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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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某环境监管“小微权力”管理工作汇报范文稿
某环境监管“小微权力”管理工作汇报范文稿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主动作为,不断落实做细清单管理。自去年6月份全市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各部门坚持主动作为,主动告知、引导群众维护切身环境权益,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结合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城联创”活动,在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充细化了环境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将建筑施工扬尘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纳入全县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管理工作范围,同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不断将“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严查严管,持续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职能部门变被动为主动,在着力解决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畜禽养殖臭气等突出环境问题,引导群众积极维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油烟污染方面:城区445家餐饮业已全部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畜禽养殖臭气方面:全县145个养殖小区粪污均能做到定期清理,城区13家烫鸡店全部搬迁至惠民农贸综合市场,切实解决了多年来烫鸡店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问题;噪声扰民方面: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加大商业门店和建筑工地噪声扰民情况排查摸底,与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00余份;公安部门持续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劝导教育广场舞噪声扰民投诉7起;扬尘管控方面:督促施工场地渣土车辆采取苫盖措施,确保渣土运输无扬尘污染、无抛洒滴漏。 2020年1-4月,我县共受理各类群众环境信访案件10件(噪音污染类1件,畜禽养殖污染类1件,油烟污染类2件,施工扬尘污染6件),现已全部按流程办结完毕,回访满意度百分之百。其中:对群众投诉强烈的张扁高速六坝段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我局对项目建设单位中铁十五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其在确保复工复产的前提下,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施工沿途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得到有效管控;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六坝镇张庄村畜禽养殖臭气问题,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六坝镇等单位现场进行核查,要求养殖户对粪污定期清理。 (三)坚持拓点扩面,扎实开展重点企业清单化试点。按照市局印发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0下旬,我县率先在锦世化工公司开展了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充分结合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监管部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通过建立清单、制定卡片、完善制度、靠实责任等措施,全面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在充分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细化梳理企业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及时组织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公开企业产排污节点污染物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安全责任清单等。四是靠实责任,督促企业分生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管生产须管环保的岗位环保意识。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显著增强,主动提高治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和深度还不够,部分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部分信访案件存在匿名投诉,案件办结后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工作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在日常信访投诉问题处理过程中,部分投诉问题涉及劳资纠纷、邻里纠纷,导致处理该类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范围较小。四是相关单位对自身职责认识还不够明晰,诸如针对流浪狗噪声扰民、小区流动车叫卖声扰民等相关群众诉求问题,在受理过程中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既是检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具体体现,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臭气、道路施工扬尘对周边农业污染影响等重点领域,以及企业环境监管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环境权益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小微权力”清单广而告之,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互动。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信访办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调度掌握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全面推广重点企业清单化管理。及时对试点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把条块化、链条化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在全县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进行推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