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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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
教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上半年工作 1、党务工作。 局党委认真考核直属单位校级领导干部;认真完成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统计工作;完成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编委办对XX—XX年度干部任免工作的检查工作;任免干部29人次,其中,提拔校级干部8人,交流校级干部8人,提拔中层干部1人;进行第三批“三百工程”帮扶对接工作;积极做好干部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骨干校长参加“两岸三地中小学名校长高峰论坛暨全国特色学校创建与名校长办学成功经验报告会”;组织初中教学校长参加XX年鞍山市初中教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做好XX年党积极分子统计和培训工作、入党对象统计工作。 成立“海城市教育系统爱心志愿者团队”;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完成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作品的整理和筛选工作;统计新团员数量;开展纪念五四青年节活动;组织教育系统爱心志愿者团队活动,对接文、孤山镇中心校实施“一对一”帮扶;开展“海城市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积极开展与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活动,加强与教育系统无党派人士的沟通交流。 教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上半年工作 1、党务工作。 局党委认真考核直属单位校级领导干部;认真完成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统计工作;完成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编委办对XX—XX年度干部任免工作的检查工作;任免干部29人次,其中,提拔校级干部8人,交流校级干部8人,提拔中层干部1人;进行第三批“三百工程”帮扶对接工作;积极做好干部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骨干校长参加“两岸三地中小学名校长高峰论坛暨全国特色学校创建与名校长办学成功经验报告会”;组织初中教学校长参加XX年鞍山市初中教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做好XX年党积极分子统计和培训工作、入党对象统计工作。 成立“海城市教育系统爱心志愿者团队”;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完成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作品的整理和筛选工作;统计新团员数量;开展纪念五四青年节活动;组织教育系统爱心志愿者团队活动,对接文、孤山镇中心校实施“一对一”帮扶;开展“海城市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积极开展与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活动,加强与教育系统无党派人士的沟通交流。 加强宣传,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出台《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信息报道工作考核办法》;在《北方晨报》、《千山晚报》刊发教育宣传10余篇;在海城电视台《海城新闻》、《民生零距离》、《行风建设》等栏目播发教育新闻16条;宣传了腾鳌中心校李季霞等教师的典型事迹;组织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国防教育活动;会同市文明办、素质教育中心对申请建设少年宫的29所学校进行了检查,推荐申报建设项目校3个,争取专项资金20万元。 加强机关学习,制定《XX年教育局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请省委党校陈丽华教授做“贯彻新党章,做新时期合格领导干部”的专题讲座;加强机关考核,修改和完善了《教育局机关科室效能考核细则》,定期对11个参评科室进行检查,并在《机关科室效能考核评比显示板》公示,已经公示了6期;制定了《教育局健身行为计划》,组织机关排球赛,参加全市乒乓球比赛。 2、教育教学工作。 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前周集备活动;迎接鞍山市教育局期初视导检查;对中小学教学协作体进行期初视导检查;举行小学“快乐课堂”启动仪式;完成海城市人大关于素质教育和特色教育调研工作;顺利完成XX年小升初初审工作;完成普通话考试工作;对49所申报市特色的学校进行了初次评估;向上级单位申报先进学校6所,申报鞍山市先进教师30名,申报优秀课例23例,申报优秀教学成果28项;召开海城市学籍全国联网培训会;顺利完成全市中考报名考生7195人的报考工作。 加强高考考点建设;完成XX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考生5250人的审查和体检工作;完成XX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8394人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完成XX年辽宁省高考艺术类海城考区681人次的考试相关工作;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与招考委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我市XX年中高考顺利结束。 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完成XX年353所幼儿园的年审工作;清理整顿无证园69所,对存在非法办园情况的16个镇(区)下发了《无证幼儿园现状通报》;对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进行了检查和抽查;迎接鞍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期初视导检查;坚持每月抽检2—3所幼儿园的办园情况;成立镇(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制定方案和考核细则;召开XX年庆祝“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暨落实《海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表彰会;对全市近350名幼儿园教师进行岗位培训。 开展了春季传染病预防及科学用眼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对我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组织中、小学生的体检工作;组织校医参加鞍山市教育局举办的校医培训班;组织全市高二学生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对全市8所高中5000多名学生进行了体质测试;开展教育系统防控H7N9禽流感各项工作;在教育系统内广泛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组织全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对42所中学7197人进行了分片集中体育考试;组织海城高中、同泽中学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鞍山市校园集体舞培训工作,我市派出12名体育教师(初中三对,小学三对)参加培训工作。 3、安全工作。 对各学校XX年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接受市政府安全工作考核,被评为“海城市XX年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宿、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制定《X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及月计划;制定《XX年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意见》;对学校安保、视频及消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整治;举行防踩踏疏散演练;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办法》,对全市校车运营隐患进行治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14所寄宿制学校及部分幼儿园的共25家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全市13所学校D级危房的学生撤离安置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防雷设施进行检查。 4、行风建设工作。 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稽查小组在假期和节假日不定期进行巡视;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严禁体罚学生活动月;召开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会议;认真落实4月24日鞍山市教育局XX年行风工作会议精神。 对XX年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工作;对部分学校资产与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海镁学校、温香一中及温香二中资产与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XX年“8.4”洪灾中受灾的孤山中学、望台中学、接文中学、东四中学进行救灾捐赠款专项审计调查;对校长任期(离任)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计划财务工作。 年初顺利完成教育局XX年教育经费决算工作;顺利完成教育局机关人员XX年医疗保险收缴工作;按时完成机关人员个人所得税每月收缴及网上报送工作;完成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和对账工作;完成XX年的票据清缴、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完成单位职工的人员信息核对工作;完成新增固定资产上报工作;每月按时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对教育局各种财务资料进行详细归类和分档;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确定XX年教育经费预算额度和项目。 完成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工作;制发XX—XX年度教育统计快报;参加XX年教育经费统计会,完成XX年辽宁省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统计局劳资情况季报表工作;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对全市13所学校D级危房的改造工作进行督促和协调,制定XX年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全市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去年未完成的续建项目的开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与财政局共同召开全市校舍维修改造及火炉供暖改造会议;直属学校建设项目和政府报告中的项目,现已有5所学校开工建设,其他项目也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之中;积极办理海城二中新建项目的招投标手续。 召开全市学校春季学具征订工作会议;召开自制教具工作会议;顺利完成全市学校春季学具发放工作。 完成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及高中贫困生统计工作;到各高中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对各高中助学贷款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对全市各高中贫困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6、人事工作。 按照辽教发【XX】233号文件精神,我市原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00人,现已有85名教师上岗,按计划安排到农村24所初中工作;按照鞍人社发【XX】13号文件精神,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过渡工作;协调、配合市人社局、财政局及各镇区政府认真做好我市321名鞍山市管民办教师XX年以来的生活补助费及退养费增资审批和补发工作;协调各镇区、财政局、社保局,对我市农村非公办教师符合退休年龄的2041人的养老补助进行审批、核算、统计,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社保平台发放阶段。 认真贯彻上级信访部门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工作重点,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教育系统稳定。 7、控辍保学工作。 “控辍保学”列入市政府对镇区政府年度考核刚性指标,按年初下发指标完成情况给予赋分,将检查结果上报市考评办;制定《关于做好XX年控辍保学工作意见》;对各中小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召开部分校长控辍保学工作研讨会;制定督导责任区划分、责任督学分工方案及意见;制定海城市教育系统“四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无辍学校、无辍年级、无辍班级方案。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在全面落实《XX年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基础上,下半年强化推进七项工作。 1、创新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完善“四会”制度。 一是实行“教学工作月例会制度”。在广泛听取基层学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教育系统教学工作例会制度;职业和基础教育科牵头,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和中高考服务中心的教学指导、教师培训、教研探究的三大功能,做到“走基层、转作风、进课堂、抓质量”,教研员实行“包校、包班”,“蹲点、跟教”,了解教学实际,提高教学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月召开一次教育教学工作例会,各高中、初中、中心校的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参加,对学校当月的教师备课和集备、教师教案、作业批改、教学进度、基础知识覆盖面、课程开设、课时安排、质量监测、课程改革、教科研等教学工作进行调度、总结、推进。例会采取集中或分散、点校或现场会等灵活多样形式,注重实效性。 二是继续实行“安全工作月例会制度”。 三是实行“宣传信息工作月例会制度”。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正面典型事迹和海城教育发展情况,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在鞍山市和辽宁省范围内,倾力打造海城教育新形象;局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各学校分管领导和宣传信息员参加,对学校当月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调度、总结、推进。 四是实行“基层学校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安排学校按月、分批、定时召开学校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干部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到基层学校参加民主生活会;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指导和增强基层学校党群、干群关系,从而促进基层学校领导班子的作为意识、责任意识、和谐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促进特色办学纵深发展。 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通过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建设,强化教师备课关、上课关、批改关、辅导关,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在一校一品的基础上,促进各学校的办学特色以制度化,长期坚持下去,形成教育品牌。以公办标准幼儿园为引领,全力打造300人以上的公办标准幼儿园10所,实施双语教学,引领学前教育向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3、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拓宽控辍保学工作面。 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继续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市政府刚性考核指标,提高镇区政府控辍保学工作执行力度,提高初中学校学生巩固率;加强小学高年级学生管理,防止隐形辍学、变相辍学现象发生,保障适龄青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不断提升海城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以西关小学学生合唱团、同泽中学交响乐团为窗口,以教育系统音乐会、艺术节为契机,不断提升海城艺术教育水平。化整为零,分期分批、有计划地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分项、单项比赛,配合阳光体育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 5、加大排查力度,做好安全课程进课堂工作。 深入基层学校,定期排查与随机巡视相结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通过系统地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保护自身安全的技能,进而构建校园安全新支点。 6、推进布局调整工程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推进海城二中等新建工程的开工建设速度和力度;确保温香一中、温香二中、腾鳌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卫生学校实训楼建设完成;完成特教学校、五中的整体搬迁;整合岔沟、析木、牌楼、海镁等四所初中学校,在析木镇建立一所封闭式寄宿制初中;完成腾鳌高中以省示范性高中的标准建成并实施托管;完成13所D级危房改造和66所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完成火炉供暖改造工作;逐步实现镇区中心校塑胶操场全覆盖;强化校园绿化工程建设,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7、全力整治三乱行为。 转变观念,在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追究当事人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促进基础各学校领导对三乱问题的执行力;从制度上形成长效机制,真正做到齐抓共管,进而有效遏制教育系统的三乱行为。 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下半年工作。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