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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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推荐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推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XXX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节后复工复学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扩散,自X〇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贡〇〇〇〇场监督管理局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规定: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区(〇〇)、〇〇级各部门、各级各类单位和学校(包括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主动加强与〇〇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自觉配合监督检查。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疫情防护知识,在食堂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指南。原则上要求食堂不集中就餐,实行分餐,引导人员分段取餐、分散就餐。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和物品,方便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二、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针对复工复学人员的用餐安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自觉遵守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单位食堂在供餐前要全面开展自查,加强食品原材料购进、环境和餐用具消毒、人员健康和卫生、食品加工操作等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把食品安全关,提升疫情防控保障力。 三、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各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护技能。凡是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凡是与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有接触的人员,所在单位要暂停其工作,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上岗。各单位要督促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库存食品及原材料的清理,禁止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采购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食类食品要烧熟煮透,原则上不加工制作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品种。餐用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加强对加工经营场所(含就餐场所)进行物表、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加强分餐管理,要确保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盛放食品的容器、分餐操作人员、运输食品设备等干净、卫生、安全。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每样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0-8℃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五、加强对供餐单位的管理。对未建立食堂,由外单位供餐的,要特别加强管理,尤其是医疗机构、各类疫情防控工作机构、集中留观点,由外单位供餐的,要及时与当地〇〇场监管部门互通信息,各区(〇〇)及高新区〇〇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人员、留观人员的食品安全。查看更多