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 37.5 KB |
- 2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班主任工作范文之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班主任工作范文之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一级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0%,二级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20%。 第三条 评选办法 1、根据《云溪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绩效月评量化表》对各位教师打分排位,前三名为一级优秀教师人选,四至八名为二级优秀教师人选。 2、凡在本月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空堂或旷工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天以上者(不含一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不超过2天;婚丧假不计入);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6)没有利用远程教育资源或多媒体教学者。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由备课组长在月评量化评分后将本组优秀教师人选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复查材料,报校务会审批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第五条 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月评选一次,在学校博客公布、宣传张贴,颁发奖金。 2、学期优秀教师根据月优秀教师评定次数综合确定。 3、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县、市、省级优秀教师评选。 第六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评为优秀教师: 1、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者。 2、学生竞赛成绩特别突出者。 3、论文、优质课、课件等获得县级以上奖励者。 4、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者。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起实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