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晨午检制度 202X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师生晨午检制度 202X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师生晨午检制度 202X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师生晨午检制度 202X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 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 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师生晨午检制度,以供大家参考! 师生晨午检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疫情并快速处理,防止传染病流行和发生,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班主任)负责体温检查,填写记录,如发烧则需隔离。学生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及时送医就诊。 二、晨、午检等级常规晨检,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和下午2:00前统计上报; 实行零报告制度; 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学校领导,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应急预案应急处理,统计直报。 三、学校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平时观察关注,保障学生健康。 ‎ ‎1、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精神状态,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听:听患病学生及家长和同学的阐述; 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14天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 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2、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3、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4、实行追踪随访制,班主任对患病的学生每日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2020年2月6日 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 ‎ 一、各级、组、处、室负责人为本级、组、处、室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级、组、处、室负责人每天对本级、组、处、室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体温超过37.3度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级、组、处、室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体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监督与追责:各级、组、处、室要根据制度要求开展晨、午检工作。学校综合办公室将对各级、组、处、室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要进行督促并上报行政会,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级、组、处、室负责人要上报校务会。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制度追责。 师生晨午检制度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部、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当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检制度,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 ‎ ‎ 四、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级部、处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同志。 六、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级部、各处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2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