企业88家次,整改问题6个。建立全市首个县级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专业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参加县综合性应急演练2次,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2.加强监测监控。一是提升环境监测水准,完成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域环境噪声等211个监测点位考核任务,完成废水、废气、污水厂、重金属、氮磷等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共计314家次,完成3座国控断面水站的总磷监测设备改造工作,做好2座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站、2座地表水站、2座省控环境空气站及15座乡镇小型气站、4座清新空气站的运维、数据审核等工作。二是强化在线监控运用,通过在线监控线索查处超标排放案件3起,办理超标督办单142件。推进重点排污企业安装扩面,完成2家水泥窑头废气监控安装、12家废气企业全流路改造及湿度仪加装,完成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厂“一炉一套”改造工作;完成14家企业自动监控站房门禁系统建设。积极引进第三方专业运维服务,加强在线监控设备驻点化监理。3.着力聚焦服务企业。一是强化环评审批监管成效,以环评“领跑者”投运为契机,结合长兴县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加快环评审批效率,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监管。全年总审批及零土地区域改革备案423个(审批272个、区域改革备案147个、零土地技改4个),其中审批备案的亿元以上项目111个,验收项目392个。全年会审“县大前办”项目160个,联审“一门受理”中小项目310余个。引入优质环评机构入驻长兴中介服务超市,完成17家环评机构重新审核备案。二是贯彻“三服务”理念,制定长兴环保“三服务”方案,对3400余家涉污企业开展入企服务,对存在问题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不整改或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进行立案处罚。组织了五轮有针对性的企业培训,全县范围内360余家重点监管企业环保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在结合“企业环保职员”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三、2020年工作思路2020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山” 理论十五周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收官年,下一步,长兴县美丽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配合“两山”十五周年纪念活动、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等年度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争当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一是源头管控治水。紧盯全县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强化国控断面和乡镇断面流域水污染治理,确保断面水质考核达标,黑臭水体不反弹。计划新增65个生活小区、28个商贸集中区、7个乡镇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加快构建完善蓝藻“预、拦、捞、修、联”体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治理。二是精准施策治气。以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落实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深化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和煤炭降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削减,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巩固城区道路和施工工地抑尘措施,落实网格化治气、智慧治气。三是科学管理治土。按照“查、防、治、管”一体化要求,加强九大重点行业疑似污染地块及供地用途变更地块场地调查监督管理,推进关闭蓄电池场地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结果应用,针对地块污染性质加强相应管控,根据土地用途有序修复,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四是规范处置清废。以“无废城市”为目标,开展全县重点企业废仓库规范化提升行动和超期贮存清零行动,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企业危废收储运一体化建设,提升收集处置和智慧监管水平。五是环保督察严改。高标准制定二轮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案,严要求按时办结,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无重点信访件,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到位而被问责。六是生态建设提质。加力示范县创建,确保各项创建指标稳定达标,力争年底前创建成功。主动配合参与“两山”十五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培育生态文明亮点工程,开展各类生态细胞创建,确保县域生态文明指数持续上升。(篇五)**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和目标,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出发持续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并向“绿富同兴”的伟大发展目标大步迈进。一、生态文明规划重点工程的实施根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30年)》中所列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并结合**市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对**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年全市需要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工程一共42项,其中39项工程基本落实,2项工程因客观原因未能开展,1项工程未完全落实。我市对**年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工程已基本落实到位。二、生态文明创建经费的落实经市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初步统计,我市**年实际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约为118859.39万元,资金来源包含有中央、省级、市本级和县级下达的相关经费。我市**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类型基本涵盖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项目。我市对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的有力保障,极大促进了我市生态文明的发展和建设。按照统计进行分类,中央下达生态文明建设资金655万元,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共8项;省下达资金43063.325万元,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共73项;投市本级共投入生态文明建设52925.07万元,涉及建设项目共190项;县区共投入59380.78万元。三、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报告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年修订)》将36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分为9个部分,对我市**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进行梳理形成评估报告。生态文明制度与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我市今年陆续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部署工作、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河长制湖长制、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超20%、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生态文明环境质量逐步提升。**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依旧表现突出,国考断面优良比例100%,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2;大气环境质量正逐步改善,大气综合指数同比下降0.15,6项污染指标其中5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只有1项略微增加。生态系统受到严格保护。我市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未有明显的外来物种入侵现象,森林覆盖率为70.84%,远高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考核要求的森林覆盖率≥40%的考核要求。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到位。**年我市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100%。形成了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初步构建了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且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无国家或相关部委认定的资源环境较大或以上级别的破坏事件、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空间格局优化正在稳步推进。我市生态空间格局逐渐明朗,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已完成划定,空间规划稳步推进,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也高于考核要求。能源利用率逐渐提高。当前资源节约与利用水平均能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均达到省考核值。同时,我市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到100%。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35平方米/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131号)的要求。城市居民生活方式正在逐渐绿色化。我市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为92.20%,绿色采购金额所占比重为94.15%,公众绿色出行率高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公众绿色出行率50%的考核要求,城镇绿色建筑比例逐年提高。 生态文明观念、意识普及度较高。我市**年已做到了副科及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全覆盖,对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指标的调查结果分别为84.61%和85.84%,全市市民有着较高的生态文明意识。工作展望与计划(一)进一步强化工作、完善协调机制。一是继续发挥我市已形成的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市领导靠前指挥,协管副秘书长统筹协调,职能部门主抓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推进创建工作平台。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相关业务科室(部门)主要责任人为联络员,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和研究各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并形成通报材料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此研究解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问题和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大项目和重要内容的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二)全力做好申报工作。按照《**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2020)》,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各项指标,按时完成**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工作。(三)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一是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干部教育必修课,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加大新闻报道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掘亮点、展现特色,大力推进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生态文明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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