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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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北京绿色电力计划(奥运风能计划)
关于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建议2003年11月3日世界自然基金会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鉴衡认证中心20n目录1.背景2.为什么北京应率先开展绿色电力示范3.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意义及途径4.北京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方案-绿色电力界定及北京绿色电力资源分析-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及产品设计-绿色电力市场相关利益主体职责-方案一:供电公司为实施主体的绿色价格模式-方案二:绿色证书交易模式5.政策建议6.附件1:绿色电力证书范本7.附件2:绿色电力自愿认购定价机制研究20n一.背景北京94%的用电量来自于燃煤发电,尽管煤电相比煤的直接燃烧清洁,但火力发电过程仍不可避免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北京及北京的周边地区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同时火电对当地的水资源也造成极大污染,进一步加剧华北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北京作为国际大都市,即将举办绿色奥运的城市,迫切需要改变其单一的能源结构,在电力方面自也不例外。随着北京经济的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将急速增加,也当逐步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北京近郊及张家口、内蒙有着丰富的风能资源,可以为北京提供绿色电力。为推动北京地区电力结构的改善、让北京地区的企业与家庭能够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北京经委委托华北电力公司、北京供电局、天恒及WWF研究并设计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方案。此外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鉴衡认证中心也参与了本方案的研究工作,分别在绿色电力的定价机制及认证机制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本方案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什么北京应率先开展绿色电力示范2.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意义及途径3.北京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方案-绿色电力界定及北京绿色电力资源分析-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及产品设计-绿色电力市场相关利益主体职责-方案一:供电公司为实施主体的绿色价格模式-方案二:绿色证书交易模式4政策建议5.附件1绿色电力证书范本6.附件2绿色电力自愿认购定价机制研究二、为什么北京应率先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作为一个特大城市,在目前的快速发展时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为迫切的是能源和环境问题。北京市7020n%以上的环境污染与能源有直接或间接联系,2000年北京的能源总消费量达到4100万吨标煤,其中,煤炭和焦炭高达74.2%,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有助于树立绿色奥运形象。根据有关规划,到2008年北京市电力供应的一半以上需要依靠内蒙、山西等地送电。亚洲开发银行曾对一个具有50米高烟囱的排放点的污染情况进行研究,认为电厂排放的受影响区域有三部分:本地(据排放点30公里以内)、近地(据排放点30-100公里以内)和远地(据排放点100-500公里),各区域受影响的程度逐步递减。一般来讲,一个30万千万的煤电机组烟囱高度为200米左右,在风的作用,煤电大气污染物的影响范围更广,势必对北京的影响更大。尽管近年来北京市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的限制和人为污染源的影响,北京市生态状况和环境质量与举办奥运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城市大气污染仍然较重。目前,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浓度一直居高不下,如果支持环北京地区发展风电,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可以减少当地植被的破坏,从而减少北京扬尘、沙暴气候的出现。为改善北京及周边环境,切实履行绿色奥运的承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各方共识。北京及周边地区蕴含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等。有效开发利用这些清洁能源需要政府、公众、企业的共同努力。绿色电力市场:创建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社会环境与市场环境由于成本高、资源分布不均衡,加之现有电力管理体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的跨省交易、电价形成机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高出成本的分摊,因此中国可再生能源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但还远远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技术开发水平同国际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政策环境也滞后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近几年,可再生能源年增装机容量速度明显放慢。国外绿色电力市场开发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一个有益的启示,这一机制有可能成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个新的切入点。作为公共政策的一个有效补充,政府通过鼓励电力公司积极开发绿色电力市场、在全面放开零售电力市场之前率先开放绿色电力市场,允许公众自愿购买可再生能源,一方面为可再生能源高出成本的分摊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一方面为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渠道,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不仅为可再生能源,更为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市场环境。中国虽然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民的环境意识或许不如发达国家高,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由于集中大量的跨国企业、国际组织、使领馆,加之市民的环境意识在媒体、环境社团以及政府环境教育项目的熏陶下日渐增强,颇具备绿色电力市场潜力。而绿色奥运对于清洁能源的承诺将为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提供一个极好的契机。因此无论从中央政府还是北京政府的角度,若能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推进用户自愿认购的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将为处于低迷状态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和动力。20n北京开展绿色电力示范的可行性市场潜力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环境问题正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环境领域内蓬勃兴起的非营利组织的活动不断推动着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随着北京奥运申办的成功,绿色奥运理念的深入人心,极大激发了中国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热情。面对这一趋势,企业,尤其是在华的众多跨国企业逐步认识到绿色营销对建立企业竞争优势的作用。这些绿色需求将成为中国绿色电力的潜在市场。根据2001年,天恒针对北京地区的企业用户进行的绿色电力购买意愿调查的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企业当中51.6%的表示对绿色电力十分感兴趣,如果有这样的产品提供,企业会考虑购买绿色电力。调查中我们也发现目前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十分有限,而这种了解恰恰限制了用户对绿色电力的兴趣。我们调查的企业当中有66.1%在接受调查之前没有听说过绿色电力,其中只有46.7%对绿色电力感兴趣;33.9%的企业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及其他渠道了解到绿色电力的一些相关知识,其中有61.4%表示有兴趣购买绿色电力。因此通过政府、环境组织及电力公司开展的用户宣传和公众教育可以大大拓展绿色电力的销售。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华的许多跨国企业,如IBM,耐克,麦当劳等公司在美国、荷兰等国家都已成为绿色电力用户。他们也将可能成为北京的潜在绿色电力用户。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将为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带来极好的机遇。北京承诺奥运会场馆将使用20%的绿色能源。如果北京开展绿色电力项目的示范,奥运会只需与供电局签署购买绿色电力的合同即可以实现这一承诺。绿色电力的标志可以悬挂在奥运场馆建筑物的醒目处。奥运会场馆购买绿色电力的示范行为将有利于鼓舞公司、大使馆、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公众购买绿色电力的热情,从而大大推动北京绿色能源的发展。如果将购买绿色电力与支持绿色奥运联系起来,即为公众参与奥运提供了一个实际的参与渠道,又使得绿色奥运的理念成为推动绿色能源发展的一个强劲动力。2003年9月17日,世界自然基金会在北京启动清洁电力行动,推动中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建立及发展是清洁电力行动的重要目标之一。赋予用户以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成为此次会议媒体关注的焦点,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报、经济观察报、中国电力报、北京晚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绿色时报、世界环境等多家媒体都对绿色电力进行了深度报道,并期待北京用户能够早日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此外瑞士、挪威、法国、荷兰、英国、德国大使馆也对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表示出极大的兴趣。这也充分表明北京地区有极大的绿色电力市场潜力。通过将消费者教育与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相结合,我们可以将这个市场潜力开发出来,使其能够成为推动绿色电力发展的市场动力,激励电力公司更多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也有助于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得以更顺利的实施并达成其政策目标。20n目前能源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都表示愿意支持中国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他们不仅可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也可以提供资金协助中国进行公众宣传与教育。绿色电力的供应能力北京及周边地区有着丰富的可供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小水电等。如内蒙探明的有开发前景的风电可装机量有1亿kw,到1999年底,内蒙风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三位,为4.6万千瓦,年发电量达1亿度。从1995年至1999年,内蒙风电以年增长58%的速度发展,发展潜力很大。随着规模的扩大,风电成本也呈不断下降趋势。此外张家口地区的风电、北京的垃圾发电、光伏发电等都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因此北京地区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将带动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改善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周边地区环境的改善有助于缓解北京地区的沙尘暴、大气污染、水环境等问题。三.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的意义及途径发展绿色电力市场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之间的竞争以降低成本,同时又避免目前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与传统能源发电技术之间的直接竞争而带来的消极影响。通过公共宣传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技术对于社会、经济、环境的效益以及持续的消费者教育,可以引导用户选择更合理的能源消费方式,使得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正外部效应能够在市场中得到体现,用户的选择反过来又将增强电力公司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信心,提高对绿色电力市场的预期。只有激活绿色电力市场,激发电力公司主动开发绿色电力市场的积极性,才能真正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这也是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具体来看,发展绿色电力市场能够达致下列目标:1.让北京地区的电力用户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2.通过为用户提供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的机会,提高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认知与支持,及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3.提高北京地区电力结构中绿色电力的比例4.推动北京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5.推动政府制定更有利的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6.增强电力公司、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市场潜力的信心绿色奥运的召开、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大力支持为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绿色电力市场开发的关键是为供电/电力公司提供相应的激励。受目前中国电力管理体制及电价体制的限制,供电/电力公司一方面不清楚自身是否有权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项目,因为涉及到绿色电力电价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问题;其次,供电/电力公司没有感受到需要向用户提供绿色电力选择的压力。20n要启动绿色电力市场的开发,首先需要政府电力主管及电价主管部门给予电力公司明确的信号,鼓励或要求电力公司向用户提供绿色电力选择;对电力公司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的绿色电力项目采取行政许可而非行政审批的方式予以登记注册;并允许电力公司向用户收取的绿色电力差价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市场的供求浮动,因为绿色电力由用户自愿认购,价格的需求弹性较大,电力公司不容易形成垄断价格,差价越高,用户的支付意愿越小,所以可以推动绿色电力厂商降低成本;其次为保证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政府应当要求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开发的电力公司定期披露相关信息,并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的绿色电力认证;第三政府应当支持并鼓励环境社团积极参与绿色电力的宣传与消费者教育活动。政府采取以上举措,能有效激励电力公司进行绿色电力市场开发。对电力公司而言,由于绿色电力市场取决于用户自愿认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减小项目启动时的风险,克服市场进入障碍,先从支持较小的项目开始比较现实。根据课题组对北京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调查,我们建议可以考虑首先将绿电示范的目标定为一台1500千瓦风机的全部发电量,按每年满发电2600小时计算,则电量为390万度。然后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项目运作的情况逐年增加绿电供应量。绿色电力示范项目建议采取市场营销先行的方式,即在电网正式收购绿电之前,先进行市场营销,让用户签订认购意向书,当获得足够多的反馈时,项目可正式启动。当选定的绿电项目正式发电时,用户开始支付。这是许多国外绿色电力项目较为成功的运作经验,能够减少项目所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下面将针对在北京地区开展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提出几个具体的方案,并对不同方案进行比较。四.北京用户自愿认购绿色电力示范方案1.绿色电力的界定来自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选择项目有两个基本原则:一.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发电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具体环境标准可由绿色电力认证委员会确定;二.该发电技术与传统火电相比仍缺乏竞争优势,但从产业发展角度看,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确定这两个原则的理由是确保绿色电力计划支持的是那些对环境能带来真正好处、且有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2.北京绿色电力示范候选项目课题组委托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就北京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进行分析,并推荐适合作为用户自愿认购示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候选项目,详细的分析报告见附件1。20n根据国家十五规划中可再生能源项目部分的规划,及北京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与项目投资成本的比较,该分析报告建议先选择内蒙辉腾锡勒风电厂作为示范项目的绿色电力供应方。辉腾锡勒风电厂由内蒙风电公司投资修建,现装机容量达3.67万千瓦,辉腾锡勒风电场扩建6MW风电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获得国家批准,该工程将利用国内贷款建设4台1500千瓦风力发电机,预计2004年7月可全部建成发电。3.绿色电力价格机制及产品设计绿色电力定价原则电力部的“并网风力发电的管理规定”要求电网允许风电场就近上网,并收购其全部电量;风电场上网的电价,按发电成本加还本付息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规定高于电网平均电价的部分采取分摊方式由全网共同承担。由于销售电价没有与上网电价联动,致使电网公司缺乏收购风电的动力。绿色电力市场旨在通过以用户自愿认购的方式来分摊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高出成本。因此绿色电力市场的价格关键在于确定需要用户自愿分摊的差价,以及用户愿意为可再生能源支付的差价。差价体现的是绿色电力对环境的效益,及用户愿意为这种环境效益多支付的费用之间达成的平衡。对进入绿电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首先当保证电网能以相当于平均上网电价的水平收购其全部电量,不参与竞价上网,因为象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不稳定,每个小时的产出并不象大多数的化石燃料发电那样容易估计。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常规能源发电一样提前一天或更多时间竞价,当该电厂生产不出竞价时承诺的电量时则必须到现货市场购买,否则要受到惩罚,这种规则对可再生能源非常不利。对于愿意进入绿色电力市场进行销售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电网以相当于满足国家环境标准的新建火电厂上网的电价收购其全部电量,对电网并不增加额外负担。而差价部分则由用户自愿认购,即用户若购买一定量的绿色电力,在其原有电费基础上,支付一定的额外费用(差价×绿电认购量)。差价体现的是风电的环境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解,以促进不同可再生能源项目之间的竞争,促使差价降低。对风电公司而言,相当于其成本通过两条渠道分别回收,与火电平均上网电价相同部分由电网按正常方式收购,而差价部分,则由认购绿色电力的用户支付的额外服用予以覆盖。绿电收购电价:在电网收购端,对于获得绿色电力证书资格可以进入绿色电力市场销售的绿色电力项目,其电价分为两部分,与平均上网电价相等的部分,电网按与收购其他电厂电量的方式收购;而差价部分由用户自愿支付的额外费用予以弥补,即差价可视为绿电的收购电价。差价根据风电成本与平均上网电价的差价可视为电网收购绿电的价格。绿电零售电价:在绿电零售端,绿电价格根据收购价格+税金+增加成本的方式确定,对用户而言,若购买一定量的绿电,只需在原有电费基础上支付一个额外费用,即绿电差价×20n绿电认购量。例如,若用户每月用电量为1000度,原来电价为0.4,每月支付电费400元,若用户决定每月认购200度绿电,总用电量仍为1000度,设定绿电差价为0.2元/度,则用户只需在原有电费基础上再支付40元。根据风电上网电价测算,在现有技术条件及现行政策下,内蒙辉腾锡勒风电的税后价格为0.5432元/kWh。新建煤电的上网电价含税价格后为0.2958元/kWh。根据绿电收购电价的定价原则,风电场对电力系统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风电场可以节约常规发电机组使用的燃料、替代部分常规发电机组容量和减少环境污染,因此风电场所减少的常规发电机组的投资以及对环境的贡献为绿电的收购价格,即GE=WE-CE-EC式中:GE为绿电价值WE为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CE为燃煤电站的上网电价EC为煤电站交纳的排污费收购电价为0.2497元/度(详细分析见附件1)。绿电的零售电价由以下几个因素确定:一.风电成本与满足国家环境标准的新建火电厂成本之间的差价;二.用户的支付意愿;三.供电局征收绿色电力差价时需缴纳的税金,城建教育附加税1.7%(增值税属价外税,不影响价格)四.绿色电力计划增加的额外管理成本由于绿色电力的销售与普通电力一样,可以利用供电公司已有的销售网络开展,只需在供电公司的电费支付系统中增加一个选项,即绿色电力认购量与绿色电力额外费用。由于涉及到绿色电力用户的登记注册以及宣传,需要增加一定的工作量和宣传费用。但这部分的成本相对较为灵活,工作量的增加可以通过改善管理提高效率来减少其影响,因此不一定必然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宣传费用可以以上一年绿电的销售收入为基准提取一个合理的比例作为下一年的预算,此外绿色电力的宣传可以通过与其他环境社团的合作来开展,既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又能降低宣传的成本。因此以上四项,一、二项确定了绿色电力所能提供的最低价格,用户的支付意愿若低于这个价格,则电力公司无法收回其必须支付的成本,将缺乏提供绿色电力的动力。若用户的支付意愿等于或大于这个价格水平,则至少能保证电力公司不至于亏本。根据这一方法,绿电零售价格若在0.25元/度,则供电公司可以基本保持财务平衡,前提是尽量控制绿色电力项目的管理成本与宣传费用。电力用户在认购绿色电量时,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中选择认为最为适合的方式:(1)每月认购一定的绿色电量。假定某一电力用户在某月认购了G千瓦时绿色电量,则其为支持绿电发展在当月所需的额外支出为M=PG*G。(PG为绿电差价)20n(2)每月缴纳一固定额外费用,用于支持绿电发展。假定某一电力用户在一个月支付M元支持绿电发展,相当于该月购买了G=M/PG千瓦时的绿色电量。(3)按用电量的一定比例购买绿色电量。假定电力用户愿意购买绿电的比例为γ(某一百分数),则其电价的平均上涨幅度为△T=PG*γ。若该电力用户每月消费电量总数为C,则其当月购买的绿色电量为G=C*γ。例如,如购买绿电的比例为10%,则其平均电价上涨幅度为2.5分/千瓦时;如购买绿电的比例为20%,则其平均电价上涨幅度为5分/千瓦时;如购买绿电的比例为2%,则其平均电价上涨幅度仅为5厘/千瓦时。以上三种方式表现形式不同,当实质上是完全一样的。具体方式可根据用户的特点来决定或三种方式同时使用,让用户自由选择。关键要避免让用户产生误解以为认购绿色电力将对其电价产生较大影响。事实上,由于是自愿认购,其对电价的影响完全可以控制在用户能够接受的范围内。3.绿色电力市场相关利益主体职责政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允许并鼓励电力公司进行绿色电力市场开发,允许电力公司通过吸引用户自愿认购的方式来分摊可再生能源的高出成本,绿色电力的差价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电力公司开展的绿色电力项目进行登记注册-电监会可要求电力公司披露其能源构成信息-认监委批准并授权有关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认证工作-政府大楼认购绿电力,以对其他用户群起表率作用-政府对认购绿电的企业大户予以表彰,以鼓励企业认购绿电-政府鼓励并支持环境社团、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绿色电力宣传与消费者教育活动绿色电力营销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一,则绿色电力营销公司是华北电力集团及北京供电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即绿色证书模式,则绿色电力营销公司可以是一家中介公司或非营利组织-制定年度绿色电力/证书营销计划及采购计划-进行绿色电力市场营销,对绿色电力用户进行登记及管理-与绿色电力厂商签订绿色电力/证书采购合同-定期向绿色电力认证管理委员会提交绿色电力/证书销售及采购信息绿色电力厂商20n-向绿色电力认证管理委员会提出进入绿色电力市场的申请,接受绿色电力认证-与电网协商上网电价-与绿电营销公司确定绿电收购价格绿色电力管理委员会-由发改委、认监委、电监会指派专人与电力行业内代表及环境非营利组织、消费者组织、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代表组成。-负责绿色电力市场的准入与退出,授权并监督第三方开展绿色电力认证工作-定期公布绿色电力认证及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相关信息非营利组织及行业协会-协助供电局开展绿色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绿色电力宣传与消费者教育-监督绿色电力计划的实施-为绿色电力厂商提供关于绿色电力认证的信息与咨询4.方案一:以供电公司为绿色电力营销主体优势:操作上较为方便,便于为用户接受;供电企业有详细的用户资料,相对完善的营销网络、电费收缴网络等,由销售绿电所带来的成本增加非常有限。缺点:用户对供电公司多收费可能有抵触心理;对供电公司进行监督存在一定困难;供电公司缺乏动力主动进行绿色电力市场开发操作流程:-制定绿电销售计划根据用户需求及资源状况,华北电力集团与北京供电局共同确定年度绿电销售总量(在本计划中,第一年暂定为390万度风电,年中可根据第一年销售情况确定下一年度销售计划)。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绿电差价定价原则与通过绿色电力认证的绿电厂商协商绿电收购价格,并确定绿电零售价格。-市场调查及用户登记因为电力具有不可储藏性,而自愿的绿色电力市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在项目建设之前先进行用户登记,即让用户与供电局签订一个绿电认购合同,待有足够多的用户认购之后再建电厂或再与绿电厂商签订绿电收购合同,电厂正式发电之后用户开始付费,有助于降低项目的风险。20n-签订绿电收购合同当用户认购量达到预定的销售目标,供电局或华北电力集团可与绿电厂商签订绿电收购合同,绿电证书作为合同附件,并在合同中标明绿电证书的编号。绿电收购合同见附件5。-绿电资金的管理当项目正式投产发电后,供电局向登记认购的用户寄出正式合同和缴费通知。对签订认购合同的非居民用户,建立绿色电力客户帐户,按月抄表,通过计算机系统计算电费,从银行划拨电费,并开具相应单据,提供相应编号的绿色电力证书。对于居民客户,使用IC卡的,可在银行购电时根据签订的绿电认购合同按照绿色电力价格进行充值,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到年底,供电局与华北电力集团按绿电收购合同与绿电厂商结算当年的绿电收购费用,即绿电差价部分。-相关信息的公布绿色电力认证管理委员会通过绿色电力网站定期公布年度绿色电力计划的相关信息,包括绿电证书的发放,年度绿电销售总量和价格,电网绿电收购总量,认购绿电的大用户等。绿色电力营销主体:华北电力集团及北京供电局绿电采购价×采购总量绿电零售价×销售总量用户登记根据用户及资源情况制定年度销售计划签订绿电收购合同绿色电力用户绿色电力厂商提交年度绿色电力销售及采购信息申请认证颁发证书提供信息20n绿电管理委员会资金流向绿色电力认证u认证目的-建立消费者对绿色电力市场的信心,由独立机构对合格的绿色电力厂商颁发绿色证书,可以保证用户多支付的费用确实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避免可再生能源高出成本的二次分摊,提高绿色电力市场信息的透明和公开认证机制的建立有待绿色电力市场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完善,在示范阶段,由于市场规模较小,可简化认证的过程,利用已有认证机构的资源来完成,关键是向用户提供可靠的信息,使得他们确信自己多支付的费用真正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下面的描述针对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绿色电力认证机制。u绿色电力管理委员会职责由发改委、认监委、电监会指派专人与电力行业内代表、环境非营利组织20n及消费者组织代表组成Ø负责绿色电力市场的准入与退出Ø接受绿电厂商的认证申请,授权并监督第三方(鉴衡认证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认证工作Ø定期公布绿色电力认证及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相关信息Ø审定批准绿电认证实施规则。Ø审议认证机构绿电认证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Ø受理和处理客户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对认证机构认证工作的投诉。Ø受理和处理客户对绿色电力市场的投诉Ø对认证机构绿电认证工作的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u认证机构内设技术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²为绿电认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²审定绿电认证的技术原则并监督执行;²负责对绿电认证项目的有关标准进行解释并公布;²确定绿电认证的技术原则并监督其执行;²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处理;²评定绿电认证评价结果(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审核报告),对能否颁发绿电认证证书做出建议;²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绿电认证与绿电证书1.绿电认证的申请进入绿电市场的绿电发电厂,首先向绿色电力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绿电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合格的绿电厂商将获得绿电证书,绿电证书范本见附件1。该绿电证书将作为整个绿电交易过程的重要凭证。2.绿电证书的使用计划开展绿色电力项目的电网公司可与获证的绿电发电厂签订绿电采购合同,绿电证书将作为合同附件,同时在合同中需注明绿电证书的编号。供电局销售绿电,需与用户签订绿电认购合同,并随附绿电证书作为附件,同时在合同中标明绿电证书的编号。3.绿电证书的登记和注销认证机构对绿电证书有一种登记和注销制度,以保证在一定时期内,供给方绿电的实际供给量等于需求方的绿电购买量。该登记和注销制度的依据是绿电供给方与需求方在绿电交易中的购电协议,认证机构凭购电协议中的绿电交易量逐笔注销在颁发绿电认证证书时登记的合格绿电供给量。4.绿电证书的内容及有效期绿电证书上会明确标明发电厂的名称、地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类型、证书代表的绿电数量以及证书有效期等等(文后附绿电认证证书样本)。每个绿电证书代表####20nKWh(待定),从颁发证书之日算起,固定有效期为一年,证书标明在xxxx年xx月xx日前有效,逾期作废。绿电证书代表的绿电数量的设定,以在有效期内尽量避免绿电数量消费不完的情况为基础。这样,绿电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用电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绿电证书数量,量体裁衣,因地制宜,从而使绿电证书满足不同的目标消费者群体的需要。绿电认证及绿电证书的信息将通过绿电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便于用户随时查阅,并保证绿电交易过程的透明性。实施这一方案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力公司或供电局增加的管理成本绿色电力用户的登记注册以及各方面信息的管理将增加一定工作量-公共宣传与教育从国外的经验看,这部分费用是绿色电力计划最重要的增加成本,只有大量的公共宣传与教育方能促使更多用户认购绿色电力,但对绿电差价的影响也十分有限。而且由于绿电的概念容易引起媒体兴趣,因此更多的宣传和教育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此外也能通过非营利组织来运作,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大的效益,因为非营利组织往往可以动员志愿者以及其他免费资源。为绿色电力所做的宣传和教育,其带来的效益不仅仅是增加几个用户认购绿电,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有利于激励电力公司更多投资于可再生能源,督促政府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即使没有绿色电力计划,政府也需要投入一部分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的公共宣传与教育,但如果结合绿色电力计划,不仅仅给公众灌输环境保护的理念,也提供了具体的参与渠道,使公众能够将环境保护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将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这部分费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筹集:绿电差价中分摊部分、基金会的项目资助、政府环境教育与公共宣传经费。-绿色电力认证费用绿色电力认证机制的建立应随市场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完善,启动绿色电力市场的示范阶段,认证的方式可以简化,利用已有认证机构的资源完成,勿需配备专门人员。此后,对每个进入绿色电力市场销售的项目,认证费用一般宜控制在绿电电价的2%以内。5.方案二:绿色证书交易模式在方案一的绿电认证基础上将绿色证书设计成为可以进行交易的模式,这样绿色证书所代表的环境效益与实际的电量可以分别在不同的市场中进行交易,而从事绿色证书交易的主体也不一定是供电公司,可以是任何有资格的绿色电力营销公司或非营利组织。建立绿电认证交易系统的意义20n由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监督管理的绿色电力竞价交易系统,成功的在绿电证书交易中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该市场竞争机制不仅可以激励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和资金的合理分配,而且也有效的降低了绿色电力应用及市场发展的实施成本,方便管理者的监督和审计。绿电认证及绿电交易系统的市场参与者绿电发电厂、绿电用户、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鉴衡认证(CGC)]、绿电营销公司(作为连接发电厂和绿电用户之间的中介可以是营利性公司,也可以是非营利性机构)绿电认证及绿电交易系统图示绿电营销公司管理委员会监管发电厂C发电厂B发电厂A用户C用户B用户A绿电竞价交易系统鉴衡认证(CGC)绿电认证的监管平台由发改委、认监委、电监会指派专人与电力行业内代表、可再生能源行业代表、非营利机构、消费组织代表组成绿色电力管理委员会,授权并监督管理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负责绿色电力认证工作。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合格绿电发电厂标准,由认证机构(CGC)按照该标准对绿电发电厂进行认证,合格的绿电发电厂将获得认证机构颁发的合格绿电发电厂证书,获得合格绿电发电厂证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方可进入绿电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绿证交易。认证机构按照合格绿电发电厂生产的绿电数量颁发绿电证书,并同时登记注册。另外,认证机构还将对绿电竞价交易系统的具体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20n绿电证书,一方面作为绿电发电厂的合格凭证,使持证的发电厂在享有绿电标志使用权的同时,有资格参与到绿电证书的交易平台进行绿证交易。在绿电证书上会明确标明发电厂的名称、地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类型、证书代表的绿电数量以及证书有效期等等(文后附绿色电力证书样本)。每个绿电证书代表####KWh(待定),从颁发证书之日算起,固定有效期为一年,证书标明在xxxx年xx月xx日前有效,逾期作废,所以要求发电厂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证书交易。另一方面,绿电用户在表达购买绿电的意愿时要随付前12个月的用电纪录,在绿电证书交易中购得绿证之后,经认证机构审核,在使用绿电数量达到特定比例标准时,享有对绿电标志的使用权。绿电证书的交易平台绿电证书的交易平台,即绿电交易竞价系统,由绿电市场中的绿电发电厂和绿电营销公司组成。持有绿电证书的合格绿电发电厂作为供给方可以以一定的价格向绿电交易竞价系统提供足够的可交易的绿电证书,绿电营销公司从绿电证书的交易平台批发购买绿色证书,再零售给绿电用户。在绿电证书批发端与零售端都能形成一个围绕价格展开的绿证交易竞争市场,批发市场的具体操作过程由认证机构监管的绿电交易竞价系统来完成。零售端主要依靠绿色电力营销公司的努力以吸引用户认购绿色证书。绿色证书交易的优点及缺点绿色证书市场模式是将无形的绿色电力交易转化为有形的证书交易方式,这也是各国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趋势。这一交易方式有以下优点:第一,自由性大。绿色证书市场的出现,打破了区域的限制。供电公司和用户不再局限于只能从当地购买由电力公司设计绿色价格项目。在绿色证书市场上,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发电商,签订购买证书合同。当然也可以从其他批发商或零售商或私人处购买。第二,流通性强。绿色证书如同商品一样可以实现自由流通,在交换的过程中,甚至可以实现增值。第三,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大市场。这种流通性将使得绿色电力市场有可能突破国内市场而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性国际市场。第四,有利于降低成本。发电商需要在市场上竞争出卖自己的绿色证书。发电商为了获得利润甚至超额利润,就必须降低生产成本。实施这一方案的成本主要有两块:1.建立及维护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的成本2.绿色电力营销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一方式的主要缺点如下:1.绿色证书与实际售电的分离,容易引起用户混淆2.建立绿色证书交易系统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当绿色电力市场刚启动时,由于市场规模小,且参与绿色电力市场的主体少,其效用的发挥有限。当市场规模不大时,绿色证书交易系统的建立与运营相对成本会较高。3.绿色电力营销公司没有自己的销售网络,其经营成本会大大增加20n因此绿色证书交易系统适合在绿色电力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逐渐引入,并与绿色认证机制相结合。五.政策建议经过前期的调查和研究分析,及与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沟通,我们了解到华北电力集团、北京供电局、内蒙电力公司、内蒙风电公司等都对开展绿色电力计划有较大的兴趣,社会公众、媒体、环境非营利组织对绿色电力计划也有很高的积极性,并期望北京地区用户能够早日获得选择绿色电力的机会。因此我们建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批准华北电力集团在北京地区率先开展绿色电力示范项目,具体政策建议如下:(1)逐步提高首都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所占比重,是改善北京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对北京及其周边地区资源的分析,风力发电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绿色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内蒙古、河北张家口等地区风力资源丰富,可为首都北京提供大量的绿色电力。(2)据测算,目前风力发电成本还大大高于燃煤火电的发电成本。在“厂网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后,如果高出的成本不能有效的转移给最终用户,电网经营企业将没有购买风电的积极性,这将对风电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3)根据国外近几年的经验,开发电力用户自愿购买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绿色电力市场,是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效途经之一。从相关机构在北京市所进行的初步市场调查结果来看,在北京开展用户自愿购买的绿色电力市场是有很好的市场前景的。据初步分析测算,用户由于购买绿色电力所带来的电价上涨幅度较小,增加的电费负担不大。(4)根据对风力发电的特点、电价改革及电力市场发展的分析,风力发电的上网电价采用一部制电量电价结构较为合适。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电价结构,绿电的价格采用差价定价的原则较为可行,即对进入绿电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价格分为两部分,相当于电网火电平均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正常的购售电渠道销售给电网,而差价部分则由用户自愿认购。即用户若购买一定量的绿色电力,在其原有电费基础上,支付一定的额外费用(差价×绿电认购量);对风电公司而言,相当于其成本通过两条渠道分别回收,与电网火电平均上网电价相同部分由电网经营企业按正常方式支付电费,而差价部分,则来自于认购绿色电力的用户所自愿支付的额外费用。绿色电力的差价可由电力公司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来决定,一方面用户愿意为绿色电力支付一定的差价,另一方面绿色电力厂商在这个差价水平上也能够有适当的盈利。由市场定价,更有利于风电成本的降低。对电力公司开展的绿色电力项目,可采取行政许可而非行政审批的方式,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电监会登记注册,电力公司需提供计划开展的绿色电力项目的规模、价格等信息。20n(5)用户认购绿电,有三种主要方式可供选择,包括每月认购一定数量的绿色电量、每月缴纳某一固定额外费用、按用电量的一定比例购买绿色电量等。三种方式表现形式不同,但实质上是完全一样的。具体方式可根据用户的特点来决定,或同时使用,让用户自由选择。关键是避免让用户产生误解:以为认购绿电将对其电价带来很大影响。事实上这种影响完全可以控制在用户能够接受的范围内。(6)绿电销售先由供电企业操作比较方便。供电企业有详细的用户资料,相对完善的营销网络、电费收缴网络等。由于销售绿电所带来的成本增加非常有限。有限的成本增加可以随绿色电价一起加以回收。(7)绿色电力市场需要政府推动并提供相应的政策环境。在电力零售市场全面放开之前,先推动绿色电力市场的开放,要求并鼓励电力/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绿色电力选择,在条件适合的地区率先进行示范,允许绿色电力差价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逐步建立绿色电力认证体系;要求电力/电网公司向用户公布相关环境信息,如发电方式的组合。政府认购绿电,在市场中起到表率作用;通过对认购绿电的企业予以表彰或颁发绿色证书,起到激励作用。(8)风电不参与电力市场竞争,保证风电的上网电量。风电目前还难与常规能源竞争,不仅仅只是价格上的原因,而且还因为风能资源不稳定,每个小时的产出并不象大多数的化石燃料发电那样容易估计。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和常规能源发电一样提前一天或更多时间竞价,当该电厂生产不出竞价时承诺的电量时则必须到现货市场购买,否则要受到惩罚,这种规则对可再生能源非常不利,因此,需要强调电网公司收购风电电量的义务。绿色电力市场的建立,实际上是用户支付了风电高于常规火电上网电价部分,可消除电网经营企业由于购买绿电所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9)加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根据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对绿色电力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的分析,36%的企业认为对绿色电力不了解是他们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10%的企业认为是不知道绿色电力是如何运作的而选择的放弃,由于这两种原因不打算购买绿电的比例约占整个样本的一半。因此,需要加强对绿色电力的宣传工作,通过持续的公众宣传和消费者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绿色电力。这一方式的有效性在国外绿色电力市场开发过程中也得到了证实。(10)建立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约束机制。由于可再生能源的资源特点使得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无法在电力市场上参与竞争,如果不建立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约束机制,以成本法为核心的上网电价测算方法会使得电力用户的负担过重;为此,可以采用招标的办法开发可再生能源,该做法的优点是使开发成本接近社会平均成本。目前德国的风电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即,国家先对风力资源进行勘察,了解风场的年平均风速,测算对不同风资源区电价的标底,然后进行招标附件1:绿色电力证书范本附件2:绿色电力定价机制20n附件1鉴衡认证CHINAGENERALCERTIFICATION绿电认证证书(样本)证书编号:发电厂名称:发电厂地点:应用可再生能源类型:证书代表绿电数量:####KWh(待定)证书有效期:自发证日起一年在xxxx年xx月xx日前有效本证书保证绿色电力供应方生产并提供了合格的绿色电力。获证发电厂以及绿电购买比例达到CGC标准要求的消费者,对绿色电力认证标志享有使用权。本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中心定期监督获得保持。发证日期:xxxx-xx-xx签发: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网址:www.cgc.org.cn20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