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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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银行“十三五”规划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作总体方案
2021——2025年人民银行“十三五”规划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合编 人民银行“十三五”规划总结和“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范文稿 “十三五”期间工作情况及“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 ——中国人民银行 XX 县支行“十三五”期间,XX 县人民银行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行的正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金融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总体工作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 9 家,较2015 年末新增 3 家;全县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60.53 亿元,比 2015 年末增加 17.48 亿元,年均增速 7.08%;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57.32 亿元,比 2015 年末增加 34.4 亿元,年均增速 20.48%,存贷款余额均实现较快增长。 1、 落实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发挥基层央行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基层货币政策快速传导作用,形成金融业和地方经济的横向沟通机制。通过货币政策的日常传导,把握地方经济金融运行状态,瞄准 XX 县经济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了金融的供给适应性,及时引导各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确保辖内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2 、贯彻扶贫工作精神,金融扶贫精准发力。“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根据中央及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XX 实际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行的扶贫信贷政策,要求各行积极支持农村扶贫工作,开展贫困户调查及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向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 6.75 亿元,并积极认真做好扶贫再贷款后续监测及核查工作。在扶贫再贷款的推动下,XX 县农村商业银行推出了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下岗再就业贷款、烟农贷款、光伏贷等多种金融扶贫信贷产品,精准对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农户生产生活。主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经济组织从事春备耕生产、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等,用于贫困户建房、购房等消费资金需要。 3 、贯彻绿色金融理念,绿色融资初显成效。“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本着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的宗旨,督促辖内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与 XX 县以及各乡镇企业及农户发生业务往来,大力服务 XX 县农户及可持续发展中小微企业。“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累计向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持小微企业再贷款 1.9 亿元。截止至 2020 年 6 月底,辖内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 21.29 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 37.14%,其中,生态旅游贷款 9.46 亿元,低碳工业贷款 6.58 亿元,有机农业贷款 3.44 亿元,乡村振兴贷款 1.66 亿元。XX 县绿色产业融资总量在全县社会融资总量占比接近 40%,绿色信贷余额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的 34%,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涉及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的贷款余额为零,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坚决实行退出机制,有效的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4 、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人民银行为了改善 XX 县乡村金融服务环境,支持 XX 县乡村振兴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XX 县乡村信用户创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整体思路,推进 XX 县乡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切实发挥信用信息服务乡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通过 XX 县乡村信用户创建、评选活动,切实提升 XX 县乡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环境。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乡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用 3 年左右时间完成对 XX 县乡村特色、主导产业经济主体的信用创评工作,在全县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信优获利、信劣失财”的良好社会风气,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金融动力。 “十三五”期间,在人民银行的引导下 XX 县金融业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要求,与较高的目标定位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金融业总体规模还不够大,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距离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金融组织体系尚不够健全;法人机构规模有待提升,金融发展重大支撑项目较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的渠道、方式等创新不足;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能力仍需加强;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金融人才数量不足,创业创新环境还需优化;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防控金融风险上升、强化金融监管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 “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 总体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县金融业将呈现出总量稳健扩张、存量加快调整的特点,根据“十三五”全市金融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当前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初步制定以下“十四五”规划目标,争取到“十四五”末,预计在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再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 2 家、全县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增至 100 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95 亿元,年均增速同比均超越十三五期间,存贷款余额均实现较快增长,辖内金融机构平稳运行,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金融业态进一步丰富,金融执法队伍基本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对地方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1 、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 针对性。按照国家金融形势发展规律,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做大做强信贷规模一是围绕县域重点项目抓投放,切实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项目为导向,全面服务县域储备项目,着力发挥中长期贷款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普惠金融抓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回归本源、回归县域,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要降低对抵押物的过渡依赖,逐步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三是持续推广使用小微客户融资平台,全面落实贷款市场报价(LPR)传导机制,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行。 2 、着力“金融创新”工程,激发全县金融活力。一是激发“链条效应”,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紧紧依托 XXXX 禀赋优势,继续加大对全县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信贷支持,打造旅游产业链、毛竹产业链、面包产业链、白茶产业链等产业集群。二是加强政银企合作、创新企业信贷产品。认真落实银企对接协议,引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既“锦上添花”,更“雪中送炭”。三是引导全县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优势、结合 XX 发展的实情,切实做好细分市场、错位发展工作,深入挖掘金融市场潜力。四是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建设。大力推进“旅游+农业”战略,加快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积极探索适合我县旅游发展的信贷模式,全力支持打造旅游品牌。继续做大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 3 、推进“依法行政”工程,切实加强金融管理。一是深入推进生态价值产品实现建设,继续开展好金融知识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强化宏观审慎监管新要求,突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的前瞻性,切实维护好县域金融稳定。三是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做好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上报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与县委县政府、经贸委、金融办和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多层次多角度的把握金融风险动向,做到早预防、妥解决。 4 、实施“金融普惠”工程,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在“金融宣传”上做文章。改进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利民惠民便民支民政策。二是继续在“金融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创新人民币反假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在“一行一品”上出成效。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充分激发全县金融活力,助推XX 科学发展。四是继续强化县域优势项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5 、打造“信用 XX ”工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以企业、农村、社区和区域四大信用工程创建为重点,持续开展信用乡(镇)评比、授信工作,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协助各家银行快速有效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是构建“银司合作”机制,实现金融维权资源整合利用、纠纷联合调处、消费权益得以维护的目标。四是以培植孵化信用载体,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动XX 县农业产业化。 6 、打造“稳定 XX ”工程,全力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全力防范银行风险。压紧压实银行保险机构风险防控和案件治理的主体责任,继续加大案件防控力度,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风险和重点业务的现场督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和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认真总结攻坚战经验,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补上监管漏洞。二是着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配备必要的金融监管力量,加大金融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提升金融监管业务水平,全面做好金融监管任务。 2021—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3200字文 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陕西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 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关键领域优先发展、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和长远发展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陕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迈出有决定性的一步。 二、把握原则 立足省情和全局视野相促进。跳出陕西看陕西,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学习借鉴东部发达省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又要突出可操作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形成有力项目支撑,力求规划实施有约束、能检查、易评估。 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真研判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同时,要着眼追赶超越总体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标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政府治理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五年规划编制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 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地市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省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省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开展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3月)。广泛征求并听取各部门、各市(区)、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报送省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起草《纲要》,形成《纲要(草案)》;同时积极与国家纲要进行衔接,经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重点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报省委或省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冠“经省委同意”或“经省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省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编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省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省《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9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市县规划。 市县规划是指市县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省《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县规划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省《纲要》基本保持同步,具体程序: 1.2020年12月底前,各市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规划进行衔接。 2.2021年3月底左右,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研究审议,由本级政府印发实施。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副省长为副组长的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将编制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推出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统筹衔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创新方式。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全省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